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紅樓夢》簡介|鑒賞
清代白話人情小說,第一部《紅樓夢》續書,三十回。首有托名曹雪芹的序文,逍遙子序、白云外史與散華居士的題詞和凡例五則。逍遙子序與凡例稱“是書系曹雪芹原稿”,顯系假托,逍遙子實為本書作者,其姓名與生平不詳,僅知其為乾、嘉時人。此書嘉慶元年(1796)已有刊本行世,當作于乾隆末年。今存白紙刊本、黃紙刊本、本衙藏板、裕元堂等刊本,現有春風文藝出版社等整理出版的校點本。
書接《紅樓夢》一百二十回后,寫賈寶玉隨一僧一道出走,此二人并非神仙,而是騙子,以迷魂藥要把寶玉拐騙到揚州,賣給戲班子,為賈政在昆陵驛遇到捉住。寶玉獲救, 并被護送回家。此時黛玉已回生,晴雯亦借剛死的柳五兒之尸還魂。回生后的林黛玉,怨恨賈寶玉,不僅不理會他,連晴雯和紫鵑在她面前提寶玉二字也不許可。寶玉硬闖到瀟湘館,被黛玉拒之門外。為此,賈寶玉大病了幾場。賈府日趨敗落,而林家卻正處在上升時期。小說寫黛玉有一過繼的哥哥林良玉,進京考進士,把家產也搬來,買下賈府隔壁的宅園,大興土木,建起府第。賈政和王夫人,在寶玉面前保證要為他娶黛玉,為此,象侍奉賈母那樣去討好黛玉,黛玉卻無動于衷。林良玉要把妹妹嫁給他的朋友姜景星,黛玉亦嚴詞拒絕,只是一心修仙學道。賈府為和林府結好,把王夫人的養女喜鸞嫁給林良玉,親上結親。經林良玉說媒,賈政又把王夫人的另一個養女喜鳳嫁給姜景星。姜是新科狀元,良玉是新科探花,賈府借兩位女婿的光,又榮耀起來了。黛玉則仍耿耿于懷。于是,由姜出謀劃策,賈府正式向林府提親,黛玉提出三個條件: 婚后不同房同居;要招回被賈政趕出去的戲班子,要嫁人的襲人來伺奉她;終生只叫賈政夫婦舅舅和舅太太,不稱翁姑。黛玉情知這是賈政所深惡痛絕的,想以此激怒他,斷了娶己之念。不料三個條件被姜景星合理解決,林黛玉終于嫁給了賈寶玉,并且穿戴著國公夫人服飾、擺起國公儀式嫁娶,薛寶釵和王夫人雖氣惱,也無可奈何。黛玉婚后,賈政即把榮國府的主管大權交給她。黛玉管事,比王熙鳳勝強百倍。她管制嚴厲,處事精細,但待人厚道,上下稱頌。更主要的是她不光靠鄔莊主那有限的租糧,而是到處開設店鋪,做起水陸連營生意。財大氣粗,黛玉不僅重振了榮國府,而且兼管寧國府,連薛姨媽家也照管起來。盡管婚后曾恪守不與寶玉同房的前言,但還是合府上下好事人的巧安排,紅一次臉便習以為常了。
在紅樓諸續書中, 《后紅樓》是較好的一種,并非平庸之作,其特點是:反前書之立意,圍繞著為黛玉鳴不平這一主題,重新塑造了林黛玉的形象。 《后紅樓夢》中的林黛玉,和前書中的林黛玉相比,性格開朗多了,說話不那么尖酸了,待人不那么使小性子,寬厚大方起來。更主要的是,林黛玉不再是多愁善感、多病好哭的柔弱孤女,而是冷靜處事、敢作敢為,能夠自主命運不任人擺布的女人。
對于續書, 自清人劉廷璣于《在園雜志》里大罵了一通之后,二百多年以來,一直延續著他的唾罵,聲聲不止。這是錯誤的單純的藝術對比觀點,完全無視續書是中國小說史獨有的文學現象這一事實。對于續書,應當從文學史的、社會學的、語言文字學的、文學藝術的多角度去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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