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
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盈,音聲相和,前后相隨,恒也。
是以圣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注釋〕 美:好、善。惡:壞、不善。美(善)、惡(不善)也可理解為好事與壞事。斯:則、就。以下“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也可作同解。 此處“有無、難易、長短、高下、音聲、前后”等六者都是相對相依的,故三國王弼注曰:“不可偏舉”(《老子·二章注》)。同時此處的“生”、“成”、“形”等均押韻,是老子哲學詩的體現。 恒也:帛書甲乙本均有“恒也”兩字,此處據帛書甲乙本補上。 圣人:道家最高的理想人物;此處指符合道家政治原則的統治者。處:處居、執行。無為:順其自然、不妄為。事:政事。 行:做、辦。不言:不待語言;此處指為政治理者少發號令和政令。 弗始:任其自然而不干涉創導。弗有:不占(據)有。弗恃:不恃望其報(據西漢河上公《老子道德經章句》)。弗居:于事不居其功。這里的“弗”字,通行本有作“不”字的,現據帛書甲乙本改定,以利于讀者誦閱。 不去:不會失去。
〔鑒賞〕 本章前半部分為老子的相對辯證觀。老子舉出六個相對的現象,即“有無”、“難易”、“長短”、“高下”、“音聲”、“前后”,說明它們彼此各以對方為其存在的條件,失去一方,另一方也不存在。本章后半部分為老子的政治觀,認為治政應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只有無為方能無不為,無教才能無不教。只有做到這點,才能算作“圣人”。
本章老子一開始就講“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確實如此,世上很多事情,當天下人皆知此是好事一樁時,這“好事”也就不是好事了。設想當秦國的商鞅為了推行變法政令,“募民徙木賞金五十”這樣的好事,為百姓皆知并且都來“徙木”之時,這“木”能有這么多可搬好移?這“金”能有這么多可掙好賺?于是“好事”也就不是好事,反而是壞了事。由此可見,好壞(美惡、善不善)是相對的,變化的;推而廣之,“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盈,音聲相和,前后相隨”均是如此。
正因為這樣,重視世道的老子告誡人們:治政為人不可有意倡導某事某物;有意倡導某事某物,而使天下皆知的結果只能是“楚王好細腰,臣妾多餓死”的這種不好(惡、不善)的現象。所以后人劉子在《劉子·從化》一節中說解道:“齊桓公好衣紫,闔境盡被異彩;晉文公不好服美,群臣皆衣羊;魯哀公好儒服,舉國皆著儒衣;趙武靈王好鵕,國人咸冠鵕冠”;而這“紫非正色,非美毳,儒非俗服,鵕非冠飾”,但人卻競相從之,原因何在?君主有意倡導也。
一旦倡導,造成這種現象,事物的好壞、善惡、美丑也就得到了轉化。《劉子·從化》進一步說:“楚靈王好細腰,臣妾為之約食,餓死者多;越王勾踐好勇,而揖闘蛙,國人為之輕命,兵死者眾。命者,人之所重;死者,人之所惡”,今卻“輕其所重,重其所惡”,這不應驗了老子所說“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的話么?
道理相當簡單,按物相的相對性來說,一旦倡導(規定)某事某物,也就意味著否定某事某物;倡導規定某事某物為富、為高、為長、為難、為有,也必有為貧、為下、為短、為易、為無相隨。所以生于衰周的老子敏銳地指出,圣人治國為政就必須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必有意倡導某事某物,于人于物應一視同仁,齊物等量,如同日月天地于物周普無偏一樣,不定優劣,不分好壞,使之各有其所,各自融洽,竹頭木屑皆為家什,大樹小草各得其所;無傾軋欺壓,有生意盎然,這樣社會就能安定,治政才算成功,圣人的作用才能體現,所以老子最后概括說:“是以圣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
有了這些結果后,圣人卻不可居功自恃,要像土壤養育植物、母牛哺育小牛一樣,任憑種子、小牛自然吸取養料而不匆忙促其成長,慷慨賜予一切而不企圖得到回報;照老子看來,能做到這點,才算是“圣人”,其名不去,名副其實。所以老子接著說:“萬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基于上述這些評述,可以看到,本章實為老子以物相之相對來說明“道”(自然無為)之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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