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文學·托妮·莫瑞森·所羅門之歌》作者簡介|內容概要|作品賞析
作者簡介 托妮·莫瑞森原名克魯伊·安東妮,1949年以優(yōu)異的成績高中畢業(yè)后去華盛頓入黑人大學霍華德大學時改名“托妮”。她1931年3月18日生于俄亥俄州克利夫蘭咐近的銅鐵小鎮(zhèn)羅倫城,父親是藍領工人,一生操勞;母親曾在白人家庭幫傭,她的祖父母也都一生仇視白人,因此莫瑞森自幼在尊重黑人民族傳統(tǒng)和文化的熏陶下成長,培養(yǎng)起強烈的民族感情。大學讀書期間利用暑假巡回演出的機會回到南方故土,充分吸收了那里的文化營養(yǎng)。1953年入康涅爾大學攻讀福克納,獲碩士學位后先到德克薩斯南方大學后又回母校霍華德大學執(zhí)教。1964年與丈夫離異后去紐約,在蘭登出版公司當高級編輯,主編《黑人之書》之類的史學百科全書。1976年后又擔任教職,曾在耶魯大學等著名大學教黑人文學和文學創(chuàng)作,但是她早在當編輯時候就把文學創(chuàng)作看作“自己所尊重的事業(yè)”,迄今已出版五部長篇小說: 《最藍的眼睛》 (1969) 、《秀拉》 (1973)、《所羅門之歌》(1977) 、《柏油孩子》 (1981) 和 《寵兒》 (1987) ,引起美國文壇的重視,被認為是繼鮑德溫之后最重要的當代黑人小說家。她的小說全都描寫黑人社會,從主題到情節(jié)結構和人物刻畫都富于獨創(chuàng)性,而且雅俗共賞,因此受到評論界的贊譽和讀書界的歡迎,例如《所羅門之歌》與《寵兒》先后被評為1977年和1987年的最佳小說,不僅獲獎,,而且暢銷。《所羅門之歌》譯成外文在11個國家發(fā)行,美國國內的廉價版一版就印了57萬冊。今天她與艾麗絲·沃克齊名,是兩位蜚聲美國文壇、最令人矚目的黑人婦女作家。
內容概要 小說分兩部,共15章,上部寫小說主人公的身世,下部寫主人公去南方尋根和埋藏財寶。1931年某天,在美國北方靠近蘇必利爾湖的一個小鎮(zhèn)上,北卡羅來那州互惠人壽保險公司的代理人黑人史密斯先生身穿藍綢衣、腰纏一對藍綢大翅膀,要從慈善醫(yī)院屋頂飛往蘇必利爾湖對岸。盡管通告已在兩天前貼出,但吸引來的人群只四五十人,不象四年前林德伯格首次作橫渡大西洋飛行時的觀眾多。大多數(shù)黑人婦女正在扣胸衣,打算出門去看看肉鋪會不會出售豬尾和下水。她們不知道有個黑人要飛,對此也不怎么關心。后來起飛的時辰到了,道院里的人走了出來,人群里有個婦女唱起《所羅門之歌》: “噢,售糖人飛走了……售糖人掠過天空,售糖人回家嘍……”史密斯在歌聲中往下一跳,墜地而死,也在這時有個男嬰在醫(yī)院里呱呱墜地,他就是小說主人公麥肯·戴德,小名奶娃。他直到上小學時還在吃母親的奶,有一次被多嘴的看門人撞見,傳揚開去,于是大家就管主人公叫“奶娃”。奶娃的姓也來得奇怪,“戴德”原是“死亡”之意,南北戰(zhàn)爭結束南方奴隸獲得解放之后,奶娃的高祖去自由民管理局登記,一個喝醉酒的北方佬軍官問他父親是誰,奶娃的高祖說“死啦”,那軍官就大筆一揮,在名字后的姓氏上填了“戴德”,也即“死了”的諧音,于是一家人就承襲了這個古怪姓氏。就到奶娃的父親這代,家境倒是富裕了,但麻煩也就跟著來了。父親與兒子同名,也叫麥肯,為人自私、粗暴、刻薄,因追求金錢地位跟鎮(zhèn)上受人尊敬但偷偷吸毒的黑人醫(yī)生之女露絲結了婚,婚后生了兩個女兒,但在露絲20歲那年醫(yī)生死了,據(jù)露絲說是被麥肯偷走醫(yī)生所及的毒品害死的。麥肯則說醫(yī)生死的那天他趕回家來安慰妻子,卻發(fā)現(xiàn)她一絲不掛地和剛死的父親躺在床上,嘴里還含著死者的指頭,于是丈夫懷疑妻子亂倫,從此恨她、打罵她,還不與她同房10年之久。