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崔崔, 巍巍南山高又大,
雄狐綏綏。① 雄狐步子慢慢跨。
魯道有蕩, 魯國大道平坦坦,
齊子由歸。 文姜由這去出嫁。
既曰歸止,② 既然她已嫁魯侯,
曷又懷止? 為啥你還想著她?
葛屨五兩,③ 葛鞋兩只雙雙放,
冠緌雙止。④ 帽帶一對垂頸下。
魯道有蕩, 魯國大道平坦坦,
齊子庸止。⑤ 文姜由這去出嫁。
既曰庸止, 既然她已嫁魯侯,
曷又從止? 為啥你又盯上她?
藝麻如之何? 農家怎么種大麻?
衡從其畝。⑥ 田垅橫直有定法。
取妻如之何? 青年怎么娶妻子?
必告父母。 必定先要告爹媽。
既曰告止, 告了爹媽娶妻子,
曷又鞠止?⑦ 為啥還要放縱她?
析薪如之何? 想劈木柴靠什么?
匪斧不克?! 〔挥酶^沒辦法。
取妻如之何? 想娶妻子靠什么?
匪媒不得。 沒有媒人別想她。
既曰得止, 既然妻子娶到手,
曷又極止?⑧ 為啥讓她到娘家?
(程俊英譯)
【注】①綏綏:追求匹偶相隨之貌。②止:語尾助詞。③葛屨(ju):麻布做的鞋。五:通“伍”,行列。兩:鞋一雙為兩。④緌(rui):帽帶的下垂部分。⑤庸:用,與“由”同義,也是“由此”之意。⑥衡從:即橫縱。東西為橫,南北為縱。⑦鞠:亦作“鞫”,縱容姑息、以養其奸之意。⑧極:到、至。
據《左傳》桓公十八年和《公羊傳》莊公元年記載,魯桓公的夫人文姜是齊襄公的妹妹,但卻同襄公私通。桓公十八年,文姜與桓公一起到齊國去,桓公發現了文姜和襄公的曖昧關系,便責備她,她告訴了齊襄公,襄公便派公子彭生把魯桓公害死了。這,就是《南山》詩的本事。時人對這種丑惡行為非常憎惡,唱出這首歌,對齊襄公、文姜和魯桓公都做了無情的諷刺?!对娦⌒颉氛f:“《南山》,刺襄公也。鳥獸之行,淫乎其妹,大夫遇是惡,作詩而去之。”《序》與詩合,詩義自明,歷代解詩者皆不出此范圍。
兄妹私通,乃野蠻之遺風。文姜出嫁后仍不從婦德,繼續淫亂,實在無恥之極。人們對這種“鳥獸之行”的憎惡也達到極點,但由于事關最高統治者,不得不有所顧忌,所以在作詩進行諷刺斥責時,采取的是比較隱諱的手法。詩中并未直斥齊襄公、文姜、魯桓公三人,何以知道詩人諷刺斥責的矛頭之所在呢?值得注意的是此詩每章的起興。
這首詩運用了《詩經》中常用的“比而興”的手法,每章用不同的事物起興,而每個起興都精心選擇了與諷刺抨擊的對象有一定關聯的事物,既含蓄地諷喻了齊襄公、文姜的丑惡行徑,又自然地將詩歌過渡到詩人要詠唱的主要內容上來。詩人首先要斥責的是齊襄公,所以第一章的起興詩人選擇了齊國的南山和南山的雄狐。狐,本是一種邪媚之獸,它居住在高高的南山之上,不正象居于齊國最高位子上而又荒邪淫亂的齊襄公嗎?齊襄公竟荒淫到與自己同父異母的胞妹私通的地步,這種行徑和那尾隨著雌狐求歡的雄狐又有什么兩樣?詩人憎惡這種“鳥獸之行”的態度,通過以南山雄狐發興,就鮮明地表達出來了。
第二章,詩人以成雙成對的葛鞋、帽帶起興,這是以物作比,告誡文姜:物各有偶,不可亂也,何況是人?所以接下來詩人責問道:既然你已經出嫁魯國,有了夫婿,為什么還要順從你的哥哥呢?程俊英譯詩釋“曷又從止”的“從”為“跟從”意,方玉潤《詩經原始》釋為“順從”,二說皆通。
第三、四章以“藝麻”、“析薪”起興,這兩個起興中也有比喻的因素。種麻須先“衡從其畝”,挖好田垅,這是比喻娶妻須先有稟告父母的禮節。而“析薪”更是《詩經》中提到婚姻時常用的比喻,娶妻須有媒人就象劈柴須用斧頭一樣。用“藝麻”、“析薪”起興,這是在斥責魯桓公:你既然以父母之命、憑媒妁之言,鄭重其事地娶了文姜,為什么又縱容姑息她,讓她回齊國去繼續干淫亂的勾當呢?詩人精心選擇的每章的起興,給我們理解詩意提供了線索。
每章的起興各有不同,而每章的結尾詩人卻采用了同一句式——反詰?!瓣掠謶阎埂?、“曷又從止”、“曷又鞠止”、“曷又極止”四個問號觸目驚心。這種詰問法,不需作答,答案已很清楚。它比直接揭露丑行的語言更含蓄,更有力。在這樣的質問面前,被諷刺斥責的齊襄公們是難以置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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