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曲論·詩論· 江西詩社宗派圖錄》新詩鑒賞
詩論,一卷,清張泰來撰。泰來(生卒年不詳)字扶長,江西新建人。康熙庚戌(1670)進士。曾官吏部主事,外轉廣東兵備道。宋犖曾主江西學政,以《江西詩派論》課士,士人“率昧于題旨,鮮當人意者”。此時張氏致仕家居,遂著此文。
文中詳述宋呂居仁所定江西詩派中二十五人小傳,編次成帙。呂氏之圖有多種傳本,張所依據為宋王應麟《小學紺珠》本。包括陳師道、潘大臨、潘大觀、謝逸、謝薖、洪朋、洪芻、洪炎、饒節、祖可、善權、徐俯、林敏功、林敏修、汪革、韓駒、李彭、晁沖之、夏倪、王直方、高荷、李錞、江端本、揚符、呂本中。張宗泰為此書作跋,言此文“記厥爵里,遍覽群籍,摭拾遺事,錄其有關宗派圖者,人各立一小傳,編次成帙,其用心亦云勤矣”。如饒節、祖可、善權三僧,在劉克莊所著《江西詩派小序》中他們的傳都非常簡略,因為他們傳世資料太少,即使有,亦多散見于筆記、詩話之中。而張氏經過搜羅爬梳,此書之饒節小傳竟達三百余字。祖可、善權二僧傳亦有二百余字。又如高荷,劉克莊文中只提到他曾親身受到過黃庭堅的指導,連籍貫、仕歷都未介紹。而此書則較詳細地記錄了其生平仕歷和黃庭堅在書信跋文中對他的推獎。這些都是此書優于以前有關江西詩人圖錄之處的。
也有一些違背史實之處。如洪芻傳中言“汴京失宋,駒父(洪芻字)唯痛飲沉醉,竟以誣陷坐貶沙門,識者冤之”。其實據《楓窗小牘》《玉照新志》言在靖康亂中洪芻為金人搜刮民財,還挾勢令宋宮婦唱歌侍酒,貶竄荒島,實屬罪有應得。張氏曲為之說,雖是受到南宋一些筆記的影響(如《老學庵筆記》就認為洪氏蒙冤),但也因他未能慎重對待史料,采擇不精所致。
此書收入《清詩話》,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排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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