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塞其兌,閉其門,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故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故為天下貴。
〔注釋〕 知:智。“知”、“智”古字同。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徐梵澄說:“此謂智者多不言,言者未必智”(《老子臆解》)。 塞其兌,閉其門:這二句已在《五十二章》出現過。參見該章注釋。 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這四句已在《四章》出現過。參見該章注釋。 玄同:指玄妙齊同的“道”。 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指超出于親疏、利害、貴賤之外。
〔鑒賞〕 本章老子闡述無所偏倚、泯滅彼此的“玄同”觀,其方法是塞兌閉門,挫銳解紛,和光同塵;以此推向社會人生,也就能無親疏、利害、貴賤之別,能為天下所尊重。
在老子看來,體道者就該均復萬物,泯滅彼此,無所偏執,玄同萬物。而對于這點,常人是難以做到的。常人總是與人相接,或以言親,或以貌疏;與物相接,或貴于此,或賤于彼……然而對于一個重要人物來說就不能如此,如于人于物親疏貴賤分明,就會帶來一系列的負面效應,民眾就會以重要人物好之而好之、以重要人物惡之而惡之,這樣社會就必有所偏倚;有所偏倚也必導致有人“抱陽”,有人“負陰”,時間一長也必導致“負陰者”忿怒不平心態之形成,于是社會也就有利害之爭。為此,老子提出了“玄同”。
這“玄同”就是忘物我、混內外,照魏源說來,“玄同之人,無所為同也,安有所謂異?”如此“政不得而親疏利害貴賤之也”(《老子本義》)。而“玄同”的具體方法則是:“塞兌閉門,挫銳解紛,和光同塵。”這種方法,按李嘉謨說來是:“塞兌以謹其出,閉門以閑其入,挫銳以治其內,解紛以理其外,和光以抑其在己,同塵以隨其在物。如此則無出無入,無內無外,無我無物,是謂玄同。既得其同,則謂之親而遠,謂之疏而近,謂之利而不喜,謂之害而不懼,謂之貴而不高,謂之賤而不一,故凡物不足以擬之也。”(引自魏源《老子本義》)魏源也認為,這是愛身存我、處世應物的好方法(《老子本義》)。
所以,老子提醒智者明白:很多事物此一時彼一時,始一理卒一理,久而濁以徐清,犯不著一定要是非、榮辱、利害、貴賤、欣厭計較分明,最好的辦法是“智者不言”,即塞兌閉門,挫銳解紛,和光同塵,齊物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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