后來老麥肯的妹妹派拉特來到鎮(zhèn)上,她會用巫術治病,讓露絲往麥肯的食物里放了些草藥,使麥肯一連四天都主動找妻子調情,并使她懷孕。接著麥肯后悔了,逼著妻子打胎,可是派拉特救了胎兒,這樣奶娃才得以安全出世,未被親生父親所殺。嬰兒出生后,麥肯遷怒于派拉特,把這個親妹妹趕出家門,從此兄妹斷絕來往。派拉特的身世極為可憐,母親死于分娩,她在沒有肌肉收縮和羊水壓力的情況下自己掙扎著出了母親的子宮,因此肚皮上沒有肚臍的凹坑; 她父親不識字,從圣經(jīng)上隨便指出一個名字,隨后把字母寫在一張紙上,并把紙夾在圣經(jīng)里,12年后這張紙被派拉特取出來疊成小塊放入一個小銅盒里象耳環(huán)似的掛在她的左耳垂上。她來到鎮(zhèn)上后以釀私酒為生,穿得破破爛爛,住在貧民區(qū)里,沒有丈夫卻有女兒,而且女兒也有女兒卻沒有丈夫。她很喜歡奶娃,常給他講她爸爸和她本人的經(jīng)歷,聽得奶娃如醉如癡。盡管他爸爸和他姑姑斷絕了兄妹關系,他仍常到他姑姑家去,還愛上了比他大5歲的表甥女哈格爾,兩人發(fā)生了曖昧關系十余年,后來奶娃想與她分手,哈格爾卻真心愛上了他,由妒到恨,幾次想殺他,到時候又手軟下不了手。奶娃長大后替他父親干活,有一次看見父親無故辱打母親,一怒之下動手打了父親,但他從思想到行動卻越來越模仿他父親,同時逐漸與他母親疏遠。有一次他開口向他父親要錢,以便離家出走自己去闖天下。他勸父親不要象他姑姑那樣,把準備給子女的遺產(chǎn)都裝在袋里掛在屋梁上。父親一聽這話,立刻答應給兒子錢,但要他去把那只袋偷來。原來當年奶娃的祖父擁有一個稱作“林肯的天堂”的農場,當?shù)匕兹藰寶⒘俗娓福哉剂宿r場,奶娃的父親帶著妹妹躲到一個山洞里,殺死一個白人老頭,還在洞里發(fā)現(xiàn)一袋金子。當時麥肯就想拿走金子,但派拉特不讓,生怕被人發(fā)現(xiàn)后以為他們是謀財害命。兄妹倆吵了一場,妹妹拿著刀逼走了哥哥,麥肯第二天夜里悄悄回到山洞,發(fā)現(xiàn)妹妹與金子都已不見,就以為金子是妹妹拿走的,現(xiàn)在聽說派拉特家的錢裝在袋里掛在梁上,認為袋里裝的是金子,因此唆使奶娃去偷,誰知偷到后卻發(fā)現(xiàn)里面裝的是尸骨。派拉特說,這是那個被殺的白人老頭的尸骨。她與哥哥分手之后他父親的陰魂就來找她,叫她去把那個老人的尸骨揀起來帶在身邊,此后她就一直與亡父的陰魂對話。奶娃斷定金子仍在山洞里,就決定回故鄉(xiāng)一趟,小說的第二部主要寫奶娃還鄉(xiāng)尋根和尋找財寶。他找到了山洞,卻什么也沒發(fā)現(xiàn)。后來他漸漸省悟,自己這次決意出來主要不是為了找金子,而是要想打破關于自己家世的疑團,把自己的出身與祖系弄個水落石出。他終于搞清,他曾祖姓所羅門,來自非洲,傳說中是個會飛的黑人,生育過21個孩子,派拉特的父親麥克就是第21個最小的孩子,在曾祖飛回非洲時原想帶走他,但一不小心把他掉落在地上,被一個印第安女人拾去撫養(yǎng),后來吉克與印第安養(yǎng)母之女私奔去北方。所羅門的后代卻在沙理瑪繁衍,奶娃在那兒還受到熱情的款待。奶娃急于回家把了解到的情況告訴家人,他首先去找姑媽,告訴她說她父親之靈要她攜帶的尸骨原來就是他本人的尸骨,現(xiàn)在應該把他的遺骸埋到當年曾祖起飛的地點: 所羅門起飛處。姑侄倆乘車去沙理瑪,正在挖坑埋尸時,派拉特忽然被一槍打死,奶娃知道開槍的是他的黑人朋友吉他,這位朋友參加過七人組成的專門仇殺白人的“七日”團,奶娃曾邀請他一同去南方尋找金子,后來奶娃找不到金子而去尋根,吉他懷疑奶娃獨吞了金子,跟蹤而至進行報復。但這時奶娃已視死如歸,從藏身處躍下,朝吉他飛去,他們倆究竟誰會在自己兄弟的懷抱中被殺是無關緊要的,因為他已悟出他曾祖所羅門所懂得的道理: 如果你把自己交給了空氣,你就能駕馭它。
