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含秦)散文·諸子散文·荀況與《荀子》·天論(節選)
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兇。彊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 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 修道而不貳,則天不能禍。故水旱不能使之饑,寒暑不能使之疾,祆怪不能使之兇。本荒而用侈,則天不能使之富; 養略而動罕,則天不能使之全; 倍道而妄行,則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饑,寒暑未薄而疾,祆怪未至而兇。受時與治世同,而殃禍與治世異,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
治亂,天邪? 曰: 日月星辰瑞歷,是禹桀之所同也; 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天也。時邪? 曰: 繁啟蕃長于春夏,畜積收藏于秋冬,是又禹、桀之所同也; 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時也。地邪?曰: 得地則生,失地則死,是又禹、桀之所同也; 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地也。《詩》 曰: “天作高山,大王荒之; 彼作矣,文王康之。” 此之謂也。
星隊、木鳴,國人皆恐。曰: 是何也? 曰: 無何也,是天地之變,陰陽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 而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蝕,風雨之不時,怪星之黨見,是無世而不常有之。上明而政平,則是雖并世起,無傷也。上闇而政險,則是雖無一至者,無益也。夫星之隊,木之鳴,是天地之變,陰陽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 而畏之,非也。
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制之; 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 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 因物而多之,孰與騁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與理物而勿失之也! 愿于物之所以生,孰與有物之所以成! 故錯人而思天,則失萬物之情。
****
本文選自《荀子》的第十七篇。全文十五小節,這里是節選其中的第一、六、九和十三共四個小節,就是將全文中最主要、最精華部分選了出來,輯成一篇有頭有尾的獨立文章(全文附后)。
所謂“天論”,就是“論天”,即論說關于“天”這個問題的。在我國很早就有以“論”名篇的文章,《昭明文選》還專列“論”為一門。其后,以“說”名篇多了起來。如柳宗元的《天說》、韓愈的《師說》等。其實,“說”與“論”,意義差不多,都是以說明辨析為特點的論議文。《天論》在荀子諸文中,屬于最杰出的哲學論文,是他的主要代表作之一。
****
整篇文章從各個角度論述了天與人,即自然與人類的關系。現在節選的四段文字,就是以下四層意思。
第一段:明于天人之分;
第二段:治與亂,非天非時也;
第三段:星墜木鳴,乃天地之變;
第四段:制天命而用之。
以下將采取邊釋邊議方法分段詳講——
第一段:明于天人之分
