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文化·河洛人、客家人及其習俗·臺灣的禁忌與彩俗
忌諱是一種群體性、傾向性的社會行為,主要是指人們日常生活中忌做某些事,忌說某些話,具體說,是指人們在衣食住行中,在互相交往中,在節日和婚喪喜慶時應避免的某些動作和語言。其本意原是為了保護人們共同利益而采取的某種措施,經長期相沿,逐漸形成了特殊的習俗。
(1) 忌諱。臺灣民間至今還有農歷正月初一不掃地的習俗,即忌掃地。人說這一天掃地,會把家中的財寶掃出門,不吉利。這是人們求富心情的一種寄托,最早見于《搜神記》中,說古時一商人過青草湖,遇見神靈,神靈問他何所求,商人說但求如意,神靈許之,呼出如意,原來乃一婢女也。商人將她帶歸,不久家里富了,后來商人見婢女老不掃地,甚不高興,一再說都不聽,于是火了,罵她甚至打她,如意被打自不甘愿,一氣之下鉆入掃帚中,此后商人家日見貧窮下去。人說不掃地有如意。農歷正月初一不掃地即據此而來,這原是大陸的傳說,明末清初從福建傳入臺灣,也成為臺灣較普遍的習俗。
臺灣婚姻方面的忌諱,首先可提到男女同姓,仇姓和相差三、六等。同姓不婚意在防止血緣太近,影響后代。古代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藩”的說法,自有科學根據。仇姓不婚的起因在防止宗族械斗時有人“通敵”、“資敵”,從仇恨方面著眼,那是歷史上械斗和仇恨的遺物。男女年齡相差三歲和六歲向被稱為犯偏沖和正沖之忌,起因可能與所謂“一箭傷人則三歲殤,二箭傷人則六歲亡”的說法有關,久沿成習。
舊日臺灣男人娶妻較普遍的是忌娶屬虎的女子,起因主要在于有人相信十二生肖中相克之說,因屬虎女人會“吃掉”屬牛、羊、豬、狗等的男人,故人多忌之,為了避諱,舊日臺灣屬虎女子多虛報一兩歲,或少報一兩歲,以避免屬虎的忌諱。
在臺灣,自古農歷四月至九月結婚是忌諱的。諺語謂:“四月死日,五月差誤,六月娶半年某(妻),七月娶鬼某,八月娶土地婆,九月娶狗頭重,死某又死尪(夫)”。 其實,四月到九月忌婚事是有原因的。四月五月正是農忙季節,且氣候變化大,結婚辦喜事既影響農事,又對健康不利,且四與死同音,五與無同音,給人不吉利之感。六月七月正是大熱天,舊日七月又是鬼節(普度),人們也以為不吉利。八九月為收成時候,有許多事要做,亦不宜把勞動力花在辦婚事方面,且九月霜降,霜與喪諧音亦謂不吉利。凡此種種,四月至九月結婚被看成是犯忌的。
閩南和臺灣,為親友婚禮送禮物時鐘、表、扇、傘、手巾、鏡子、刀子等均屬忌諱之列。鐘與終,表與婊同音,自是使人有不吉利之感;扇雖與善同音,但只用于夏天,一到秋涼即被拋之不用,有絕情之意,故不受歡迎;鏡子容易破,不破也會照出人的真面目,有叫人現丑之意,故屬忌諱文物;刀子易傷人,且有“一刀兩斷”的成語,用于送人有不懷好意之感,故多忌諱;手巾送人多是喪家用以答謝吊喪者的回敬品,用于婚禮或其他場合,均不受歡迎。傘是由遮陽板發展過來的,曾是宗教上的權力象征,普遍用于擋雨工具,還是18世紀后的事。有一時候,傘除了用于擋雨,還是女人賣俏的時髦物。它其所以成了贈送中的忌諱,主要因為傘與散同音,散即離散,人多不愿也。或說人們只有雨天才用傘,你送傘給別人不就表明希望人家常過雨天? 因此傘被視為不吉利之禮物。
