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斷夫
宋朝時期政治謀略個案。包拯在定遠縣當知縣時,有個王員外將自己的女兒自小許配給李員外的兒子李侃。后李員外家境敗落,王員外嫌貧愛富,賴婚后將女兒又許配給翟秀才。王小姐與李侃從小青梅竹馬,情厚意篤,因此死活不肯。在翟秀才去娶親的當天,李侃告王員外賴婚。包拯了解真情后,叫李侃、王小姐和翟秀才一齊上堂。包拯對翟秀才說,李侃是王小姐的前夫,有約在先,且感情很深,你還是成人之美為好。翟秀才不同意,憑什么說我是搶人?是王小姐自愿的。包拯只能公斷,既然這樣,那就讓王小姐自認吧。包拯讓他們前后一字排起來,前是翟秀才,后是李侃。然后對中間的王小姐說,你是愿與前夫陪伴終身,還是愿和后夫白頭皆老,可自選。一旦認了,落文為憑。王小姐靈機一動,老爺,小女子愿和前夫陪伴終身。三人落了手印。翟秀才聽成了“前面的丈夫”,于是樂顛顛的好不喜歡,李侃則楞住了。包拯卻哈哈大笑,好!王小姐不嫌貧寒,既然愿與前夫陪伴終身,李侃,那你就帶她回去成親吧!這時王小姐破涕為笑,李侃也化愁為喜,獨有翟秀才無話可說。原來,包公故意把李侃安排在后邊,不管王小姐愿認前夫還是后夫,都可能把她判給李侃,因為李侃既是王小姐以前的丈夫,又是跪在她后面的丈夫。而王小姐聽言也有雙層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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