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學概念·詩筆
與詩學有關的古代文論概念。原是南北朝至唐代文體分類用語。如《南齊書·蕭子懋傳》:“及文章詩筆,乃是佳事。”原來南北朝時,人們習慣以文、筆相對稱,文指押腳韻的諸種文體,如詩、賦、頌、贊、銘、箴等,筆指不押腳韻的諸種文體,如詔、策、章、奏、書信、議論文等。由于當時詩歌創作風氣極盛,士大夫階層“終朝點綴,分夜呻吟”(鐘嶸《詩品序》),詩成為“文”中最主要的體裁,因而又流行“詩筆”之語。如梁劉孝綽兄弟中孝儀行三,長于筆,孝威行六,長于詩,孝綽乃云“三筆六詩”(《梁書·劉潛傳》)。又沈約長于詩,任昉長于筆,故世稱“沈詩任筆”(鐘嶸《詩品》中)。蕭綱《與湘東王書》亦云:“至如近世謝朓、沈約之詩,任昉、陸倕之筆,斯實文章之冠冕,述作之楷模。”又徐陵《諫仁山深法師罷道書》:“夜琴晝瑟,是自娛懷;曉筆暮詩,論情頓足。”詩、筆的區分,也體現了當時人的文學審美觀念。蕭繹《金樓子·立言》云:“吟詠風謠、流連哀思者,謂之文。”系將詩歌作為文的代表。又云“至如文者,惟須綺縠紛披,宮徵靡曼,唇吻遒會,情靈搖蕩。”意謂詩歌應具有強烈的抒情性質和感染力量,又有美麗的藻采、和諧的聲律,其語反映了當時人對于詩歌類作品審美特征的認識。至于筆中諸體,多為政治、社會生活中的實用性文體,當時人也要求它們具有語言色彩和聲音之美,講究駢偶、用典、詞藻和聲律和諧,故雖是實用文體,但也常常兼具審美因素,可供欣賞,“并為入耳之娛”,“俱為悅目之玩”(蕭統《文選序》)。不過詩的審美性質更為鮮明。唐代詩歌創作亦非常興盛,詩筆一語仍然流行。如殷璠《河岳英靈集》評陶翰:“歷代詞人詩筆雙美者鮮矣,今陶生實謂兩全。”趙磷《因話錄》卷三:“韓文公與孟東野友善。韓公文至高,孟長于五言,時號孟詩韓筆。”后來情形漸漸發生變化。由于古文運動開展,唐宋古文家都自稱所作散文為古文,或徑稱為文,于是無韻之作不再稱為筆而稱為文,南朝文筆、詩筆對舉之義漸湮,而代之以“詩文”。如宋初宋白《玉津雜詩》有云:“坐臥將何物? 陶詩與柳文。”(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九引)指陶潛詩、柳宗元文。于是詩筆一語逐轉為專指詩歌。如王安石詩:“閑中用意歸詩筆,靜定安身比泰山。”蘇軾詩:“水洗禪心都眼凈,山供詩筆總眉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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