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兩漢文學的內容·《詩經》·個性情感和藝術精神
《詩經》中絕大部分作品為周王朝建立之后創作的。這些作品生動、形象地表現了人們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內心世界:他們的個性與思想感情,他們的歡樂與苦惱,他們與外在環境的矛盾與沖突,他們對人生、生活的理想追求;體現了當時人們的藝術理想和較高的藝術修養。這些作品在表現周人感情的豐富性方面,在展現周人個性的歷史性內涵方面,在表現當時人們對生活、對人生的審美感受方面,都達到了相當的藝術高度,取得了極其可貴的成就。
周代等級關系是通過封邦建國的方式建立起來的。天子封諸侯,諸侯封大夫。通過這樣的“封”與“建”,諸侯、大夫擁有了不同數量的土地、臣民。周代人的等級名分是通過土地分封而形成的。他們的財產和政治地位的最初獲得,都來源于上一級君主的恩賜。這種關系最終決定了他們在君主面前不能不居于從屬的地位。經濟上,要獻納貢賦;政治上“出納王命”,充當“王之喉舌”(《烝民》)。他們只有效忠于君主的義務,而沒有分庭抗禮的資格和權力; 他們只能在君主的意志和利益中體現個人的人生意義和利益,而不能也不允許擁有獨立的個人的意志和利益。于是,他們一方面要治理好自己的臣民,另一方面,他們要感戴、依賴上級領主。這構成了當時最基本的社會關系。
與這種關系相適應的是,西周初年周公制禮作樂這一重大歷史事件。于是,代表周代主流文化的禮樂文明確立并發展起來。這是中國古代文化傳統的定型時期,也是中國文學傳統形成的時期。當時詩人不論處于什么樣的社會地位,無不直接、間接地受到這一主流文化的制約與影響。
周代的禮,是當時占統治地位的思想。它是由人們的物質關系中產生出來的精神文化的總和,是具有鮮明時代特色的意識形態。同時,它又反作用于物質關系。周代的社會關系以人身的依附關系與嚴格的等級關系為基本特征。它的核心是上級領主同下級領主、領主同農奴間的等級差別。禮的作用就是維護現存的人身依附關系與等級關系,突出表現在它要求把社會生活中的尊卑差別顯現出來,使人們的認識更加鮮明。因此,禮強調“章疑別微”①。章,明也,顯也。“章疑”,就是使紛繁疑似的事物之間呈現出清晰可辨的等差;別,分也。“別微”,就是使隱約微末的關系剖分離析,顯出尊卑。“章疑別微”就是使現實的等級關系在人們的認識中得到強化,從而強調差別,使人們認識并牢記自己的和他人的等級名分。這樣就會使卑者、賤者老老實實地侍奉尊者、貴者,而不至于非禮僭越,更不會犯上作亂。禮的本質就在于此。
禮對周代貴族性格的制約作用,最主要的基點是從禮的“尊尊”本質中引出的。禮要把“尊尊”的宗旨變成人們日常的行為規范乃至心理積淀。于是,在文學藝術中這樣復雜的文化現象及其同人們心靈的關系,也為詩歌打上了鮮明的時代印記。
有關戀愛、婚姻的詩篇在《詩》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在《國風》中尤其如此。它們是詩人情感活動最具生命力、最為強烈的旋律,是詩人心靈劇烈跳動的藝術結晶。這些詩篇以其永恒的藝術魅力感染、激動了幾千年來的無數欣賞者。
但是,我們應該看到,在周人歌唱愛情、婚姻的時代,禮樂文明是人們生活空間中最為廣泛,也最具制約作用的精神力量。禮的思想、原則無時不在,無處不在。它緊緊地、綿密地環繞著人們,規定、熔鑄人們的性格、心靈乃至感情活動。禮在一定程度上承認愛情的合理性。“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禮記·禮運》)①。這是禮對情的有限度承認的經典性表述。然而,周代禮的思想在本質上卻是限制情感、否定情感的。《左傳》昭公十年引逸書云:“欲敗度,從(縱)敗禮。”(《春秋左傳正義》卷四五)在這種思想看來,欲望的發展就會敗壞禮之“度”,對情的放縱,就要損害禮,從而將情、欲同禮的思想、原則對立起來,維護禮,限制甚至反對情。《國語·楚語上》云:“私欲弘侈,則德義鮮少。”②在這樣的思想中,私欲同德義已經被置于截然對立的態勢中,此消彼長,彼消此長。將二者對立起來的認識在《禮記·樂記》中表述得最為充分。其文云:“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動,性之欲也。物至知(智)知,然后好惡形焉。好惡無節于內,而知誘于外,不能反躬,天理滅矣。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③在禮的思想看來,二者的對立如不加以限制,一旦發展到這一地步,便徹底破壞了禮的思想、原則乃至社會的尊卑等級,就要天下大亂。這是無論如何也不可以的。