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兇。彊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 修道而不貳,則天下不能禍。故水旱不能使之饑,寒暑不能使之疾,祆怪不能使之兇。本荒而用侈,則天不能使之富; 養略而動罕,則天不能使之全; 倍道而妄行,則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饑,寒暑未薄而疾,祆怪未至而兇。受時與治世同,而殃禍與治世異,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
文章開頭,作者就作了驚人之語:
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
天行,即指大自然的運行變化。有常,常,常規,此指自然界的客觀運行規律。這里的兩個為均讀wèi衛,因為,由于,表原因介詞。堯,唐堯,傳說中的古帝王;桀,夏朝最后一個暴君。存,存在;亡,消亡。
這是說,大自然的運行,有一定的規律,它不會因為愛堯而存在,也不會由于惡桀而消亡。文章開宗明義,指出“天行有常”,決不以人事為轉移,把一個歷來難纏的天與人,即自然與人類關系的命題,一個自然本體論問題,明白地擺在了人們的面前。接著兩句——
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兇。
如用合理行動適應自然規律,就會得福;如用錯誤行動去對待自然規律,就會遭殃。應,《說文》:“應,當也。”是動詞,適應、對待。之,此指代自然規律。治與亂,荀子在《不茍》篇中曾作過界說:“禮義之謂治,非禮義之謂亂。”用今日的話說,治,即合理行為,正常秩序;亂,就是紊亂,無秩序。
這說明對待自然規律的不同態度,而所獲的不同結果。作者從原則上曉明利害之后,又從正反兩個方面的具體事例上,再加以進一步闡發——
彊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 修道而不貳,則天下不能禍。故水旱不能使之饑,寒暑不能使之疾,祆怪不能使之兇。
彊本,彊,“強”的異體字。本,此指農桑。古代以商為末,以農為本。則,在復句中起承接作用。此表示對比,把兩個較長并列句構成對比關系。前二句是說,加強農業生產,開源節流,那么天并不能使人貧困。后二句說,人們給養齊備,行為又應時變化,那么,天也不能使人得病。養備與動時,前指養生之道周備;后指行動適合時宜。修道,修,同“循”,遵循。道,事物之規律。不貳,有二解,一說不三心二意,引申為“違背”;一說貳系“弋”(即忒tè)之誤,是差錯的意思(依清王念孫說),二說均通。這是說遵循應有規律辦事而不發生差錯,那么,天也不能讓人遭災。下邊的祆怪,襖,同“妖”,襖怪,不是妖魔鬼怪,而指自然災害與變異。這就是說,即使遇上水旱災害,并不能使人饑饉;冷熱反常也不能令人得病;自然的變異,也不至于讓人們遭受大禍。
這是從正面論述的一層意思:人與天,各有所司,不能合二而一;人間的吉兇,并非天之所賞所罰的結果,凡事決定于人,不決定于天。下邊再從反面闡明此理——
本荒而用侈,則天不能使之富; 養略而動罕,則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則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饑,寒暑未薄而疾,祆怪未至而兇。
這里先釋幾個字詞,即可全節通貫:荒,荒廢。侈,奢侈。略,殘缺不全。動罕,怠惰。全,保全,不受損害。倍,通“背”,違背。薄,迫近,侵犯。楊倞注:“薄,迫也,音博。”
這節文字恰同前節文字相對,是嚴格的對文,都是說人之安全健康問題,使之具有更周詳透切的說理性,且使下邊的論斷更具權威性。
受時與治世同,而殃禍與治世異,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
受時,承受天時。治世,昌明盛世。以,此作因為解。分(fèn奮),職分,指本來的職責。一說,也作“區分”解。至人,最高明的人,猶言“圣人”。這里是指其真正認識自然與人類的關系的人。《莊子·天下》:“不離于真,謂之至人。”
這幾句是說,亂世與治世之人所承受的天時并無兩樣,但亂世之人遭災,治世之人享福,這不可因此而怨天,那是,人們所取的處世之道各異而造成的。因此,只有能夠明瞭天與人各有職分的人,才可稱得上“至人”。
經過上述從正反兩面加以闡述,明確了一個觀點:“明于天人之分”。下文各節(包括全文十幾個小節)均圍繞此中心論點展開剖析和歸納。