婚慶時,親友贈送禮物,一般要在婚禮舉行之前送達,婚禮過后補送禮物,一般被視為希望他們再婚,自是忌諱;他如送紅包不可封住口,因封口要撕開,那顯得不吉利,亦為忌諱。
給產婦送禮物尤其要注意避免禁忌,不然會引起誤會。一般講,在閩臺給產婦送禮宜送公雞母雞,忌送菜鴨母。有說菜鴨母性冷,不適產婦食用,亦有說菜鴨母每每發出“敗、敗、敗”之聲,給人不吉利之感,故人多忌之。
平時交往和人際關系的忌諱,亦頗不少。在臺地和內地相當一些地方,在公媳面前忌說“扒灰”一語。扒灰,通常指公公和媳婦的不正當關系,因此人多忌諱。以扒灰來表達公媳的不正當關系,來源于一傳說。古時有一老人死了老伴,甚是傷心,后來他為兒子娶了兒媳,而兒子又經常出門經商,家里唯留公公和媳婦二人,一次,公公在媳婦房門的灰壁上題了一首詩,有點挑逗之意,這是不正經的公公丑惡心靈的暴露。而媳婦亦非正經貨,她見了公公的挑逗詩,也拿了筆和了一詩,意云:媳婦若得公公意,日為兒媳夜當婆……。這么一來,一門亂倫的丑事產生了。某一天,媳婦的父親到家做客,公公心中有鬼,一時慌張了,想起兒媳門前灰壁的詩句,趕忙用小刀在灰壁上亂扒一通,親家不明其故,一再問是干什么的,公公含糊答說:“扒灰”。不久好事者把事情傳開來。于是“扒灰”一語成了公媳亂倫的代語,隨著大陸移民到臺開發,“扒灰”一語亦傳到臺地,也成了臺灣的忌諱。
男人戴綠帽在閩臺和其他一些地方也多是犯忌的。在我國男人戴綠帽通常指妻子有紅杏出墻的丑聞。傳說古時某人妻子品質不端,趁夫婿外出時勾引野漢,野漢每次前來尋歡作樂時總是頭上戴一頂綠帽,這事早引起鄰人的注目,而丈夫卻蒙在鼓里。一次野漢把綠帽忘在女人家,其丈夫見了感到新鮮,隨手拿起戴在自己頭上并走上街頭,鄰人見了都譏諷說:“戴綠帽的”。此后戴綠帽成了干丑事妻子之丈夫的代詞了。傳到臺地后,戴綠帽也一直成為一種忌諱的語言,前幾年,臺灣南投名間鄉農會對此稍有疏忽,出了大笑話。他們為了提高茶葉生產質量,舉行了一次制茶比賽,優勝者發一頂色彩鮮艷的大綠帽。可沒想到,優勝者因此受到戲謔:“你們戴綠帽了!”被謔者自是不甘心,以為農會有意捉弄,于是興師問罪,差點引起意外,主辦者一再表示歉意,才平息了風波,可見綠帽忌諱影響之深了。
平時穿草鞋進入別人家,多被視為忌諱,因為舊日家里死人或為父母送葬帶孝時才穿草鞋;廳中搭鋪,門板當床亦多為忌諱,因為舊時廳中搭鋪是為死人移尸用的,門板多用于抬死人;吃飯時忌把筷子直插在飯中間,因為那是供死人的;衣褲破了,忌諱在身上補釘,說:“穿著補死不變”,主要擔心補釘時不小心會刺傷身體;還有忌把鞋襪放在灶頭,忌把女人褲曬在大街中,那大體與衛生有關;在賭場看書向被視為忌諱,因為書與輸同音,而賭者當然不愿輸的。還有在女人面前說三八,破鞋,在男人面前說半頭生等,在閩臺一些地方,也都屬于忌諱之列。
