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疑點的忽略和謀反的增飾
劉安謀反的史實,最重要的依據是《史記·淮南衡山列傳》,《漢書·淮南王傳》的記載也比較詳細,但與《史記·淮南衡山列傳》對比后發現班固基本是因襲司馬遷。當然《漢書》在漢武帝之前的部分,以《史記》為寫作基礎,這是史書編撰的通例;而《漢書》秉持正統的儒家觀念,文辭典雅精贍,在魏晉南北朝時期遠較《史記》流行。因此說班固的因襲進一步坐實了劉安的罪名,畢竟同是漢家天下,班固沒有為劉安翻案的動機和愿望。但對比《史記》和《漢書》的淮南王傳記,我們仍能發現一些蛛絲馬跡,重新思考劉安謀反的真相。
《史記·淮南衡山列傳》說“王日夜與伍被、左吳等案輿地圖,部署兵所從入”,《漢書·淮南王傳》說“日夜與左吳等按輿地圖,部署兵所從入”,則伍被之名已被移除。其后《史記》中一段伍被參與謀議勸淮南王勿反的記錄也被《漢書》一概刪削,另一則諫書置于《漢書·伍被傳》,實際上作為淮南王謀反案的主要供詞方伍被的作用被削弱。伍被是劉安謀反的參與者和證人,對他的弱化實際上抽掉了劉安案的根基,后來的史學家沒有追究這個細節,但這是值得仔細考量的細節。葛洪《神仙傳》說“雷被誣告安謀反,人告公曰:‘安可以去矣。’乃與登仙,即日升天”,葛洪誤將伍被當作雷被,作為道教人物,贊賞劉安引接道術之士,因此很是同情劉安的遭遇,稱他不是被誅殺,而是放棄世間紛爭,升天成仙了。
西安理工大學曲江校區漢墓壁畫中的羽人
(西安市文物保護考古所:《西安理工大學西漢壁畫墓發掘簡報》,《文物》,2006年第5期)
東漢開始,學者逐漸將劉安謀反與神仙黃白之術聯系起來。最早反映這種關系的是王充的《論衡》,其中《道虛》說:
案淮南王劉安,孝武皇帝之時也。父長以罪遷蜀嚴道,至雍道死。安嗣為王,恨父徙死,懷反逆之心,招會術人,欲為大事。伍被之屬,充滿殿堂,作道術之書,發奇怪之文,合景亂首,《八公之傳》,欲示神奇,若得道之狀。道終不成,效驗不立,乃與伍被謀為反事,事覺自殺。或言誅死。誅死自殺,同一實也。世見其書,深冥奇怪;又觀《八公之傳》,似若有效,則傳稱淮南王仙而升天,失其實也。
《論衡·書解》引“儒者言”稱“淮南王作道書,禍至滅族”。王充說劉安招攬術士,作道術之書,目的是以奇術在叛亂中取勝,這是新的說法。究其原因,王充為了強調道術導致禍害,強行將劉安迷信道術和叛亂滅族聯系起來,從而形成了因果關系。東漢末年的應劭在《風俗通義》中也進一步證成此說,《正失》載“俗說:淮南王安,招致賓客方術之士數千人,作《鴻寶》《苑秘》、枕中之書,鑄成黃白,白日飛天”。這俗說已不符合史書記載,劉安善于養士,所招致的雖有“方伎怪迂之人”,但主要是“天下俊杰之士”,這里卻突出方術之士,顯然有故意偷換概念的嫌疑。應劭補充道:
《漢書》:“淮南王安,天資辨博,善為文辭,孝武以諸父屬,甚尊之。招募方伎怪迂之人,述神仙黃白之事,財殫力屈,無能成獲,乃謀叛逆,剋皇帝璽,丞相、將軍、大夫已下印,漢使符節、法冠。趙王彭祖、列侯讓等議曰:‘安廢法,行邪僻,詐偽心,以亂天下,熒惑百姓,背叛宗廟。《春秋》無將,將而必誅。安罪重于將,反形已定,圖書印及他逆無道事驗明白。’丞相弘、廷尉湯以聞。上使宗正以符節治王,安自殺,太子諸所與謀皆誅,夷國除為九江郡。親伏白刃,與眾棄之,安在其能神仙乎?安所養士,或頗漏亡,恥其如此,因飾詐說,后人吠聲,遂傳形耳。