第二段:治與亂,非天非時也
治亂,天邪? 曰: 日月星辰瑞歷,是禹桀之所同也; 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天也。時邪? 曰: 繁啟蕃長于春夏,畜積收藏于秋冬,是又禹、桀之所同也; 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時也。地邪? 曰: 得地則生,失地則死,是又禹、桀之所同也; 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地也。《詩》 曰: “天作高山,大王荒之; 彼作矣,文王康之。” 此之謂也。
邪,同“耶”,疑問助詞。治亂,天邪,是說此事之一治一亂,豈道是天意嗎?瑞歷,祥瑞的歷象。歷象,是指天體運行的現象。禹,即夏禹,是我國商朝的第一個明君,傳說中的治水英雄。這前邊幾句的意思是:社會的治與亂,是天造成嗎?答說:日、月、星、辰運行之現象,在夏禹同夏桀時都是一樣的,而禹時則天下大治,桀時天下大亂。可見社會治亂,并非天造成的。
時邪? 曰: 繁啟蕃長于春夏,畜積收藏于秋冬,是又禹、桀之所同也; 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時也。
這是說,社會治亂,是時令造成嗎?答說:春生夏長,秋收冬藏,這在禹時和桀時沒有不同,而禹治桀亂。可見,社會治亂,同時令也不相干。繁,眾多。啟,萌發。蕃,繁盛。長,成長。畜同“蓄”。積,積貯。
再說“地”——
地邪? 曰: 得地則生,失地則死,是又禹、桀之所同也; 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地也。
這是說,是否是由地理條件決定的呢?答:植物得到土壤就能生長,失去土壤就會枯死。這也是禹與桀時相同的,但是禹治而桀亂。可知,治亂也非地理條件決定的。
最后,作者引入《詩經》之句作結——
《詩》 曰: “天作高山,大王荒之; 彼作矣,文王康之。” 此之
謂也。
《詩》曰,即指《詩經》上說。引詩出自《詩經·周頌·天作》。高山,此指岐山,在今陜西岐山縣東北。大王,即太王。古時以“大”作“太”,亦稱古公亶父。亶,讀dǎn膽,他是周文王姬昌之祖父。荒,廣大,申引為開辟。彼,指太王。作,此“作”,指創立基業。前一“作”,生,造成。康,安居。這是說,《詩經》里講,“天生的高寒岐山,太王古公首先開墾出來;他創立了基業,文王方能定居而安康。”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荀子引此詩入文,用意大約是想以此來說明社會的貧富、吉兇和盛衰,全由人決定,正像太王開辟岐山那樣:在一片原是天寒地凍的荒原上孳養生息,成為后來興盛的周民族的發祥地。
第三段:星墜木鳴,乃天地之變
星隊、木鳴,國人皆恐。曰: 是何也? 曰: 無何也,是天地之變,陰陽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 而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蝕,風雨之不時,怪星之黨見,是無世而不常有之。上明而政平,則是雖并世起,無傷也。上闇而政險,則是雖無一至者,無益也。夫星之隊,木之鳴,是天地之變,陰陽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 而畏之,非也。
星隊,流星自天而降。隊,通“墜”。木鳴,有三解:一說樹木因風刮或干裂而發出的聲響;一說,指社樹。古代祭神用的樹,因風而發聲,古人以為怪異。還有一說,木鳴,即“社鳴”,古時廟旁植樹,可能樹上鳥鳴而致誤傳,引起驚異。第二說,比較接近情理,因為在一般的情況下,樹因風而作聲,不致使人詫異。這是說,流星殞落,社樹作聲,眾人異常驚恐。他們問:這是怎么一回事?答:沒有什么,這不過是天地、陰陽變化的一種自然現象,比較少見罷了。對此,覺得奇怪,是可以理解的,但感到可怕,就不必了。再說——
夫日月之有蝕,風雨之不時,怪星之黨見,是無世而不常有之。
黨,同“儻”(tǎng倘),偶然的意思。《莊子·繕性》:“物之儻來,寄者也。”成玄英疏:“儻者,意外忽來者耳。”這是說,日蝕、月蝕之發生,風雨之不調順(即不合時令),怪星之偶然出現,是任何時代都曾經出現過的。其問題在于——
