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曲論·詩論·絸齋詩談》新詩鑒賞
詩論,八卷,清張謙宜撰。謙宜(1639~1720)字稚松,號山農,又號書隱老人,膠州(今山東膠縣)人。少年落拓不羈,以詩名,中年折節讀書。康熙四十五年(1706)進士,未出仕,閉戶研讀,著述。
此書為作者學詩筆記。第一、二卷為統論,論詩之大旨,論各體詩;三卷為《學詩初步》,以論詩法為主;卷四至卷七評論從漢到清歷代詩人;卷八為雜錄。
本書既有對詩歌特質、詩歌各種體裁和詩歌創作的概括而系統的論述;也有對具體詩人、具體作品的細致分析,可資借鑒處很多,作者獨到之見也不少。如傳統詩教強調溫柔敦厚,崇尚中和之美。對于什么是“和平”,張氏解釋說,這主要指“學者必須涵養渟蓄,令其深厚”;而不是指寫詩不能“傷觸人”。他發揮說:“其實《三百篇》有罵人極狠者,如‘胡不遄死‘’豺虎不食’等句,謂之乖戾可乎?蓋罵其所當罵,如敲樸加諸盜竊案賊,正是人情中節處,故謂之‘和’。又如人有痛心,便須著哭,人有冤枉,須容其訴,如此心下才松顙,故謂之‘平’”。
作者主張詩應出于真情,不要裝假做作:“詩要老成,卻須以年紀涵養為洊次,必不得做作裝點,似小兒之學老人。且如小兒入學,只教他拱手徐行,不得跳躍叫喊,其天真爛漫之趣自不可掩。甫弱冠,則聰明英發之氣,溢于眉睫。壯而授室,則學問沉靜之容,見于四體。艾髦以后,則清瘦蕭散,無所不可?!?/p>
因此,他反對唱和應酬之作。如蘇軾之大才,張亦認為其“唱和詩令人氣悶”,并得出“應酬之害詩”的結論。
他主張:“無興致不必作詩,沒意思不必作詩。無實意實事不必強拉入詩。如未老而言老,不愁而言愁,無病而言病,皆是大忌?!?/p>
關于詩中說理問題張氏也有較通達的解釋。他說:“蓋理由我運,則操縱如意,或虛或實,或大或小,隨其識力所到,變沒隱見于語言外者,皆詩之根也。”“善談理者,不滯于理,美人香草,江漢云霓,何一不可依托!”
他反對那種“仁義禮智不離口,太極天命不去手”的像“有韻之《四書》《五經》”式的詩歌。
書中談及詩的風格、韻味、技巧之處也有些可取的意見。
此書作者寫定于晚年,據作者自云:“吾十三學詩,今五十五稔矣。刀痕箭瘢,遍體鱗皴,然后敢為后人言?!笔瞧浣K生寫詩經驗的總結。
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排印《清詩話續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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