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弓弨兮①,紅色弓兒松了喲,
受言藏之②。諸侯受賜珍藏它。
我有嘉賓,我有這樣好賓客,
中心貺之③。心里寵愛贊賞他。
鐘鼓既設,鐘鼓樂器已陳列,
一朝饗之④。設宴一天嘉獎他。
彤弓弨兮,紅色弓兒松了喲,
受言載之。諸侯受賜載回它。
我有嘉賓,我有這樣好賓客,
中心喜之。心里欣喜贊美他。
鐘鼓既設,鐘鼓樂器已陳列,
一朝右之。設宴一天加惠他。
彤弓弨兮,紅色弓兒松了喲,
受言櫜之⑤。諸侯受賜套起它。
我有嘉賓,我有這樣好賓客,
中心好之。心里無比愛惜他。
鐘鼓既設,鐘鼓樂器已陳列,
一朝酬之。設宴一天激勵他。
[注釋]①弨(chao):松弛。②言:焉。③貺(kuang):善。馬瑞辰說:“中心貺之,正謂中心善之。”(《毛詩傳箋通釋》)④饗(xiang):設宴款待。⑤櫜(gao):弓箭袋,此指用袋套上。
[賞析]《左傳·文公四年》載衛國大夫寧武子出使到魯國,魯文公設宴招待他,并要樂工演奏了《湛露》及《彤弓》兩首樂章,以示友好之意。寧武子以為這是違背禮的,批評說,諸侯把王恨的對象作為仇敵征討,取得勝利后向王“獻其功”,王則賜諸侯彤弓等物,并為之設宴嘉獎其報功。《詩序》正是據此,認為《彤弓》是天子“錫(賜)有功諸侯也”。諸侯能得到天子賜彤弓那是莫大的光榮,連其后代也覺得是無尚的榮耀。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載晉文公在城濮(今山東鄄城臨濮集)對楚作戰的勝利以后,向周襄王獻楚俘報功,為此周襄王特舉行了隆重的儀式,向晉文公頒賞彤弓等物,后世晉臣每每提及此事總感自豪,并把它當作霸業的代表。所以天子向諸侯頒賜彤弓是一種權力的象征,即所謂假以征伐之權,以保衛王室。當然到春秋時代只是一種形式而已,周天子的偶像實際上已被齊桓公、晉文公那樣的霸主所取代,但是西周時天子賜彤弓卻是“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的體現,所以《鄭箋》說:“凡諸侯賜弓矢,然后專征伐。”否則便是僭越。吳闿生認為本篇“錫以彤弓,而曰弨、曰藏,曰櫜,乃櫜弓矢,示不復用之意。尤為偃武修文之盛事。后儒以得專伐為言,非天王所以褒弓之本意矣。”(《詩義會通》)這與《左傳》記載不同,恐非天子賜彤弓之用意。《左傳·襄公八年》載韓宣子的話說:“我先君文公獻功于衡雍,受彤弓于襄王,以為子孫藏。”可見本詩所說的“藏”、“載”、“櫜”都只是“為子孫藏”的意思,并非“示不復用”,吳氏以己意解詩,其說不可取。
這首詩是從朝廷的角度來敘述賜彤弓大典的。首兩句開門見山,從諸侯受賜彤弓寫起。弨,是放松弓弦,這是為了久藏而不損傷弓的張力。“兮”字是詩人對彤弓的嘆美。第二句省卻了主語“諸侯”。陳奐說:“諸侯受彤弓于天子守而藏諸祖廟也。”(《詩毛氏傳疏》)三、四兩句借天子口吻贊美有功受賜的諸侯。從“我”、“嘉賓”、“貺之”等詞,可以見出天子的平易謙和、對諸侯的親切以及由衷的愛護之情。吳闿生說“略無矜伐之詞,最見盛世圣王成功不居之意”,體會甚是。最后兩句是說朝廷舉行隆重的宴會,以獎掖有功的諸侯。第二、第三章末句說“右之”、“酬之”,《爾雅·釋詁》:“酬、酢、侑,報也。”郭璞注:“此通謂相報答,不主于飲酒。”右、侑二字相通。從《左傳》莊公十八年、僖公二十五年、二十八年所記載的周天子設宴款待來朝的諸侯或有功的諸侯,尚有贈幣(或玉、馬)之禮,郭璞注闡明了這一層意思。據此,本詩所說的“右(侑)”、“酬”亦當如是。譯文難表述古禮此層內容,故補明于此本詩三章,實際意思已盡于首章,下兩章重復詠嘆,只是為了加重情感的抒發罷了。
本詩以賦直陳其事,不用比興,也沒有鋪述和描寫,顯得十分質樸。通篇偶句押韻,每章一韻,韻腳在偶句倒數第二字上,與句尾“之”字組成“富韻”,譯文保留了這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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