上明而政平,則是雖并世起,無傷也。上闇而政險,則是雖無一至者,無益也。
上明政平,上,君主也。國君賢明,政治清明,政令平和。并世起,在同一個時期全都出現。此指星墜木鳴之怪象。上闇政險,君主昏暗,政令嚴酷,政局險惡。“闇”,同“暗”。這幾句是說,只要君主賢明,政治清平,社會安定,這些怪現象即使同時發生,也不會有什么傷害。如果當政者昏憒,政治黑暗,那么,這些怪現象即使一個也不出現,于事也毫無補益。總之——
夫星之隊,木之鳴,是天地之變,陰陽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 而畏之,非也。
最后這一小節文字,乍看,似乎有點重復,疑是文章之“贅尤”。其實不然!文章至此復迭出現,不僅增強了語言力量,而且使文義更確屬,作者觀點也更突出。
在第二節中,從社會現象考察,社會治亂原因“非天”、“非時”,也“非地”,不能從自然界中去尋找,而是要從人類社會本身去探索。在這一節里,卻又轉入自然現象的考察,去進一步論證。認為星墜木鳴、日月之蝕等自然現象與人類的吉兇禍福無關。并明確指出,可畏者,“人妖”也,而不是“天變”! 這樣的反復論證,更充分地闡發了在開頭提出的“明于天人之分”這個中心論點。
文章至此,對于天與人的關系,即自然與人類矛盾的主要方面,已經作了比較充分的論述,為進一步論證天人關系中另一個重要問題的提出,創造了必要的條件。于是,作者在下邊一段文字中(原文之第十三段)亮出了一個嶄新的觀點。即——
第四段:制天命而用之
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制之; 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 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 因物而多之,孰與騁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與理物而勿失之也! 愿于物之所以生,孰與有物之所以成! 故錯人而思天,則失萬物之情。
先看前四句:大天,以天為大,崇天、尊天。《老子》:“有物混成,……名曰之大。”其注云:“大者高而無上,羅而無外,無所不包容,故曰大。”思,思慕,即寄希望于天。孰與,相當于“何如”,或“與其……還不如”的意思,此段有六個“孰與”,義均同此。制,控制,駕馭。畜(xù絮),養也。“物畜”,猶畜物,即把天當作物來畜養。就是把天當作一種物質來看待。從與頌,前者,指順從;后者,即歌贊。天命,有幾種解釋:一是天能使命于人,決定人類命運。如《書·大誥》:“天命不僭。”二是,指自然界的一種必然性。荀子這里所說“天命”,類似“天道”,指的是日月星辰等天體運行現象和過程。《詩經·唯天之命》詩中,鄭玄箋注:“命,猶道也。”
這四句是說:與其尊崇天而仰慕,還不如把它當作萬物加以畜養而控制它!與其順從天意而贊頌它,還不如掌握其變化規律而利用它! 再看下文八句:
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 因物而多之,孰與騁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與理物而勿失之也! 愿于物之所以生,孰與有物之所以成!
望時,即盼著天時。應時,適應順著天時。這二句說,遠望茫茫天空而坐待恩賜,還不如應時制宜使天時為人類生產服務。騁能,發揮人的智能。因,因循、聽任。化,發展變化。這是說聽任萬物自然生長而求增多,還不如發揮人的智慧,使萬物發展變化而改良增產。后邊三句中有三個“物”字,第二個“物”,是動詞,含有役使萬物之意;其余均為名詞,指萬物。大意是說,空想役使萬物,還不如把萬物治理好,使其不失去對人類的功用! 最后一個“孰與”二句是說,指望萬物自然生長與發展,還不如掌握物類生長的自然規則,而加以培養改造,使其功能更加完備。有,借為“佑”,輔助,促進。
此段最后兩句很重要,它說“故錯人而思天,則失萬物之情。”
