衣服如同愛人,適合就是最好
圣誕節收到杰斯敏的一張與家人的合影。照片上的她依偎在老公懷里,兩個人摟著混血小寶貝兒,燦爛的眉眼中洋溢著幸福和溫暖。
杰斯敏是一名白人律師,曾與我在華爾街的律師樓共事。常春藤名校畢業的她漂亮開朗,上班不久就告訴我說她喜歡我的裝扮,面試時我的優雅曾讓她對律師樓平添若干好感,甚至某種程度影響了她在幾個Offer(錄取)中的選擇。都說最好莫過于惺惺相惜,和杰斯敏的相互欣賞匯成一種自然而然的悠然心會,竟愈發覺得彼此有那么多相似觀點和喜好,除個別事外。
或許受中國傳統文化影響至深,擇偶方面,我注重“門當戶對”,堅信雙方即使不絕對相當,也不能相差懸殊。而杰斯敏卻相信感覺,認為只要內心感覺對了,其余都是浮云。我們曾為此溫婉辯駁過,誰都說不倒誰后,就把話題“埋”了起來,直到有一天,杰斯敏告訴我:她要結婚了!
杰斯敏的未婚夫(現在的老公)是波多黎各小酒吧里的一黑人小伙調酒師,那年與杰斯敏在波多黎各度假相識后就一直隔空戀著。我曾固執地堅信這段“門不當戶不對”的感情只是沖動的激情,誰知杰斯敏竟千里迢迢飛去結了婚又大費周折申請老公移民來了美國。
金玉梁言:
★衣服因人而異,了解自己方能避免盲目,方能穿出自我;
★不同的人皮膚顏色不同,肌膚粗細不一,穿同樣顏色和質料的衣服無異于刻舟求劍;
★同一件衣服,不同的人穿,就會因面色差異,或中看或不中看。因此,設計制作、穿著衣服,必須選擇與穿著最相宜的顏色和面料,才能取得和諧的審美效果;
★美不是富貴和財寶,也不是大紅大綠的鮮艷色彩。不顧個人相貌特征而僅憑財力雄厚去購置貴重衣料選擇鮮艷色彩,把衣著當作炫耀富貴和財寶的手段、當作顯示身份和地位的標記,就可能因衣著而成為滑稽可笑的角色;
★適合的衣服也代表適“體”。人的體形根據輪廓不同,分為:H(上下同寬,腰際線不明顯);8(身形圓潤、腰肢突出);X(身形扁平,腰肢突出);A(又稱梨形,上瘦下胖,臀大于肩);V(又稱倒三角形,肩寬臀細);O(身形圓潤,腰肢不明顯,腹部肉多)。根據形象設計原理,最適合的、看起來最美的通常是與自身體形輪廓相似的服裝廓型;
★衣服如同愛人,適合就是最好。
坦率地說,相隔多年收到杰斯敏合家照時,我還不很厚道地確認著她老公是否仍為同一人?長久以來,我一直困于自己的“執念”,而杰斯敏的幸福像是一記重拳剎那間擊醒了我。就愛情本身而言,并沒有種族、地域或門戶等限制,只是我們太喜歡用世俗的眼光去審度以至忘了愛的原意。
常言道:“法無定法”,生活本沒有一個標準而準確的模式。就像“鞋子合腳不合腳,只有腳自己知道”,“子非魚,安知魚之樂”所示,適合是一種“冷暖自知”的感覺。香港言情小說家亦舒就精辟地說過:“兩個人的適配是一種內心感覺,而不是一種視覺,千萬不要因滿足視覺而忽視感覺”。
說到視覺,就聯想到穿衣。既然純粹的愛情是感覺至上的“適配”,穿衣呢?它們兩者有什么不同么?曾幾何時,提到穿衣,人們腦海中浮現的就是“漂亮、名牌、流行”,根深蒂固的一個想法就是“漂亮的、名牌的、流行的,就是好的、對的”,甚至有財大氣粗者還大言不慚叫囂“只買貴的,不買對的”(在現今這個“裝”的后現代社會,“貴”就是某些人的可“裝”資本)。
記得唐朝大文學家劉禹錫在《陋室銘》中說:“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對于穿衣,筆者認為:“衣不在靚,適合則名;服不在奢,相稱則靈”,也就是說著裝美的根本精髓在于是否“與人相合、相稱”。為了言之鑿鑿,我又特意“請教”了“祖姥爺”——明末清初的文學家、藝術家李漁,老人家說:“只有和諧、與人相稱、與貌相宜的服裝,才美!”那么,這具體是什么意思呢?
第一,衣服必須與貌相宜。
祖姥爺說:“人有生成之面,面有相配之衣,衣有相稱之色,皆一定而不可移者。……使貴人之婦之面色,不宜文采而宜縞素,必欲去縞素而就文采,不幾與面為仇乎?……”也就是說,祖姥爺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生就的一副面孔,這幅面孔應該有特定適宜的衣服和色彩與之相配。如果穿著不適合自己的顏色,就是與自己的面色有仇,破壞了和諧,得到的不是美而是丑。
第二,衣服必須與人的體形相稱。
祖姥爺說:“衣衫之附于人身,亦猶人身之附于其地,人與地習,久始相安”。也就是說,衣服必須與人身(包括體型)相稱,和諧一致,才美。否則,就會產生“沐猴而冠”的滑稽狀。
第三,要量體裁衣,即衣服要合身。
祖姥爺說:“稍近中材者,即當相體裁衣,不得混施色相矣。”雖然老人家強調的是長相普通者要量體裁衣,其實面相姣好者同樣需要,尤其在今天成衣都是按照設計師理想中的某類特別身材而設計,多數人買到的多是尺碼不合適的服裝。雖然明白咱們中國人沒有對現成的衣服“動手動腳”的習慣,寧肯邋遢一點,也不忍“糟蹋”衣服。但衣服就應該像娘胎的包衣那樣“得心應體”,總是讓咱的身體去將就衣服,豈不是本末倒置?
另外,“合適”和“相稱”除了滿足外在特征,還應與包括性別年齡、內在氣質、文化素養、社會角色和時代風尚等“內在特征”相稱。祖姥爺其實也都稍有提及,但限于篇幅,包括諸多膚色與衣色、膚色與面料、氣質與著裝的精彩論述在此就不一一詳列了。需要強調的是,祖姥爺可是300多年前的人呢。不知那時是否也有色布和色彩分析等,要知道那些諸如“而顏近白者,衣色可深可淺”等深入淺出的話可是字字珠璣,說的都是現代色彩和形象基礎呀!就憑這,祖姥爺也堪稱“色彩顧問”和“形象顧問”的始祖,該受后人深深地一拜呀!
當然,把“祖姥爺”抬出來并無“祖訓不可悖”之意,只是覺得300多年前的古人尚且對著裝有如此清晰深刻的認識,更何況生活于發達時代的我輩呢?難道這些年來我們都錯了么?不,存在就是合理,談不上對錯。只是我們中的一些人需要一些時間才能明白一些事,哪怕它簡單得就像“衣服如同愛人,適合就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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