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四歲能作大書。景泰時,以神童薦。內侍扶過殿閾,曰:“神童腳短。”應聲曰:“天子門高。”既入謁,命書“龍”、“鳳”、“龜”、“麟”十余字。上喜,抱置膝,賜上林珍果及內府寶鏹。時其父拜起,侍丹墀下。帝曰:“子坐父立,禮乎?”應聲曰:“嫂溺叔援,權也。” ○清·查繼佐《罪惟錄·列傳》卷一一中 事亦見明·陳洪謨《繼世紀聞》卷一。
[述要] 李東陽四歲就能寫大楷。景泰年間,他被當作神童推薦給朝廷。入宮時,由于人小,靠太監扶著才跨過門檻,太監與他開玩笑:“神童腳短。”李應聲答道:“天子門高。”拜見后,景泰帝朱祁鈺命他寫“龍”、“鳳”、“龜”、“麟”等十余字,他都寫得很好。景泰帝很高興,把他抱到膝上,送給他御花園中的水果和皇宮內府的元寶。那時李的父親拜見后站在丹墀下,景泰帝見此情景,就問李:“子坐父立,禮乎?”(兒子坐著,而父親站著,這合乎禮嗎?)李應聲對答道:“嫂溺叔援,權也。”(嫂嫂落水,小叔子去救她,這是權宜的辦法。)
[按語] 明曹藎之《舌華錄》卷八謂后一對答為解縉幼時與其外祖父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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