這里的錯與情兩個字值得好好領會。錯,這是一個假借字,通“措”,置也,棄置,引申為放棄。情,應作何解?爭議不少,有說“萬物之理”(嚴北溟語);有說“萬物之本性”(梁啟雄本),又有說“萬物之實情”(北大新注引王煥鑣語)乍看,這幾說似乎均通,但以“情理”釋之為宜。兩句大意是:因此說,放棄人的努力而一味依賴天,那就是違背、不符合萬物生長發展的情理。
****
讀了荀子《勸學》、《天論》兩篇文章,雖然都是在全文中選錄了數節文字重綴成篇的,但它們仍然較好地反映了全文的內容與特色。因此,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在此,特別說說這樣兩個問題:
一、它散發著濃烈的唯物論光輝
首先,是荀子的“天人相分”的自然觀。
荀子的唯物論思想,在《天論》中作了集中表述。它主要體現在擺正了天與人的關系(即自然與人類關系)的自然觀上。我國古代思想界長期以來為各學派的“天人感應論”,“天人合一說”和有神論、宿命論等唯心論網羅著,荀子勇敢地挺身而出,首先打破“天災變異”這個缺口,然后猛烈地系統地駁斥了“天命論”說教和鬼神迷信,從而亮出了令世人震驚的“天人相分說”。它是萬千年來首次將自然與人類、自然界與人類社會,清楚地區分了開來。這個命題的提出,不能不承認它是我國古代思想史上一個破天荒的巨大成就。
《天論》的頭一句話就是:“天行有常”,指出內在運行的客觀規律性;經過論證,得出結論是:“明于天人之分”。荀子認為“天地合而萬物生,陰陽接而萬物起”(《荀子·禮論》)。它以“天”與“地”的對立和交感,作為萬物演化的基礎。也就是把自然界視為宇宙千變萬化現象的本原。于是,他的唯物論觀點應運而出。列寧在一篇文章中說過:“承認自然界的客觀規律和這個客觀規律性在人腦中近似正確的反映,就是唯物主義。”(《列寧全集》第三卷156頁)。
荀子在強調“天有常道”、“地有常數”的同時,又十分重視“體常而盡變”(《荀子·解敝》)的道理。這樣,就把“常道”的絕對性與“盡變”的相對性統一了起來。更值得重視的是他用“天分相分”的自然觀來觀察和剖析人類社會,從而認識到人類活動所具有各自獨立的真理性。
其次,是他的“人為貴”與“人定勝天”思想。
在《天論》的第七節中,作者說得好:“天不為人之惡寒也輟冬;地不為人之惡遼遠也輟廣;君子不為小人之匈匈也輟行。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數矣,君子有常體矣。”闡述了天、地、人的“常道”,“常數”和“常體”。而他在《王制》中又說過:“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這些話,既將“人”與“物”在“氣”上統一了起來,又以“義”區分了開來。固然人不能任意將主觀意志強加于天,天也不能無緣無故地主宰著人。這是一個非常重大而十分有意義的思想,是他敢于高舉“戡天”大,自立“制天命而用之”學說的重要理論依據。他不厭其煩地大力倡說“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制之;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 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 因物而多之,孰與騁能而化之! 思物而物之,孰與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與有物之所以成!”后人將他的這個思想概括為“人定勝天”論斷。荀子這個創說的積極作用,不僅首次沖翻了儒家歷來倡說的“畏天命”的古老傳統,而朝著“制天”、“辨物”方面跨出了第一步,而且對后世思想領域的影響至大至深。
再次,是他重視“人性”的后天改造。
這個思想,在《勸學》中,有著很好的闡述。荀子認為只有博學深思,才能使自己智通神明,使自己免災遠禍;也只有博學深思,才使全、粹、德的全能圣人脫穎于世。而取具博學深思的途徑,卻只有一條:專一勤學。因此,他把“為學”作為人生的第一要務。因為學習,可以取得一切;學習,改變一切。這個大倡“為學”,大事“勸學”的理論依據之一,就是他的“性惡論”。他以自己“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人為)也”為思想武器來批判、駁斥了孟子的“人之學者,其性善”的“性善論”。其實,人性本無所善惡,均為后天所致。荀子認為:人生而有欲,有欲必有爭。其根源來自“性惡”。但人性可以改變。他說:“故圣人化性而起偽(進行工作),偽起而生禮義,禮義生而制法度”(《荀子·性惡》)。因而,荀子特別認真地探討了如何通過學習而改造主觀世界,進而改造客觀世界的問題,其功不可滅。
