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曲論·詩論· 本事詩》新詩鑒賞
介于詩論與筆記之間,一卷,唐孟棨撰。棨(生卒年不詳),字初中,籍貫仕履不詳,久困場屋,年老才登第,生活于宣宗、僖宗時代。
書中除兩條有關南朝宋武帝和南朝陳樂昌公主事外,皆記唐人詩本事。分“情感”“事感”“高逸”“怨憤”“征異”“征咎”“嘲戲”等七部分,各以其類聚之。孟氏云:“詩者,情動于中而形于言……其間觸事興詠,尤所鐘情,不有發揮,孰明厥義?”可見作者是為通過對詩本事的描述使讀者更好地理解詩意,不單純是為助談資而撰。如王維的“莫以今時寵,寧忘昔日恩。看花滿眼淚,不共楚王言。”如果書中不記當時寧王奪餅師之妻,而餅師妻又不忘故夫的故事,那么讀王維詩只能理解為詠春秋時代的息夫人事。
有些詩本事就是一則動人優美之故事。如崔護之人面桃花事,后被改編為戲曲,至今傳唱不絕。
有些記載再現了詩人的形象和個性,如李白的不為禮俗所拘束的性格與橫溢的才華、劉禹錫的堅強不屈和倔強個性、杜牧的放蕩不羈都描寫得十分生動。這有助于加深理解這些詩人的作品。
在“高逸”類中言及杜甫時云:“杜所贈二十韻(指贈李白)備敘其事。讀其文,盡得其故跡。杜逢祿山之難,流離隴蜀,畢陳于詩,推見至隱,殆無遺事,故當時號為‘詩史’。”這是最早把杜詩概括為“詩史”的資料。可見杜詩這一特征早在唐代就被認識。
孟氏之作開創以事傳詩的特殊體裁,保存了唐詩人一些軼事其中亦有以訛傳訛之處,用時須作考證。五代有署名咎常子的《續本事詩》,今不傳。
另有聶奉先《續本事詩》十五條,以記某一事物為主。
《本事詩》,有古典文學出版社1957年排印本。聶書附于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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