因此,禮將人們的基本欲望視為惡劣的情欲,加以限制、排斥。《左傳》隱公六年引周大夫周任的話說:“為國家者,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芟夷蘊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殖,則善者信矣。”(《春秋左傳正義》卷四)對情欲要堅決地予以扼殺。為了更有利于禮的秩序的穩定,周代的統治思想則從各個方面對情和欲進行誘導、制約、改造。《禮記·禮運》云:“故圣王修義之柄,禮之序,以治人情。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修禮以耕之,陳義以種之,講學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樂以安之。”①通過這樣反復地耕種、修整、限制、熔鑄,使人們的感情成為圣人的特殊的田地,這里面只生長合于禮的思想、原則的情和欲,那種對人生的本能的需求再也看不到了。這樣就會做到孔子所說的“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
在這樣的禮樂文化居于統治地位之時,人們對男女之情的追求,被視為有損于禮的思想、原則的行為。禮的思想要求人們極大地限制自己的情欲,甚至要毫無痛惜地將其扼殺,而使自己的情合于禮的規定。在當時的禮的思想原則看來,個人的感情是無足輕重的,重要的是禮的尊卑之穩定與不可動搖的秩序。為了這一宗旨,就要否定人們情感的合理性,藐視甚至扼殺人們的情感。
隨著周人統治的鞏固與發展,禮的思想、原則的制約作用也被不斷地強化。但是另一方面,各地的文化淵源不同,王朝對各地統治的程度不同,禮的思想原則實現的程度也是有所區別的。上述禮的思想、原則對人們的感情和心靈的制約更多地表現在周人長期統治的區域,如王朝所在的豐、鎬等。在《詩經》中,禮的思想原則當以《大雅》《小雅》和《周頌》表現得最為突出。在《國風》中,也有一些詩篇采自周人禮樂文化影響較深的地區,如《周南》《召南》《豳風》《王風》等詩篇就出自這樣的環境中。因而,連同其中的有關婚姻、戀愛詩在內,都不能不同其他地域的文學形成顯著的差異。例如《關雎》表達了一個貴族青年對一位少女的愛慕與追求,青年男子在水邊見到一位形貌姣好的少女,遂生愛慕之情,將她視為最適合于自己的女性。他思念著,想象著,為激情所困擾,所震撼,“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輾轉反側”。他是個重情感,重想象的人。他的愛情是如何變為現實的,詩中略而不談。詩人要向世人陳述的是使他輾轉不眠的心靈震撼,是他與愛人結成連理之后的和諧,是他以自己所擁有的琴瑟、鐘鼓等優越的條件,取悅自己的愛人,也要以此使她幸福。他的感情是強烈的,也是深沉的。但是不論他們的感情如何強烈,見諸行動或情感活動時,都會顯示出他們心靈中的禮的深刻印痕。禮的教化使得這些詩篇的情感表現為“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從而成為那個時代抒情詩的典范。
但是,禮樂文明的擴張,也不可能是一帆風順的。各諸侯國的地域不同,部族的構成不同,其原有的文化傳統也不同。雖然周代禮的思想借助于政權的力量得以推廣,但是,其與各地原有文化的沖突仍是不可避免的。如前文所論及的周以外的各個地域、部族,周王朝往往要因地制宜,進行文化擴張與新的建設。從文學藝術來看,這些地域的作品中所涌動著的感情,所體現出的審美情趣,則表現出同主流文化的禮既有聯系,又表現出帶有其他特色的文化傳統對人們心靈的作用。
在這方面,衛詩最具代表性。衛地人們的精神面貌、文化狀況同周王朝統治嚴密的地區有著明顯的差別。周王朝既要他們接受自己的主流意識形態,又不想借助于政權的力量強制地擴張禮樂文化,而是要在文化交融中鞏固其統治。在《詩經》文本中,劃分為《邶風》《鄘風》《衛風》三部分的衛詩,不僅數量多,而且具有獨特的文化基因與藝術風貌。人們從中可看出其與周人禮樂文化融合的痕跡,也可看出二者的矛盾與排拒,較為突出的當屬《鄘·柏舟》和《氓》。
《鄘·柏舟》的作者是一位敢愛敢恨的少女。她熱戀著一個青年,認定他是自己最好的人生伴侶。可是,外界環境卻不承認她的選擇,給她以極大的壓力。她痛苦地執著地呼喊道:“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諒人只!”在自己的幸福受到嚴重威脅之時,在這樣的抗爭中,周人的禮的思想、規范都無法顧及了。“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齊·南山》)。這些清規戒律與她的人生選擇發生了尖銳的沖突。她要擺脫這一切束縛,堅定地維護自己的情感。這在那個時代是很少能聽到的聲音。