最后,荀子唯物論命題,乃揚棄先賢學說的產物。
荀子提出“天人相分”的唯物論命題,正確解決了自然與人類的關系。這個光輝論斷,是他繼承了孔子重視為人和現實的積極精神;揚棄了“知天命”、“畏天命”的消極東西;他又汲取墨子“非命”和“強力而為”的進步學說,而拋棄了那“天志”、“明鬼”的宗教因素;他還發展了老莊自然天道觀的合理成分,而批判了他們在自然面前消極無為的思想。因此荀子在自己文章中,一面提出“不與天爭職”的命題,認為人不應該強加自己的主觀意志于天,干那種不應干的傻事;一面又推出“制天命而用之”的主張,強調人能控制和利用自然的主觀能動作用。這樣,在天與人,自然與人類關系的處理上,就有了一個具有樸素唯物辯證思想的完整認識。這個學說的歷史意義巨大,在人類于大自然面前,既不抹煞客觀規律,又不做大自然的奴隸。荀子的光輝思想,標志著那個時代哲學認識的高度,在古代思想家中,他第一個發出向大自然作斗爭的響亮號召,的確具有劃時代意義。
二、它顯示了荀子作品的典型文風
從《勸學》、《天論》中表現出的文章風格,正是荀子作品的典型風格,即使讀一讀這些節選的短文,我們也可以看到,它清晰地反映了荀文的基本特色。這就是:學問淹博,文多長篇,議論風生,發揮盡致,論斷精辟,而文字質實簡約,結構嚴謹綿密,且善用比喻、對偶、排比等修辭手法。
這兩篇文章,總傾向大體相似,但也各有一些特色:
《勸學》是一篇完美理論同多姿形象的綜合體。作者的精辟論斷與見解,幾乎都由眾多的設譬用喻體現了出來。以形象喻理,則是本文的最大特色之一。有的是獨喻說一理,但多數是幾喻釋一理,或者一喻多意。如在文中采取了鳩巢系草而蛋破子亡、射干植山而臨淵、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浸涅變黑和蘭槐之芷漸滫而臭等五個比喻,說明為學擇師與學習對象的重要性,寓說理于形象,令人感到文章既有言理透辟,又有文學美感。
《天論》,除了設譬善喻之外,又有自己的特長,最主要有兩條:①自我設問對比的運用。針對“治亂決于天、時、地”的錯誤觀點,再以正面說理感到乏力時,作者則采取駁論方式,并借助設問對比方法來加以批駁。指出“日月星辰瑞歷,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亂,”然后得出“治亂非天”的結論。其下的“治亂非時、非地”的結論,也用同樣方法得出,顯得駁斥特別有力度。②借助多重排比句法,增強作品的語氣和文勢。在本文開頭一段中,就有“本荒而用侈,則天下不能使之富;養略而動罕,則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則天不能使之吉。”這種句式整飭,含意深切,對仗工整,且能瑯瑯成誦,非常喜人。在文尾,作者還連用了六個帶感嘆號的“孰與”,使文章在語氣激越,文勢磅礴的氛圍下結束了全文,顯示了荀子的論辯家氣度;也說明先秦散文的發展及至荀文之時,不僅已完全刷新了先期散文孔墨語錄體痕跡,而且標志著已經跨上了一個新高度。
****
順便再簡要說說“荀子之儒”與“孟子之儒”的區別——
他們之間的區別,在以下四個方面比較顯著:
一、在人性上:孟子言性善,荀子言性惡;
二、在義利上:孟子重義輕利,荀子重義而不輕利;
三、在史觀上:孟子專法先王,荀子兼法后王;
四,在統治方略上:孟子專尚王道,荀子王霸并用。
由此,有人稱荀子是由儒家至法家的一個過渡人物。荀子思想是與時俱進的,為應對當時大變革的需要,他作出自我調整以求適應,是代表當時立于歷史發展先列的統治者利益的。但是,由于他倡導的并非儒家正統學說,在后世的孔廟中有“亞圣”孟子的寶座;而無荀子的位置。歷史的選擇就是這樣,但并不公正。
上一篇:先秦(含秦)散文·諸子散文·孟軻與《孟子》·天時不如地利
下一篇:先秦(含秦)散文·諸子散文·荀況與《荀子》·附《天論》全文:·天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