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教育·蔡元培
中國代近著名的民主革命家、教育家。字鶴卿,號孑民。浙江山陰(今紹興)縣人。蔡元培1889年中舉人,1892年中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1894年補編修。中日甲午戰爭后,接觸西學,同情維新派。戊戌變法失敗后,深感清朝廷腐敗無能,棄官南返,開始從事教育和革命活動。1898年冬,任紹興中西學堂監督,此為從事新式教育之始。1899年被聘為嵊縣剡山書院院長,任職一年。1901年8月,任上海南洋公學特班總教習。1902年3月,與葉瀚、蔣智由、章炳麟等組織“中國教育會”,任會長。他主持的愛國學社和愛國女學校是當時上海兩所革命學校。1907年去德國留學,入萊比錫大學研究心理學、美學、哲學、文學等科,更多接受西方資本主義文化教育思想的影響。同時還從事著述,編有《中國倫理學史》,并翻譯德國哲學家包爾生的《倫理學原理》。1911年武昌起義后回國。次年,任南京臨時政府教育總長,發表《對于教育方針之意見》,反對清末頒布的教育宗旨,主張軍國民教育,實利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觀教育、美感教育五育并重,該觀點成為臨時政府制定教育方針的依據。任職期間他還召開全國臨時教育會議,主持制定“壬子癸丑學制”,改訂各級學校課程,增加自然科學與工、農技藝的課程,廢除讀經,規定小學實行男女同校,以及推行義務教育與社會教育等。1912年7月因不滿袁世凱的專制統治,憤然辭職,再度赴德國萊比錫大學聽課,并在文明史與世界史研究所進行研究。1915年,與吳玉章、李石曾在法國組織留法勤工儉學會及華法教育會,提倡中國學生赴法勤工儉學。1917年任北京大學校長,實行“囊括大典,網羅眾家,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辦學方針,多方羅致學識淵博,具有先進思想的新派人物充當教員。提倡學術民主的新風氣,主張教授治校,學生自治,男女同校,調整科系設置,實行“選修制”。同時在學校里開展音、體、美等有益于學生身心發展的活動;學校內還組織有各種學術團體和學術刊物。對扭轉北大腐敗的校政和學風起了重大作用,使北大成為新文化運動的保壘和蜚聲國內外的最高學府。1922年9月,在教育部召集的學制會議上被選為主席,參與了“壬戌學制”的制定。1923年離開北大再赴歐洲,參與要求英國政府退還庚子賠款、興辦教育活動。1927年,參加國民黨南京政府,任大學院院長、中央研究院院長、監察院院長兼代司法部部長等職。抗戰期間,堅決主張對日抗戰。1937年上海淪陷,移居香港,贊成國共合作。1939年被推為國際反侵略大會名譽會長,1940年3月病逝于香港。
蔡元培一生為中國的文化教育事業努力奮斗,對近代中國教育界、思想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主要教育思想為:①提出著名的自由和諧發展的教育方針,認為要培養“健全的人格”,必須在“共和精神”的指導下,接受五個方面的教育:軍國民教育、實利主義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觀教育和美育才能完成。②主張“思想自由、學術自由、兼容并包”的辦學思想。③強調發展個性,崇尚自然。為使學生的個性和才能得到充分發展,強調要有“自動”、“自學”、“自助”的精神,防止“注入式”的教學方法。④重視勞動教育、平民教育和女子教育。還支持“勤工儉學”和“工學互助”活動。主要教育論著見高平叔編的《蔡元培教育文選》(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年2月)和孫長煒編的《蔡元培先生全集》(臺北商務印書館,196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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