應劭認為劉安沉湎于修道和煉丹之事,導致財盡力窮,故而謀為反逆,將謀反的動機歸于經濟的拮據,卻是前此沒有提過的,屬于應劭的創造,反映了謀反傳聞不斷增飾的痕跡。
揚州廣陵王墓漆畫中的云氣異獸
劉安的謀反還與江淮的風俗相關,這個觀點最早由班固提出,他說“其群臣賓客,江淮間多輕薄,以厲王遷死感激安”,突出了江淮地域風氣對群臣謀反的作用。東晉伏滔(公元317?-396年)善于發現地域、風俗對人物的影響,他與習鑿齒《論青楚人物》備列青州才德之士,其在《正淮論》中第一次從地域、風俗的角度討論了劉安的謀反情況。
伏滔認為包括劉安在內的淮南諸王多有謀反野心,與此地地理、風俗有關。《正淮論》上篇首先回顧歷史說:“淮南者,三代揚州之分也。當春秋時,吳、楚、陳、蔡之輿地,戰國之末,楚全有之,而考烈王都焉。秦并天下,建立郡縣,是為九江。劉項之際,號曰東楚。爰自戰國至于晉之中興,六百有余年,保淮南者九姓,稱兵者十一人,皆亡不旋踵,禍溢于世,而終莫戒焉。其天時歟?地勢歟?人事歟?何喪亂之若是也!試商較而論之。”六百多年,九姓為主,十一人謀叛,從而引出淮地的地理情況:“夫懸象著明,而休徵表于列宿;山河衿帶,而地險彰于丘陵;治亂推移,而興亡見于人事。由此而觀,則兼也必矣。昔妖星出于東南而弱楚以亡,飛孛橫于天漢而劉安誅絕,近則火星晨見而王凌首謀,長彗宵映而母丘襲亂。斯則表乎天時也。彼壽陽者,南引荊汝之利,東連三吳之富;北接梁宋,平涂不過七日;西援陳許,水陸不出千里;外有江湖之阻,內保淮肥之固。龍泉之陂,良疇萬頃,舒六之貢,利盡蠻越,金石皮革之具萃焉,苞木箭竹之族生焉,山湖藪澤之隈,水旱之所不害,土產草滋之實,荒年之所取給。此則系乎地利者也。其俗尚氣力而多勇悍,其人習戰爭而貴詐偽,豪右并兼之門,十室而七;藏甲挾劍之家,比屋而發。然而仁義之化不漸,刑法之令不及,所以屢多亡國也。”按照伏滔的說法,淮地有交通之便利,物產富饒,而風俗尚力,人多彪悍,崇尚詐偽,習于戰爭,因此仁義不行,刑法無用,人思為亂,故多亡國。
伏滔評價兩任淮南王劉長和劉安父子道“劉長支庶,奄王大國,承喪亂之余,御新化之俗,無德而寵,欲極禍發。王安內懷先父之憾,外眩奸臣之說,招引賓客,沉溺數術,藉二世之資,恃戈甲之盛,屈強江淮之上,西向而圖宗國,言未絕口,身嗣俱滅”,認為淮南王劉長的疆域和寵幸不是出于功勞和德行,來源既不正,失去也迅速,而劉安既不滿父親的命運、又被奸臣術士所蠱惑,妄圖憑借經濟實力和軍隊強盛來謀求做皇帝,導致了亡國覆家的結局;又說“二王遘逆,寵之之過也”,認為劉長、劉安的謀反,在于文、景、武帝寵之太過,因此總結道“本其所因,考其成跡,皆寵盛禍淫,福過災生,而制之不漸,積之有由也”,認為寵幸并非好事,積微成著便成了災禍的來源。
伏滔是晉人,身處革代之后,評價會更加客觀,對于劉長和劉安的謀反,他說“長、安之謀,雖兵未交于山東,禍未遍于天下,而馳說之士與闔境之人,幽囚誅放者,亦已眾矣”,認為雖然沒有具體的行動,但是他們得罪的人也多,伏滔雖然沒有進一步說明,但也隱含著謀反是被人誣陷的意味。
但伏滔過于強調地域的民風影響,卻沒有注意到劉安的仁義政策及對百姓的愛護,地理決定論的視野雖然新穎,但也失之簡單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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