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肅愍公謙為兵部侍郎,巡撫河南、山西時,一日遇惡客劫舟,遍搜行囊,更無貴重于腰間金帶者,盜亦不忍取去。及還朝,并無一物饋送。自作一詩云:“手帕蘑姑(菇)及線香,本資民用反為殃。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鄉閭話短長。”噫,此人之不可及而后功業之如天也。 ○明·郎瑛《七修類稿》卷三三 事亦見明·都穆《都公譚纂》卷上。
[述要] 于謙(謚肅愍)任兵部侍郎巡撫河南、山西一帶時,曾遇上盜賊劫船。搜遍于的行李,發現除了腰上金帶外,他竟沒有一樣值錢的東西,最后盜賊連那根腰帶也不忍心取走。他回北京后,并沒送任何禮品給權要們。為此,他曾做過一首詩(見原文)。
[按語] 明葉盛《水東日記》卷五亦記此事,但未言“惡客劫舟”事,且詩末句為“免得閭閻話短長”。
[事主檔案] 于謙(1398—1457) 明政治家、詩文家。字廷益。浙江錢塘(今杭州)人。永樂進士。任監察御史,河南、山西巡撫,曾平反冤獄,賑濟災荒。正統十四年(1449)從兵部侍郎升任尚書,擁立景帝,反對南遷。次年(景泰元年)以和議難恃,努力整頓京營軍制,創立團營。景泰八年(1457),英宗奪回帝位,誣以“謀逆罪”殺之。有《于忠肅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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