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鴻淚史》簡介|鑒賞
日記體言情小說,十四章。徐枕亞著。1914年5月1日起在《小說叢報》創刊號連載,至1916年1月10日十六期刊完。前冠“別體小說”。1915年12月由上海《小說叢報》社出版單行本。
《雪鴻淚史》是《玉梨魂》的日記體寫法,作者假托為尋到的何夢霞日記,因此,其故事情節與《玉梨魂》相同。作者在例言中聲稱:“是書主旨,在矯正《玉梨魂》之誤,就其事而易其文,一為小說,一為日記,作法截然不同,書中人物,悉仍《玉梨魂》原本,間有加入者,情節較《玉梨魂》增加十之三四;詩詞書札,較《玉梨魂》增加十之五六,兩書紙牾處,附注評話以清眉目。”事實上,《雪鴻淚史》只能算“準日記體”,小說以每月為一章,章中無嚴格的三十天日期分割,一月之事逐段寫在一起。寫時也具有較強的敘述故事意識。
《雪鴻淚史》要矯正的“《玉梨魂》之誤”是什么呢?除了某些情節上的調整,加強故事的完整性、可信性之外,有相當部分,是為了迎合禮防的要求,力求使“寡婦戀愛”合理,合乎禮教的規范以調和二者的矛盾,但這是不可能的,事實上反倒使矛盾更為加深。如作者一方面強調“夢梨兩人之心事,同是光明磊落,可質鬼神,其相感之情至高尚,至純潔,絕不參以一毫之私欲者也。”一方面又承認“夢梨兩人之遇合,三生淚債,本非正當之因嫁。”“夢梨兩人, 以理言,以勢言,萬無可令之理,蕩檢踰閑,為文君相如故事,兩人又均非其倫,欲令則無可令,欲離又不能離,無端契合,至死糾纏,良有獨絕古今者,使兩人中有一人焉,有自絕之能力,知其不可而毅然絕之,回頭苦海,撒手懸崖,寧非幸事,惜乎其皆一往情深,不遑返顧也。”否定兩人的愛情。為了調和矛盾,《雪鴻淚史》較《玉梨魂》不無倒退之處。如《玉梨魂》寫夢梨二人私會,送別時白梨影唱起莎士比亞《羅密歐與朱麗葉》中的歌曲;而在《雪鴻淚史》的私會場合中,不僅白梨影不再唱莎士比亞的詩歌,而且在私會時增加了丫環秋兒在一旁監護,何夢霞即興寫的詩都通過秋兒傳遞閱讀,不再直接交給對方。心情激動的梨娘也不象《玉梨魂》那樣,有著千言萬語需要對夢霞傾吐,卻很早就讓他離去。民初一度出現頹廢復古思潮的泛濫,徐枕亞向著守舊方向越滑越遠。
但是,《雪鴻淚史》是中國小說史上第一部長篇日記體小說,盡管它的“日記體”還不夠標準。中國人記日記已有近千年的歷史,卻從未有人意識到日記可以作為小說。因此,《雪鴻淚史》在中國小說形式的發展上有著重要的地位。由于采用“日記”形式,小說運用比較徹底的第一人稱限制敘事,使小說的敘事視角有了重要改變,小說具有強烈的抒情色彩,比《玉梨魂》更為深入細膩地剖白了人物的主觀世界,具有更為濃厚的心理描繪心理分析的氣氛,為中國小說由傳統的外部描繪轉入近現代的內心分析跨出新的一步,為魯迅《狂人日記》的問世在小說形式的接受上作了鋪墊。
《玉梨魂》的“才子佳人”氣息在《雪鴻淚史》中也有進一步的發展,小說中的唱和詩篇幅大大增加,病態情調的抒發由于主觀色彩的加強也比《玉梨魂》更為濃厚。總的說來,它反映了民初這一特定的過渡時代新舊雜陳的特點,它的價值又是與歷史的發展進程成反比例的。隨著“五四”新文學的問世與發展,這些作品便逐步被時代所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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