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誠信是做人之本
那是在1835年,摩根先生成為一家名叫“伊特納火災”的小保險公司的股東,因為這家公司不用馬上拿出現金,只需在股東名冊上簽上名字就可成為股東。這符合摩根先生沒有現金但卻能獲益的設想。
很快,有一家在伊特納火災保險公司投保的客戶發生了火災。按照規定,如果完全付清賠償金,保險公司就會破產。股東們一個個驚惶失措,紛紛要求退股。
摩根先生斟酌再三,認為自己的信譽比金錢更重要,他四處籌款并賣掉了自己的住房,低價收購了所有要求退股的股東。然后他將賠償金如數付給了投保的客戶。這件事過后,伊特納保險公司成了信譽的保證。
已經身無分文的摩根先生成為保險公司的所有者,但保險公司已經瀕臨破產。無奈之中他打出廣告,凡是再到伊特納火災保險公司投保的客戶,保險金一律加倍收取。
不料客戶很快蜂擁而至。原來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伊特納公司是最講信用的保險公司,這一點使它比許多有名的大保險公司更受歡迎。伊特納火災保險公司從此崛起。
過了許多年之后,摩根的公司已成為華爾街的主宰者。而當年的摩根先生正是美國億萬富翁摩根家族的創始人。回憶起當初,其實成就摩根家族的并不僅僅是一場火災,而是比金錢更有價值的信用。
所謂人無信不立,企業無信不長,社會無信不穩,信用無價。糟蹋自己的信用無異于在拿自己的人格做典當,而且可能是你贖不回的典當。有些人開始經商時,常常有這樣的看法,即認為一個人的信用是建立在金錢基礎上的。
一個有錢的人、有雄厚資本的人,就有信用,其實這種想法是不對的。與百萬財富比起來,誠實的個性、精明的才干、吃苦耐勞的精神要寶貴得多。
有很多銀行家非常有眼光,他們對那些資本雄厚,但品行不好、不值得信任的人,決不會放貸一分錢;而對那些資本不多,但誠實、肯吃苦、能耐勞、小心謹慎、時時注意商機的人,他們則愿意慷慨相助。
銀行信貸部的職員們在每次貸出一筆款子之前,一定會對申請人的信用狀況研究一番:對方生意是否穩當?能否成大事?只有等到覺得對方實在很可靠,有信譽,沒有問題時,他們才肯貸出款子。
“商業?這是十分簡單的事。它就是借用別人的資金!”小仲馬在他的劇本《金錢問題》中這樣說。是的,商業是那樣的簡單:借用他人的資金來達到自己的目標。
這是一條致富之路。富蘭克林是這樣做的,立格遜是這樣做的,希爾頓是這樣做的,愷撒是這樣做的,撒得斯是這樣做的,克洛克也是這樣做的。即使你很富裕,對于這樣的機會,你也不應放過。
借用“他人資金”的前提條件是:你的行動要合乎最高的道德標準:誠實、正直和守信用。你要把這些道德標準應用到你的各項事業中去。不誠實的人是不能夠得到信任的。“借用他人資金”必須按期償還全部借款和利息。
沒有信用,即使身家百萬,銀行也會望而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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