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換稱的修辭手法與語句例子
[定義]不使用常規的固定稱謂而臨時借用別的事物的稱謂的一種修辭方式。
史塵封《漢語古今修辭格通編》有換稱格,指的是:“將習俗的稱謂加以改變,或將對甲的稱謂用在乙身上,或將對乙的稱謂用在丙身上,這種修辭格,我們稱它為換稱。”可參見。
[例釋]
例:林小楓不吭,自顧脫衣服,掛衣服,往櫥子里放。宋建平不識趣,開始放馬后炮:“失望了是吧?其實你就不該抱什么希望,早就想跟你說了,看你興致勃勃的,不愿意掃你的興。送你一句宋氏名言林小楓:初戀不可忘卻的不是初戀的對象,是青春初始時的悸動,是對純潔青春的懷念。所以,聰明的人們說,永遠不要跟你的初戀對象見面,否則,他的蒼老平庸,會把曾經有過的美麗徹底葬送。”(王海鸰《中國式離婚》)
例中“送你一句宋氏名言”,宋建平不以“我”稱呼自己,而自稱“宋氏”——以專家學者自居,是想顯得鄭重其事,也想突出自己話語的分量,換稱辭格在此發揮了上述特殊的表達效果。
[辨析1]換稱與別稱。兩者都不使用最常用的稱謂,區別是:
(1)換稱是換用指稱其他對象的稱謂;別稱是換用指稱同一對象的稱謂。比如祖父把孫子稱為“小祖宗”是換稱,因“祖宗”并不是用來稱呼孫子的;而把重慶稱為“霧都”屬于別稱,“霧都”就是用來指稱重慶的。
(2)換稱是臨時用法,而別稱則是固定的。
[辨析2]換稱與異稱。兩者都對同一對象給予不同的稱謂,區別是:
換稱不是常規的稱謂,是臨時賦予的稱呼;而異稱是常規的稱謂,僅僅是從不同的角度稱說同一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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