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文學與藝術·宋代音樂舞蹈藝術與文學·宋代文學中的樂舞描寫
音樂除了直接促進詞的發展和興盛外,還給文學家帶來靈感,激發他們創作的沖動,因此樂舞本身常成為文學家表現的對象,成為作品的題材和主題。這在詞中表現得最頻繁而典型。宋詞有相當多的作品產生于歌筵舞席之上,面對優美的樂舞,詞人心醉目迷,發為歌吟,常常把樂舞以及表演者的姿容才藝寫進詞中,因而這方面的描寫也就成為宋詞的一個重要內容。如晏殊的《木蘭花》:
春蔥指甲輕攏捻,五彩條垂雙袖卷。雪香濃透紫檀槽,胡語急隨紅玉腕。當頭一曲情無限,入破錚琮金鳳戰。百分芳酒祝長春,再拜斂容抬粉面。
“當頭一曲”即大曲的歌頭一段,曲調比較舒緩,故“情無限”。“入破”是“曲之繁聲處”,這時音樂的節奏加快,彈奏者的手法也變快,致使“金鳳戰”。詞中生動描寫了琵琶演奏的場面,同時勾勒出了演奏人的體態情韻。另如柳永的《柳腰輕》:“顧香砌,絲管初調,倚輕風,佩環微顫。乍入霓裳促偏,逞盈盈,漸催檀板,慢垂露袖,急趨蓮步,進退奇容千變。”作者用簡捷而富有節奏的語言寫出在音樂伴奏下輕快的舞姿。余如張先的《天仙子·觀舞》《慶春澤·與善歌者》《剪牡丹·舟中聞雙琵琶》、蘇軾的《訴衷情·琵琶女》、黃庭堅的《憶帝京·贈彈琵琶妓》等等,從題目上一望而知是關于樂舞的作品。在這些作品中,對樂舞的描寫與對表演者(多半是藝伎)姿色的描繪常常是交織在一起的,樂舞的旋律節奏正是在對表演者姿態的描寫中得以展開,而表演者的風姿神韻也是在樂舞的展開中得以呈現。
除了詞外,詩歌中也有不少關于樂舞的描寫,如歐陽修的《于劉功曹家見楊直講褒女奴彈琵琶戲作呈圣俞》《李留后家聞箏座上作》、梅堯臣的 《聽文都知吹簫詩》《和永叔柘枝歌》《風笛》、蘇軾的《宋叔達家聽琵琶》《潤州甘露寺彈箏》《李委吹笛》等等。與詞不同的是,詩不像詞那樣毫無顧忌地恣意描寫樂舞者的聲色。描寫風流旖旎的場面,詩要有節制一些,常更多側重在作者主觀情志的抒發。
有的作品主要不是描寫音樂,音樂只是作為一種背景氛圍,出于表現的需要而被提到。這在詩文詞中都常常可以看見,如蘇軾的《前赤壁賦》,在泛舟赤壁的景物描寫之后,緊接著就是一段音樂的描寫:“于是飲酒樂甚,扣舷而歌之。歌曰:桂棹兮蘭槳……客有吹洞簫者,倚歌而和之。其聲嗚嗚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訴,余音裊裊,不絕如縷……”據考證,吹洞簫者實有其人其事,但是實有其人其事并不一定非要寫進文中,作者之所以要在這里加入一段音樂,主要是出于表現的需要。從文章結構來看,這段音樂是由景入情、由樂轉哀的自然過渡,對全文來說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而這段音樂本身又表現出一種失落感和憂郁感,于是便為赤壁月夜罩上了一層似有若無的感傷氣氛。
值得注意的是,宋詞中較少寫到琴樂,也許這種音樂不適合歌筵舞席,在熱鬧的宴飲場合較少用到,但在詩中卻并不罕見。琴是一種古老的樂器,其音深醇幽雅,在宋代文人雅士和僧道中比較流行。宋人詩中不乏琴樂的描寫,如范仲淹的《鳴琴》《聽真上人琴歌》、歐陽修的《江上彈琴》《彈琴效賈島體》、蘇舜欽的《演化琴德素高,昔嘗供奉先帝,聞予藏寶琴,求而揮弄不忍去,因為作歌以寫其意》、蘇軾的《舟中聽大人彈琴》《聽僧昭素琴》等等,都寫到琴樂:“忘憂曾扣《易》,思古即援琴。”(范仲淹《鳴琴》)“抱琴舟上彈,棲鳥林中驚。”(歐陽修《江上彈琴》)“風吹仙籟下虛空,滿坐沈沈竦毛骨。”(蘇舜飲《演化琴……》)“風松瀑布已清絕,更愛玉佩聲瑯珰。”(蘇軾《舟中聽大人彈琴》)如果說詞中描寫的樂舞更多注意官能感受和表演者的姿色容態的話,詩中琴樂的描寫則更多注重一種高雅境界的營造和追求,常寄寓一種遺世獨立的節操和情懷。詩人有時甚至在琴聲中感悟一種哲理,如蘇軾的《琴詩》:“若言琴上有琴聲,放在匣中何不鳴?若言聲在指頭上,何不于君指上聽?”詩人由琴而引發哲理的追問:琴聲究竟是來自琴還是來自指?也就是說,美究竟存在于客體還是存在于主體?顯然,這已涉及對美的本體的思考。
當然,毋庸諱言的是,詩人對琴樂的描寫常程度不同地表現出一種復雅的傾向,流露出對時俗的針砭。“古人不可見,古人琴可彈,彈為古曲聲,如與古人言”(歐陽修《彈琴效賈島體》)。這種傾向可能和宋代朝廷上關于雅樂的幾次大討論有關,但骨子里卻出于詩人對仕宦生涯的厭倦。這種傾向在一些散文和辭賦中也有表現,比如陳襄的《古琴賦》,寫古琴的彈奏:“洎乎夕照西沉,蒼梧半陰,對明月之千里,上高臺之百尋。爾乃豁妙慮,開沖襟,撫玉柱,揚清音……忽然不覺至道之入神,而大化之陶己。”接下去就批評時調,伸張雅樂,“別有宛洛佳客,金張貴侯”,“莫不弄秦聲,歌郢曲,吹女媧之笙簧,播子文之絲竹……嗟乎,大道既傾,澆風益行,雖歌吹之沸天,徒管弦之亂人”。這種復雅的情緒在不少文人那里都有表現,特別是在他們仕宦不得意的寂居索寞之時,這種情緒除了表現作者對仕途乃至塵世的厭倦外,同時也表現了對上層貴族享樂生活的批判,表現了作者一種高潔的人格志趣。不過需要指出的是,盡管他們有時發表復雅的言論,但這并不妨礙他們在別的場合對燕樂新聲的喜愛。比如歐陽修,雖然他說“余自少不喜鄭衛,獨愛琴聲”(《歐陽文忠全集》卷六三《三琴記》),但他對時俗的歌舞仍抱有濃厚的興趣,他在《減字木蘭花》《玉樓春》等詞中都毫不掩飾地流露出對流行歌舞的陶醉。正如他們在詩文中可以正襟危坐談論經國之大道,而在詞中卻可以放縱聲色一樣,在不同體裁的文學中他們似乎具有兩重人格。
總起來說,宋代音樂藝術與宋代文學的關系至為密切。音樂的繁榮對詞體文學的興盛具有重要作用。音樂舞蹈作為宋人生活的一個重要內容,經常地被作為文學描寫的對象。至于表現什么,怎樣表現,不同體裁的文學又各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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