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南山崔崔,
雄狐綏綏。
魯道有蕩,
齊子由歸。
既曰歸止,
曷又懷止?
(崔、綏、歸、懷,脂部。)
葛屨五兩,
冠緌雙止。
魯道有蕩,
齊子庸止。
既曰庸止,
曷又從止?
(兩、蕩,陽部。雙、庸、從,東部。)
藝麻如之何?
衡從其畝。(齊衡從作橫從,
取妻如之何?韓作橫由。韓
必告父母。取作娶。)
既曰告止,
曷又鞠止?
(畝、母,之部。告、鞠,幽部。)
析薪如之何?(齊析薪作伐
匪斧不克。柯。)
取妻如之何?
匪媒不得。
既曰得止,
曷又極止?
(克、得、極,之部。)
〔譯文〕
巍巍南山高大參天,雄狐緩步尋找伴侶。魯國的大路很平坦,文姜就從這出嫁到魯國的。既然已嫁給魯桓公,你為什么還天天想念她呢?
葛鞋總是成雙配對的,帽帶一對垂在頸下。魯國的大路很平坦,文姜由這嫁到魯國去。既然正式地嫁給魯桓公,為啥你卻盯上她?
農家怎樣種大麻?田垅橫直一定要細致耙好。青年娶妻怎樣才算完善?一定先告訴自己的爹媽。告訴了爹媽娶妻子,為什么還要放縱她?
上山砍柴靠什么?不用鐮刀斧頭是不行的。想要娶妻怎樣才算完善呢?沒有媒人是不許可的。既然已把妻子娶到手,為啥讓她淫亂呢?
〔評介〕
《南山》四章,章六句。關于本詩的主旨,解者眾說不一。《詩序》說:“南山,刺襄公也。鳥獸之行,淫乎其妹。大夫遇是惡,作詩而去之。”認為此詩是刺襄公的。朱熹在《詩集傳》中說:“此詩前二章刺齊襄,后二章刺魯桓也。”朱夫子認為是刺兩個人。姚際恒以為“未免割裂,辭意不貫”。李明德則認為“通篇刺文姜”,顯然不對。如其說,那么“雄狐”又作何解釋呢?何楷說是“首章首兩句刺齊襄,首章懷字刺文姜,二章刺魯桓,下二章又追原其夫婦成婚之始。”方玉潤認為此說“尤穿鑿不自然。”嚴粲認為“通篇刺魯桓”,姚際恒贊同此說。方玉潤卻不同上邊諸說,他認為:“魯桓、文姜、齊襄三人者,皆千古無恥人也。使其有一知恥,則其淫斷不至于此極。故此詩不可謂專刺一人也。”我認為方玉潤的看法是對的。
據《左傳》和《公羊傳》記載,魯桓公的夫人文姜是齊襄公的妹妹,但卻同襄公私通。桓公十八年,文姜和桓公一同到齊國去。桓公發現了文姜和襄公的曖昧關系,就責備她;她告訴了齊襄公,襄公便差公子彭生把魯桓公害死了。文姜回魯后,仍常常返回齊國與襄公幽會,二人行為愈加放蕩。齊魯兩國本是兄弟鄰邦,自此以后,矛盾重重,殺機四伏,給人民帶來了莫大的災難。襄公自淫其妹當刺,文姜已嫁魯桓公而又返齊與其兄私通也當刺。桓公也當刺,這是因為他不僅縱容文姜如齊,自己也同文姜如齊。人們憎惡這種禽獸不如的丑行,就作詩諷刺他們。所以此詩對齊襄公、文姜和魯桓公都做了無情的諷刺和斥責,這種認識無疑是正確的。
全詩共四章,兩兩成組,各說明一個問題。第一章,以雄狐在南山喻齊襄公在高位,興起下文,指出與文姜的暖昧關系。第二章與上章義同,但開頭用“屨”和“冠”起興。這兩章的開頭各用一個比喻:“崔崔”,形容山勢高峻的意思,以此來喻齊襄公身居高位。“雄狐”自然是喻齊襄公了。“綏綏”,形容這只雄狐在那里轉來轉去,尋求匹偶的樣子,以此來喻齊襄公對文姜的追求。“葛屨五兩,冠緌雙止”是用麻鞋和帽穗的一雙一對來喻夫妻也必須是成雙成對,不可以亂。這兩句都是以借喻的形式出現,用含蓄的語言曲折地表達了詩人對齊襄公與文姜私通違背情理的丑行的憎惡。兩章的第三、四句都說明了文姜已經嫁給魯桓公,就應該安分守己,與桓公度日。但是她仍然和齊襄公來來往往,親親密密,舊情不斷。第五、六兩句各用了一個很有力量的反問,不僅增加了詩篇語言的氣勢,也十分有力地譴責了齊襄公的不軌行為。第三章,斥責魯桓公既然是鄭重地通過父母之命來娶妻子,為什么縱容她做出淫亂無恥的行為。第四章,意與第二章同,只是把“父母之命”的提法改成“媒妁之言”,也是表示娶妻鄭重之意。古代禮教,子女婚事必先稟告父母,由父母作主和媒人搭橋,否則就不合情理。魯桓公和文姜的結合,不僅是父母作主,而且是明媒正娶。桓公有權制止文姜的不軌行為,但桓公沒有這樣做,反而采取縱容的態度。方玉潤在《詩經原始》中說:“后兩章言魯桓公以父母命,憑媒妁言而成此婚配,非茍合者比,豈不有聞其兄妹事乎?既取而得之,則當禮以閑之,俾勿歸齊,則亦可以已矣。而又曷從其入齊,至令得窮所欲而無止極,自取殺身禍乎?”五六句又分別采用反問的形式,批評了桓公縱容文姜的態度。兩個反問,表達了作者對桓公行為的強烈譴責。
這首詩的主要藝術特點有三:
一是采用復沓形式。一、二兩章的后四句只移四字,三、四兩章的后四句只移六字,而每章的最后兩句稍移幾字后句式相同,這樣的復沓形式雖說寫的兩個人,但所表現的都是諷刺統治階級荒淫無恥和暴露封建禮教丑惡虛偽的同一主題。并把前后四章緊密地聯系起來,渾然成為一個整體。
二是使用反問、設問形式。每章最后的兩句都是反問,三、四章的首句和第三句都是設問。根據內容的需要,把要表現的思想包含在否定式的問句中,不僅增強詩歌的諷刺力量,也使本詩的感情色彩更加鮮明。后兩章的設問,針對魯桓公縱容姑息文姜的史實提出問題,給讀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三是運用比興手法。前兩章主要是比喻,前文已敘,這里不再重復。后兩章主要是起興。詩人在這里先言他物——“藝麻”、“析薪”,然后引起所詠之辭——“取妻”。這種用種麻、砍柴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事起興,既通俗易懂給人以啟發,又緊密聯系詩的內容突出主題。總之,本詩比喻貼切自然,起興有趣有味。本詩字數上又不拘于四言定格,間或雜用五言,加之設問、反問的運用,顯得錯綜變化,活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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