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曲論·曲論· 增定南九宮曲譜》新詩鑒賞
曲譜,又稱《增定查補南九宮十三調曲譜》,別題《南曲全譜》、《新定九宮詞譜》,二十一卷,附錄一卷,明沈璟撰。璟見《沈伯英散曲》。
沈氏為南曲專家,嫻于音律,鑒于蔣孝《舊編南九宮譜》的疏略和不夠規范的缺欠,在蔣書基礎上加以重編。他刪去蔣書中已有的《十三調南曲音節譜》的目錄,把其中曲調有詞例可查者附入《南九宮譜》中,使“九宮”增加到十二宮,曲牌也從四百一十多個增加到七百多個。并于正體之外另辟“又一體”。凡曲詞與沈氏所定為正體之曲,或增減一二正字,或損益一二襯字,或句拍不同者,在沈氏看來可供參考者則被命名為某調之“又一體”。
沈書還改正了蔣書中的一些謬誤,如對蔣書中混入的北曲和錯誤運用的北曲概念大多作了糾正。
書中所錄的曲牌詞例,絕大多數已署名,署名亦較為統一。書中對每個曲牌均詳注平上去入四聲,對聲調可通融及不可通融之處都詳加注明。如第一卷的《天下樂》,例詞為:“一片花飛故苑空,隨風漂泊到簾櫳。玉人怪問驚春夢,只怕東風羞落紅。”在“眉批”上寫道:“‘一’字‘、只’字‘、故’字可用平聲‘,飄’字可用仄聲。此調雖似七言絕句,然第三字用韻,不可不知。”
對所選曲詞在音律上的成功之處和缺欠也都用文字加以說明。如在陳鐸之《安樂神犯》之上批曰:“皆妙。盡善之作也。‘滿’字、‘幾’字俱上聲,尤妙。”對于出自《琵琶記》的“解三酲”的第四句“其中自有黃金屋”批曰:“‘黃’字、‘金’字,不如改作仄聲為妙。若用仄聲,則‘屋’字平仄俱可。”又說:“此曲之病在欲用‘黃金屋‘’顏如玉’兩句成語,遂成拗體,而《香囊記》沿而用之,今遂牢不可破。”因此,沈氏說:“南曲之失體,惟此調為甚。安得不力立之。”這也是曲論家注重曲詞初制首作的原因。
對入錄曲牌還標明拍板節奏,便于歌唱者應用。每個宮調之后往往撰有“總論”,總論這一調式應注意的問題。
此書為寫戲撰寫曲者提供了可以依靠的正確的法式,從中亦可見沈氏在曲學上的貢獻和造詣。
明程明善之《嘯余譜》中的《南曲譜測》則全抄此書。有明文治堂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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