海邊船上漁民多忌諱從船頭繞過,那主要是不愿見到水面漂浮的尸體,歷史上常有人因各種原因跳水而死,尸體漂于水面,人稱為“水馬”,船頭在前,在船頭走動的人可能最先見到。見到“水馬”者多被視為不吉利,為避免見到“水馬”人多忌諱繞船頭,久之成俗。
在數字的忌諱方面,閩臺多數人忌“四”字,這主要因為四與死近音,據傳不久前臺灣有位企業家買了一輛小車號碼為1274,幾夜睡不好,因為1274與“要你去死”近音,太不吉利了。他如“14”與實死近音,“24”與兒死近音,“45”與死吾(我)近音,“514”可讀“吾亦死”,“574”可讀“吾妻死”,“884”可讀“爸爸死”等等,也多屬于忌諱。歷史上兩地一些地方每逢每月初四日、十四日和四月初五日,行船、出車的都比較少,那多跟忌諱有關。對四的忌諱可能為閩臺特有的,其他地方對四多列為贊美數詞,如我國有四大古都,四大名山,四大古鎮,四大書院,四大名園,等等,都足以證明對四并不忌諱。
(2)彩俗。人們對忌諱的事物,動作和語言一般說要盡量避免,是謂禁忌,但如果在關鍵時刻碰上了,那要想個逢兇化吉的辦法,這就是討吉利,也稱討彩頭或討口彩,那便是“彩俗”。過年過節或其他喜慶日子,人們多忌諱有人說“死”字,更要避免死了什么,但萬一發生了,自然要面對現實,盡可能想辦法彌補這不吉利的事,因此,遇到雞、鴨、豬、羊、牛死了,不說死,要是不懂事的小孩大嚷:什么死了,那么,大人得趕快補說,“小孩臭嘴,不算話!”喜宴時,過年過節時,往往因為小孩打破碗,引起大人不快,這時不好罵或責備小孩,通常說幾句:“歲歲平安”之類的話來掩蓋,歲與碎同音,有時碗破了一缺口,也叫人掃興,于是有“缺口招財,邊吃邊來”的話出現。要是有人不小心把筷子掉在地上,善于討彩頭的人就會說:“筷落了”——就是“快樂了”。在婚禮上要是打破了某種用具,是最忌諱的,每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有人說些吉利的話,如說:“現在破枯枯、明年生阿哥”,等。人們笑笑了之,這是在討彩頭。這種討彩頭,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
舊日福建和今日臺灣,人們常見到吉屋出租的招貼,這吉屋是空屋之謂也,空字不好聽改為吉。如今街頭賣的菜瓜,也有人稱為勝瓜,學名即絲瓜也,因絲與死近音,人多忌諱,故以菜瓜、勝瓜代稱之。桔與梨為吉利之諧音,故人們送禮多用之,菜和魚同財和余(或裕)諧音,其中韭菜與久財近音,人多高興,炒三絲有“早相思”之近音,在臺灣,年輕人上館子請戀人時多點此菜,意在討吉利,這些都是彩俗流行的產兒。筷子原名箸,因為箸與滯同音顯得不吉利,遂有筷子之名。舊日新婚喜慶時多有人以筷子為禮物相送,以筷子有快生貴子之意也,為吉利語,意在討彩頭,舊中國人們以人丁興旺為幸福,故把快生多生孩子為好事。在我國為老人祝壽早已成俗,祝壽多選擇整數,逢十為常,人謂五十為壽,六十下壽,七十中壽,八十大壽,九十耋壽,百歲為期頤。百歲多用于亡過之代詞,人多忌諱,因此故,每逢百歲以九九稱之,而逢十做壽亦多做九不做十,九為久長之意,討彩頭也。凡給老人祝壽時,多敬送壽聯、匾幅和各種字畫,壽聯多嵌上福、壽字樣,以示吉利;匾幅寓意福也,字畫多松鶴或蝙蝠、花鹿等,松鶴延年長壽之意,蝙蝠、花鹿寓意福祿也,這些都明顯表現出討彩頭。
