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鑒》的主要內容,《唐鑒》導讀
《唐鑒》是一部編年體的評論唐朝興衰史的著作。北宋范祖禹撰。成書于宋元祐元年(1086)。《唐鑒》的流傳版本很多,現存的有南宋后期的建陽刊本,明呂鏜刊本,明弘治十年白昂刊本,金華叢書本,以及解放前排印的《國學基本叢書本》,這些版本都是宋呂祖謙加注后重編的24卷本。現存最早的版本是宋刻小字本,為南宋孝宗朝浙江所刻。此版本較之其它版本完整可貴,今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出版。
范祖禹(1041-1098),字淳甫、淳父,一字夢得,成都華陽(今四川華陽)人,宋代史學家。自幼父母雙亡,由叔祖范鎮撫養長大。宋仁宗嘉祐八年進士,授試校書郎,知龍水縣事。熙寧三年 (1070),由司馬光推薦參加編修《資治通鑒》的工作,歷時十五年。他主要負責唐紀部分的長編工作,又協助司馬光定稿“五代”部分,對《資治通鑒》的成書有很大貢獻。由于他專精唐史,故于元祐元年 (1086) 另成 《唐鑒》12卷,對史事進行評論。《通鑒》修成后,轉秘書省正字,哲宗即位,除著作佐郎,參與《神宗實錄》的修纂,歷官右諫大夫、給事中、翰林侍講學士、禮部侍郎、龍圖閣學士等。他除了撰有《唐鑒》外,還著有《帝學》8卷,《仁宗政典》6卷,《范太史集》55卷以及《仁皇訓典》、《三經要語》、《范氏論語說》等書。
《唐鑒》原12卷,306篇,約5萬多字。前為作者序,正文為卷1:高祖;卷2: 太宗上; 卷3:太宗下;卷4: 高宗、中宗、睿宗、玄宗上; 卷5: 玄宗下; 卷6:肅宗、代宗、德宗上;卷7:德宗中;卷8;德宗下;卷9: 順宗、憲宗; 卷10: 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卷11: 宣宗、懿宗、僖宗; 卷12: 昭宗。呂祖謙加注后,乃分為24卷。
在《唐鑒序》中,作者說明了著書的目的是為了采擇唐代“得失之跡,善惡之效“,作為歷史的借鑒,其用意與《通鑒》相同,此書圍繞帝王借鑒這個中心,論述了唐代自高祖迄昭宣帝近三百年治理國家的時政得失,精心選擇,突出重點,反復評論,所選史實中,把高祖、太宗、玄宗、德宗、憲宗作為重點,總結帝王的為君之道。該書以儒家思想為指導,對帝王的正心修身,以上化下,勤政節儉,立德懲武,虛懷納諫、嚴教太子,慎重擇相,用賢摒佞,施行仁政,講求禮法等等方面進行了評述。如:該書認為“先王必正其心,修其身,而天下自治”。反復強調君主一定要虛懷納諫,并盛贊唐太宗善于納諫的作用,認為“相者治亂之所系”,皇帝要慎重擇相,而用賢去佞乃是治亂的關鍵。另外,對有唐一代的興亡得失,進行了總結和評論,如論唐德宗弊政說: “德宗享國二十有六年,亦不為不久。以其時考之,秕政無多,而大弊有三:一曰姑息藩鎮,二曰委任宦者,三曰聚斂貨財”,“唐室之亡,卒以是三者,其所從來者漸矣”。再如論及黃巢起義時說“自古盜賊之起,國家之敗,未有不由暴賦重斂,而民之失職者眾也。”這些議論都為宋代統治者提供了可以借鑒的歷史經驗教訓。此書也有一些反對法治,鼓吹封建綱常思想的附論,說明作者的史觀明顯地受到封建傳統思想的束縛。
《唐鑒》 一書與《通鑒》 相比,有其特點: 一是《通鑒》以敘事為主,《唐鑒》以議論為主,且因史發論,而不是論中引史,避免了古今混淆、史論不分之弊。因此,《四庫全書總目》把它列入史評類。一是在體例上,《通鑒》以武后紀年,而《唐鑒》乃取武后臨朝二十一年之事系之中宗。其禮法觀念尤甚于司馬光。三是此書在寫法上采用 “以古喻今”的手法,對現實進行議論。如針對王安石所主張的“祖宗不足法”,他在論唐事時寫道: “自古國家之敗,未有不由子孫更變祖宗之舊也……。” 其用心昭然若揭。
《唐鑒》在當時頗負聲譽,流傳很廣。《宋史》稱范祖禹寫此書 “深明唐三百年治亂,學者尊之,曰 (祖禹) 為唐鑒公。”元祐年間,程頤評說 《唐鑒》是 “自三代以后,無此議論”( 《三朝名臣言行錄》卷十三之一)蔡絛曾寫道: “范內翰祖禹作《唐鑒》,名重天下。”當時貴鐺 “不辨有祖禹,獨知有《唐鑒》而已,又稱其子范溫 “此唐鑒兒也”。( 《鐵圍山叢談》卷四)宋張端義 《貫耳集》記載宋高宗與講官說: “讀 《資治通鑒》,知司馬光有宰相度量; 讀 《唐鑒》知范祖禹有臺諫手段。”這些議論都說明《唐鑒》一書在當時有較大影響,且為許多人所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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