作品鑒賞 莫瑞森的創(chuàng)作代表了當代美國黑人文學中的一股新潮流。她與艾里森、鮑德溫等新一代黑人作家一樣,主張“對世界持更廣博的看法”,也就是說不把小說的題材局限在抗議種族歧視的狂熱中,而是從多方面去探索人性的奧秘。黑人作家阿歷克斯·哈利敘述家史的通俗性歷史讀物《根》出版后,曾引起轟動,而本書可以說是一本用小說體裁寫的另一本《根》,但描寫的角度不同:《根》是一部通過血淋淋的事實系統(tǒng)地反映和描繪美國黑人生活的形象歷史,很象一部紀實小說;而本書則用現(xiàn)實主義與現(xiàn)代主義(主要是所謂“魔幻現(xiàn)實主義”) 相結合的新手法,成功地通過象征、隱喻等多種藝術技巧和變換鏡頭的蒙太奇手法描寫了黑人民族和婦女,把今天的現(xiàn)實(包括黑人想要尋根的熱潮)描繪成“現(xiàn)代神話”。作者擅長用黑人民間傳說和童話來渲染氣氛,給環(huán)境和人物籠罩上一層奇譎的神秘色彩。全書用“黑人會飛”的古老傳說穿針引線,使現(xiàn)實與神話糅合在一起,表現(xiàn)出極為濃郁的民族色彩。這部小說雖然寫美國黑人的生活和心理狀態(tài),但提出了今天美國社會中一個帶有共同性的尖銳問題:社會富裕了,人(尤其是年輕人)的精神卻墮落了,應該如何在創(chuàng)造社會財富時建設精神文明呢? 特別是在今天貌似平等的美國社會里,黑人青年一代是否仍在西方精神文明的桎梏下遭受奴役? 當中的黑人青年如奶娃、吉他、哈格爾等無不染上現(xiàn)代文明中的惡習,而按照作家的構思,只有讓黑人尊重本民族的文化傳統(tǒng),返璞歸真,恢復古樸的風范,才能擺脫奴隸制被推翻之后這種新的“精神奴役制”。派拉特是全書含有道德寓意的中心人物。她雖然靠釀造和販賣私酒為生,無知無識,“卻對人類的相互關系具有深切的關心”(中譯本第194頁)。她攜帶著先父的遺骸和“導航”地圖,指引奶娃飛行,奔向自由。她沒有肚臍(傳統(tǒng)中只有天使才沒有肚臍),又有與死人交談的稟賦,因此暗喻她是否有繼承傳統(tǒng)、傳播黑人民族文化雙重使命的“天使”。作者不僅在刻畫象派拉特、奶娃、吉他這類人物性格時使用了獨特的象征手法,甚至書中的許多人名與地名也富于象征意義和幽默感,如“非醫(yī)生街”、“不慈善醫(yī)院”、“林肯的天堂”、“所羅門飛行處”以及與“死亡”諧音的戴德一家的姓氏,等等。全書的背景安排、氣氛渲染、人物刻劃和情節(jié)發(fā)展等都互相照應,渾然一體,有很好的藝術效果。例如一開卷寫史密斯先生安上綢翅膀試圖飛行,誰都知道此舉等于自殺,卻不知道原因何在。直到第6章讀者才看到原來史密斯是由于黑人仇殺組織“七日”團的壓力而被迫自殺的,但直到第12章作者才揭示卷首史密斯飛躍時派拉特所唱的和卷末主人公飛躍前自己所唱的《所羅門之歌》在黑人傳說中的含義。這樣剝象筍似的一層層披露故事,是作者獨具匠心的一種結構布局,有助于渲染神秘、緊張的氣氛。作者的文筆洗練清新,十分口語化,人物對話寫得尤其出色。美國《民族》雜志上有篇評論說得很中肯: “莫瑞森創(chuàng)造了一個有自己特色的黑人社會,但又并不與白人世界完全隔絕……她用靈敏異常的耳朵傾聽黑人語言的音樂,把它用作調色刀來刻畫黑人生活并創(chuàng)作今日文壇上最佳的一種文學語言……語言與思想之間的一種美麗平衡。”
上一篇:《法國文學·弗朗索瓦·莫里亞克·臟猴兒》作者簡介|內容概要|作品賞析
下一篇:《美國文學·托馬斯·品欽·V》作者簡介|內容概要|作品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