人們在數字上討彩頭也甚普遍。“8”在客家語中為“發”音,在以富為榮的時代,發財被認為是絕大的好事,人多高興,故“888”最受歡迎,“168”可讀“一路發”,即一路上都發財,有人調查發現,1988年8月8日在閩、臺、港、澳及海外華人中新開張的公司、企業,為歷年最多的一天,此無他故,因為這一天“8”字最多,亦即被視為發的機會最多的一天。他如“9”字與久同音,也與酒同音,“789”可讀成吃杯酒,吃酒多與喜事聯在一起,人多高興,亦為彩俗的一種。
閩臺和全國各地,人們不時可見到居家門上貼神荼郁壘、鐘馗以及“天宮賜福”、“吉祥如意”的圖畫、字貼、對聯等,那多是迎新節慶時的裝飾,也多帶有討彩頭之意
新生嬰兒忌諱甚多,主要有忌沖,忌生人,為求得嬰兒健康成長,討彩頭更是不可少的,比較常見的有洗三旦和做滿月。洗三旦是在嬰兒出生第三天進行,接受親友祝賀,稱三朝之禮,自有求吉利之意。做滿月是在嬰兒周月時給他(她)剃頭、修眉、穿新衣、著新帽等。剃頭時不可全剃光,要前留一塊后留一塊,前一塊叫聰明發,后一塊叫撐根頭(百歲發),通常嬰兒滿月時還要佩掛外婆送的長命鎖、關刀、梳子、圓鏡等。圓鏡照妖,關刀驅魔,梳子去邪,長命鎖鎖住長命,那都在求吉利,也可說討彩頭。
目下臺灣以菜頭做禮品,可謂新的討彩頭習俗。菜頭也叫蘿蔔,栽培容易,生長快速,用途廣大,是我國人民多喜愛的菜蔬,《臺灣省通志》把它列為蔬菜的“第一目”。福建和臺灣民眾吃食蘿蔔多只吃其根,稱菜頭,而這菜頭與“彩頭”近音,于是菜頭被假借吉祥如意的俗語。臺灣同胞紛紛用以贈送親友,成為一種風氣。
1995年春節,臺灣各界人士舉行團拜時,臺灣省農會理事長簡全卿捧了一只重十一公斤的大菜頭致贈李登輝先生,象征“好彩頭”,李氏欣然接受,也祝福與會者都有“好彩頭”,大家善禱善頌,激揚出一片新春喜氣。彩原是賭博或某種競賽中給得勝者的財物,后來在彩字下面加個頭字,成了彩頭,表示吉祥。如今臺灣選舉頻繁,商人應景推出人選蘿蔔白胖胖的菜頭,配上綠油油的嫩芽十分可愛,人們多購買贈送候選人,贈者所費無多,受者認為是好彩頭,皆大歡喜,喜氣洋洋。
隨著時代的發展,與全國一樣,臺灣的忌諱也在變化中。舉個例子,舊日臺地商店開業或喜慶日子,門口忌諱有人唱曲,據說這忌諱與乞丐行乞有關,因商店開業或其他喜慶日子,每每引來大批乞丐,他們唱著說著要主人施舍,乞丐一批一批來,常把喜事弄成一團糟,于是人們每當這種場合常把賣唱等等視為不吉利之舉,視為忌諱,可近代以來,這種風氣大變,每有商店、酒樓開業或其他喜慶,總是載歌載舞鞭炮不停,唱曲還是一種熱鬧氣氛所不可少的。原來的忌諱,如今反成了彩俗了。
上一篇:臺灣文化·臺灣的傳統建筑·臺灣的庭園
下一篇:三秦文化·哲學史學文學·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