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經》里的套語
按照帕里所下定義,套語(formula)是指“在同樣的韻律條件下,習慣用來表達某一特定的基本思想的一組詞語”(勞德《詠唱故事的人》)。后來勞德又引出一個相關術語,即套語語句(formulaic expression),是指“建筑在套語型上的一行或半行詩句”(同上)。在《鐘鼓集》中,王靖獻對套語重新做了界定。按照他的說法,“套語是不少于三個字的一組詞語,它們組成語意連貫的單位,重復出現在一首或數首詩內,并在同樣的韻律條件下表達一個特定的思想”。他為《三百篇》所劃定的套語是下面六種詩句:一、數首詩中重復出現的詩句,如“悠悠我思”、“既見君子”;二、一首詩中重復出現的詩句,如“贈之以芍藥”、“滔滔不歸”;三、語義相同而字數不一(因配合韻律)的整體重現的詩句,如“我心傷悲兮”和“我心傷悲”、“之子歸”和“之子于歸”;四、只有感嘆詞發生變化的詩句,如“乃如之人兮”和“乃如之人也”,或者只有修飾語發生變化的詩句,如“卉木萋萋”和“卉木萋止”;五、義近而字不同的詩句,如“其葉菁菁”和“其葉青青”、“我遘之子”和“我覯之子”;六、義同而字不同的詩句,如“云何其盱”和“云何其憂”、“食我農人”和“食我農夫”。他還補充說,所有這些套語由于與詩句等長,可稱作整句套語(the wholeverse formulas);又因基于語義而定,因此也可稱作語義套語(semantic formulas)。如果根據句法而定,則可叫作句法套語(syntactic formulas),此即勞德所說的“套語語句”(formulaic expression),是一種帶有其他口述文學特點的體系。“它們在韻律和語義上通常關聯不多,但在形式上因其兩種因素的相對位置一致而有所關聯,即一種因素是固定不變的詞組,另一種因素是通常為滿足葉韻形式而發生變化的詞語或詞組”。《三百篇》詩句的行韻方式有所不同,其句法套語也就具有不同的形式。有的韻腳在句末,如“之子于垣”、“之子于歸”、“之子于釣”;有的是在句末嘆詞前,如“之子還兮”、“之子茂兮”、“之子昌兮”;還有的變化因素與不變因素彼此相間,可變者為韻腳,并具有語義價值,如“載渴載饑”、“載起載行”、“載玄載黃”。如果詩人一次接連使用幾個套語,這時便會形成“套語團”(clusters of formulas),如《小雅·出車》里的“春日遲遲”、“倉庚喈喈”和“采蘩祁祁”諸句,它們表達一種“還歸”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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