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編》的主要內容,《明道編》導讀
《明道編》是明代的一部哲學著作。黃綰撰。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其子黃承德將先父所撰《久庵日錄》及學生聽講筆記 《習業錄》合并,刻成 《明道編》一書。中華書局1959年出版標點本。
黃綰 (1477—1551),字叔賢,號久庵、石龍,浙江臺州府黃巖縣人,明思想家。初以祖蔭入官,官至禮部尚書暨翰林院學士。黃綰一生的思想曾經歷兩次轉變。首先由信奉宋儒轉為從師王陽明。在接觸王學之后,推崇不已,乃稱門弟子。晚年思想一變,從“天性人情之真”出發,反對王陽明“去欲”、“去七情”之說。其著作有《石龍集》、《廟制考義》、《易經原古》等19種,除 《明道編》外,余皆佚失。
本書原12卷,今存6卷,約35000余字。
本書體現了作者思想的轉變與發展,以及對王學的批判。他否認宋儒的 “心傳”之道統,而崇尚 “經世之學”之道統。他認為,從伏羲、堯舜至孟子的道統是“正脈”:而宋儒所繼承的是禪學,是異端。他批判道:“宋儒之學,其入門皆由于禪”,而“禪學之盛,將為天下國家之害”。禪化了的王學“空虛之弊,誤人非淺”。其次,他強調了學問與實踐兩者關系的重要,發揮了孔子所說的“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的思想,提出了學問與實踐的主要項目是“德”、“仁”、“藝”,認為知識來源于日常生活,“致良知”是行不通的。再者,他強調了 “思”在認識過程中的作用,認為 “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反對陸九淵、楊簡的“不思”、以“思”釋“致”。他認為“致治有方”,具體而言就是要“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
本書對于王學的批判以及認識論方面的貢獻,是作者思想中的積極部分,體現出積極的唯物主義觀點,與早期啟蒙思想家的思想有相通之處。不足的是,本書將天、地分成品類,渲染鬼神威力,還勸誡人們在祭祀時要有“思慕誠敬之心”,這些都表現了作者思想的局限性。
中華書局所出版的本書標點本系劉厚佑、張豈之據北京圖書館所藏明嘉靖本整理而成,此標點本卷首有侯外廬先生序,對黃綰的思想、著作作了分析與介紹。
參考文獻
- 明黃綰: 《明道編》,中華書局,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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