在《氓》中,我們可以看到更復雜的心理變化與不同的文化系統的交叉。這是一首典型的棄婦詩。抒情的女主人公與“氓”從小生活在淇水兩岸,他們少年時代就在一起嬉戲,“總角之宴,言笑晏晏”,到了青年時代,他們相戀相愛,還“信誓旦旦”地表明心跡,深深地陷入情網之中。他們之間的戀愛經歷,在周人的禮的思想、原則看來,已屬越軌的行為。他們由戀愛而結婚之后,情況卻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女主人公無辜被遣,使她的人生一落千丈。她恨對方,也恨自己。在痛切的表白中,她要讓天下的少女都知道自己的不幸,也要讓她們知道自己何以不幸。在她看來,自己不幸的關鍵在于愛得太深,不能自拔,因而對“氓”寄望過高。她希望所有的女子都不要像自己那樣“與士耽”,而要等待父母,等待媒人,將自己的幸福交給執行禮的程序的人,聽憑外界的安排。在這樣的陳述中,可以看出她因為所托非人而產生悔恨,并由此產生對自己青年時代的戀愛生活的否定。從中可以看出,她以往的戀愛帶有對禮的束縛的抗爭、反叛傾向,而在痛悔之時,又表現出對禮的復歸。
鄭也是具有獨特的文化傳統的諸侯國。《將仲子》對鄭國青年男女心靈、情感中的鄭文化因素,對禮樂文化同鄭人心靈的關系,都表現得較為充分。
在社會生活中,即使處于成康盛世,處于禮樂文明昌隆之際,人們對禮的信仰,人們以禮自飭的自覺性也是有限度。到了厲王、幽王時代,或春秋時期,禮的原則受到相當多的人的抵制,即所謂禮崩樂壞,社會矛盾加劇。一部分有能力、有智慧的士人心靈中禮的修養比較高,而貴族中掌握著物質財富和各級政治權力的人,往往依靠其高貴的血統而不是依靠自身才能和禮的修養,進入權力結構的中心。這兩部分人在現實生活中經常發生沖突。占據著物質財富、手中有權的一些人往往因其地位、條件,并因其心靈中禮的修養較低,而追逐物質利益和世俗享樂,違背禮的規定。人們的不滿,人們對社會、對統治集團的批評越來越多。
于是,在文學創作中涌現出大量承載著社會責任和人文關懷的諷刺詩。這些作品以鮮明的愛憎、潑辣的語言、尖銳的指向,創作了獨具風神的佳作,也為后人留下了可貴的藝術精神和文學傳統。例如《鄘·相鼠》是一篇著名的、感情激切的諷刺詩,詩中批評了某些人在禮儀和行止方面的不和諧表現。在周代文化看來,人們的禮儀、行止都注入了禮的定性。人的一舉一動必須遵從禮的規范,做得好的,就會受到稱贊。人們從是否自覺地按著禮的規范去做,來考察一個人的禮的修養,甚至通過這方面的表現,看其是否能夠為人們所贊同、所擁戴,預見其本人乃至家族的盛衰。不增進禮的修養,不遵循禮的原則,社會就會大亂,一個人在社會生活中也就寸步難行。于是,當詩人看到這個無禮、無儀、行止不良的人時,便鄙夷地唱起了諷刺的歌,將這個人視為連有皮、有齒的老鼠都不如的丑類。
表現出上述感情特征的作品在《大雅》《小雅》中更多,所展示的內心世界也更深刻,更生動。如《大雅·桑柔》一詩中,作者通過對自己感情和信念的坦誠自述,塑造出一個同違禮行逆的執政者堅決斗爭的抒情主體形象。他批評那執政者背離大法而放縱自恣。詩人警告他,長此以往,必將像飛蟲一樣被捕獲、誅戮(“如彼飛蟲,時亦弋獲”)。作者以禮誘導他、蔭庇他,反而遭到申斥(“既之陰女,反予來赫”)。詩人好言進諫也被斥而不用,甚至還陷人被孤立、受排擠的境地 (“匪用其良,覆俾我悖”)。可是,詩人不肯罷休。他在詩中批評統治者的違禮之舉,抒發自己滿腔憤懣不平,同時,也表現出自己為維護禮的信念而進行不屈不撓的斗爭精神。
《大雅·抑》《大雅·板》《小雅·正月》《小雅·十月之交》《小雅·雨無正》等詩的作者,在反復鋪陳抒懷之時,使人們充分感受到他們心靈的跳動,感受到他們忠君事上和對社會、民生負責的精神。他們即使遭受挫折,進諫碰壁,甚至挨罵,卻依然不改其匡正輔弼之志。這就是一些抒情詩的主人公內心世界最為突出之處①。
注釋
① 《禮記·坊記》云:“夫禮者,所以章疑別微,以為民坊者也。故貴賤有等,衣服有別,朝廷有位,則民有所讓。”① 《禮記注疏》卷二二,中華書局影印十三經本。② 《國語》卷一七第544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③ 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三七第982-984頁,中華書局1988年版。① 孔希旦《禮記集解》二二第618頁,中華書局1989年版。① 詳見許志剛《詩經論略》,遼寧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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