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呦呦鹿鳴,
食野之蘋。
我有嘉賓,
鼓瑟吹笙。
吹笙鼓簧,
承筐是將。
人之好我,
示我周行。
(鳴、蘋、賓、笙,耕部。簧、將、行,陽部。)
呦呦鹿鳴,
食野之蒿。
我有嘉賓,
德音孔昭。
視民不恌,(三家視作示。
君子是則是效。魯恌作偷。
我有旨酒,韓作佻。)
嘉賓式燕以敖。
(蒿、昭、恌、效、敖,宵部。)
呦呦鹿鳴,
食野之芩。
我有嘉賓,
鼓瑟鼓琴。
鼓瑟鼓琴,
和樂且湛。
我有旨酒,
以燕樂嘉賓之心。
(芩、琴、湛、心,侵部。)
〔譯文〕
野鹿呦呦地鳴叫,正在野地里吃著青蘋。我招待這些美好的客人,彈起瑟吹起笙。吹起笙,鼓動著簧,表示對賓客的歡迎;捧出筐,拿出幣帛,作為送給客人的禮品。諸位貴賓如果肯關照我,請指教我治國的大道理。
野鹿呦呦地鳴叫,正在野地里吃著青蒿。我招待這些美好的客人,都具備著正直高尚的德行。你們在廣大人民面前顯示出正派嚴肅,以正人君子為學習的模范和榜樣。我為客人們準備了美酒,請大家盡興地喝,盡情地樂。
野鹿呦呦地鳴叫,正在野地里吃著芩草。我招待這些美好的客人,彈起瑟奏起琴。彈瑟奏琴是表示歡迎,讓我們賓主一起,和諧歡樂,盡情盡興。我為客人們準備好了美酒,希望客人喝好吃好,同醉同樂,高高興興。
〔評介〕
《鹿鳴》是《詩經》中保存的最早的一篇祝酒辭,也是一首祝酒歌。它是周王用以宴請群臣賓客的,通篇以周王的口吻抒寫。《毛序》說:“《鹿鳴》,宴群臣嘉賓也。既飲食之,又實幣帛筐篚,以將其厚意,然后忠臣嘉賓得盡其心矣。”此說是符合詩意的。《齊》、《韓》二家與此同,后世說《詩》多宗之,今人亦無異議。只有《魯詩》說此詩是一首刺詩(見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對此,今人陳子展先生說:“《詩序》說的要使群臣盡心,《毛傳》說的要使嘉賓竭力,想是作詩的本誼。就是說,《鹿鳴》一詩當作于盛周。大約到了衰周,守成之主,不知創業的艱難,也不知賓禮群臣的重要,就有大臣或樂官用這首詩來陳古,以刺今罷,所以《鹿鳴》就被認為是刺詩了。”(《雅頌選譯》)陳說應該是合理的。
全詩三章,章八句。三章開頭,均以:“呦呦鹿鳴,食野之蘋(蒿、芩)”起興。實際上是興中有比。《毛傳》說:“鹿得蘋,呦呦然鳴而相呼,懇誠發乎中。以興嘉樂賓客,當有懇誠相招呼以成禮也。”這里的比興之義,就是表示周王,也就是主人招待群臣嘉賓是情發乎中,也就是表示其誠懇和熱情。此詩三章,雖然也采用了《詩經》常用的回環復沓、重章迭唱的形式,但是整個來看,則是變化多于重復,盡管在開頭起興與后面的某些句式上如“我有嘉賓”“我有旨酒”(后者只出現于兩章)存在重復,但大部分則從內容到形式都有變化。第一章先寫音樂和幣帛:鼓瑟吹笙,賞賜豐厚,是通過音樂和物質的形式來表現主人即周王的熱情招待,并在宴會一開始即造成了一種極其和樂的、熱烈的氣氛。后寫主人對嘉賓的要求和希望,“示我周行”,即以治國的大道來指教我。第二章先寫主人以對嘉賓的贊頌提出道德品行方面的要求,“視民不恌,君子是則是效”,即對下民表現要正派嚴肅,要以有道德修養的君子為榜樣。后提出要在宴飲過程中“式燕以敖”,即吃飽喝足,娛樂盡興,不要受任何拘束。第三章先寫音樂,“鼓瑟鼓琴,和樂且湛”既是對第一章“鼓瑟吹笙”的照應,而“和樂且湛”,又是程度上的加深。是由前面的熱烈歡迎到賓主感情的高度融和。后寫“燕樂嘉賓之心”,是第二章后一層意思的繼續,以吃飽喝足,娛樂盡興來收束全篇。全詩第一章是從主人的角度出發,重在寫主人的招待熱情、態度誠懇;第二章從賓客的角度出發,既是贊揚他們,又提出了對他們的嚴格要求。第三章賓主合寫,重在表現主客情感的融為一體。章與章之間,既用鹿鳴起興和重復一些有關句子形式緊密相連,取得回環往復的效果,又能各有不同側重,有發展,有進程,有起有收,有前呼后應,形成一個完整而有機的結構整體。應該看到,本詩在結構上的構思和安排上是完美而巧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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