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選擇幸福
當你聽到這一說法時,你也許覺得很奇怪,人怎能選擇自己的幸福?事實確實如此,亞伯拉罕·林肯曾經說過:“我一直認為,如果一個人決心想獲得某種幸福,那么,他就能得到這種幸福。”
有一對年輕夫婦,他們住在美國南部的一個小城市里,其鄰居是一對年老的夫婦。妻子幾乎瞎了,并且癱瘓在輪椅中,丈夫本人身體也不是很好,他整天待在屋子里照料自己的妻子。
一年一度的圣誕節快要到了,這對年輕夫婦情不自禁地決定裝飾一棵圣誕樹送給這兩位老人。他們買了一棵小樹,將它裝飾好,帶上一些小禮物,在圣誕前夜把它送過去了。
老婦人感激地注視著圣誕樹上閃爍的小燈,傷心地哭了。她的丈夫也一再說:“我們已經有許多年沒有欣賞圣誕樹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只要他們拜訪這兩位老人時,他們都要提起那棵圣誕樹,對于這對年輕夫婦來講,也許他們只是做了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是,他們把最大的幸福送給了他人,因而自己也從中獲得了巨大的幸福。這種幸福是一種十分深厚的感情,而且也一直留在他們的記憶中。對于我們每個人來講,你可能是幸福的、滿足的,也可能是不幸福的。因為你有權選擇其中的任何一種。決定你選擇的因素只有一點,那就是,你是接受積極的還是消極心態的影響。而這個因素至少也是你所能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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