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學概念·賦詩言志
古代詩學概念。見于《左傳·襄公二十七年》:“鄭伯享趙孟于垂隴,子展、、伯有、子西、子產、子大叔、二子石(按:指印段和公孫段)從。趙孟曰:‘七子從君,以寵武也。請皆賦以卒君貺,武亦以觀七子之志。’”“賦詩言志”,是根據春秋時期各諸侯國之間,在政治、外交場合中賦《詩》時斷章取義的情況而提出的觀念。如《漢書·藝文志》云:“古者諸侯卿大夫交接鄰國,以微言相感,當揖讓之時,必稱《詩》以喻其志,蓋以別賢不肖而觀盛衰焉。”又據《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杜預注:“古者禮會,因古《詩》以見意,故言賦詩斷章也。其全稱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其實,春秋時賦詩斷章取義,不僅是“多取首章”,也可以取“卒章”,如上述鄭伯享趙孟,子產賦《桑隰》,原是義取首章“既見君子,其樂如何”,以表示歡迎之意;但趙孟曰:“武請受其卒章。”《隰桑》卒章云:“心乎愛矣,遐不謂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取不忘人之愛的意思。又子大叔賦《野有蔓草》,趙孟曰:“吾子之惠也!”《野有蔓草》見于《詩·鄭風》,原是描寫男女愛情的作品。但子大叔所賦并非愛情,而是節取其首章“邂逅相遇,適我愿兮”二句,表示熱情歡迎之意,所以趙孟說是“吾子之惠“,表示感謝。又如伯有賦《鶉之賁賁》,此詩見于《詩·鄘風》,《毛詩小序》曰:“刺衛宣姜也,衛人以為宣姜鶉鵲之不若也。”這是一首諷刺統治者淫亂的詩歌。所以趙孟事后評云:“伯有將為戮矣。詩以言志,志誣其上,而公怨之以為賓榮,其能久乎?”據此情況,清勞孝輿《春秋詩話》卷一有概括說明:“風詩之變,多春秋間人之所作。……然作者不名,述者不作,何歟?蓋當時只有詩,無詩人。古人所作,今人可援為己詩;彼人之詩,此人可賡為自作,期于言志而止。人無定詩,詩無定指。”為了自由表達意志,人們稱引可以毫不顧及原詩題旨,賦《詩》言志,斷章取義,原是歷史的產物,春秋以后,就很少有這種做法。但其風氣所及,影響有好有壞:違背原詩,主觀附會,隨意批評,以合其“教化”需要,流弊甚深;但對后來“詩無達詁”之說,啟迪了藝術思維的模糊理論,空靈而不泥于字面,又促進了詩歌審美藝術的發展。關于《尚書·舜典》“詩言志”說與《左傳》“賦詩言志”說的關系,朱自清《詩言志辨》以為“詩言志”可能是從“詩以言志”化出,“但也許彼此是獨立的”。二說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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