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學與社會文化
審美文化在中國是一門新興的、發展迅速的學科。審美文化這一概念起源于德國席勒在18世紀末撰寫的《美育書簡》,該書將審美文化描述為人類未來發展的文化烏托邦。西方學術界的審美文化研究在19至20世紀經歷了一個由空想、哲學走向實踐、藝術的過程。當時,為了反對、抵制工業及后工業社會對人類造成的嚴重異化,西方的審美文化正逐漸趨向于泛指人類所有的審美——藝術活動。
中國的審美文化研究起自20世紀80年代金亞娜等學者對前蘇聯這方面研究的譯介,90年代審美文化研究在中國形成了熱潮,涉及領域廣泛,對該概念的使用也空前普及。然而,直到目前為止,學術界尚未形成統一的看法。概括起來說,關于審美文化,國內學術界有這樣一些觀點:一種意見認為,審美文化由從低到高三個層次組成,即人類行為心理文化意識所產生的美學、文學藝術文化產生的美學和人類文化哲學系統里的審美觀①。另一種意見認為,審美文化應是以文學藝術為核心的文化,“審美文化就是以文學和藝術為核心的文化,就是物質生活不斷向審美和藝術的層面提升的文化,也是真善美融為一體的文化”②。第三種意見認為,審美文化乃是一種泛審美的文化,“審美文化是整個文化中具有審美性質的那一部分,所謂審美性質即超越功利目的性”①。朱立元又將其概括為四個基本“特征”:1.感性意象性、2.無功利或超功利性、3.心靈自由性、4.精神愉悅性②。第四種意見認為,審美文化乃是一種大眾文化,“不同的審美個體在審美文化培育下產生了不同的審美經驗,不同個體的審美經驗又經大眾傳播的各種方式在社會中擴散、競爭、沖突,直到發展到相對穩定的和諧”③。在探討審美文化內涵、外延的同時,人們將目光更多地投向了中國特有的審美文化。易存國提出:“中國傳統文化更具審美文化的色彩。”④林同華指出:“所謂中國審美文化,系指具有審美性質、審美價值,又凝結著古代藝術家、工匠的審美經驗所創造出來的工藝品、藝術品、建筑物、風景、城市等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⑤方面理論探討的專著有易存國的《中國審美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周劭磬的《中國審美文化》(百花洲文藝出版社1992)以及一系列論文等,審美文化史方面的專著則有李澤厚的《美的歷程》(文物出版社1981)、陳炎主編的《中國審美文化史》(山東畫報出版社2001)等。這里運用的審美文化概念,基本上依據葉朗《現代美學體系》(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一書,即“人類審美活動的物化產品、觀念體系和行為方式的總和”,同時也兼采其他各家的觀點。
實際上,審美文化不僅是一個民族的范疇,也是一個歷史的范疇,“任何文化都是時代的文化”(易存國《中國審美文化》),中國的審美文化同樣具有鮮明的階段性特征。毫無疑問,中國的文學屬于中國審美文化的一部分。對中國文學的研究早已形成了規模和體系,它是自身具有很強獨立性的學科。鑒于此,本章的目的,是探討清代文學與同時代其他審美文化之間的關系,展示清代文學與整個時代文化互相影響的情況,同時也為清代文學的發展提供一個背景。文章分三個方面進行陳述:文學與藝術、文學與工藝、文學與風俗。
注釋
① 參見林同華《審美文化學》,東方出版社1992年版。② 滕守堯《審美文化與藝術生存》,《浙江學刊》1997年第5期。① 聶振斌等《審美文化與美學史》,《北京社會科學》1997年第7期。② 朱立元《審美文化概念小議》,《浙江學刊》1997年第5期。③ 沃野《美——來自三維性的合力》,《安徽大學學報》1995年第2期。④ 易存國《中國審美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⑤ 林同華《關于中國美學史研究的對象與方法問題》,《學術月刊》199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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