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有菀者柳,
不尚息焉。
上帝甚蹈,(韓蹈作陶。)
無自暱焉。
俾予靖之,
后予極焉!
(柳、蹈,幽部。息、暱、極,之部。)
有菀者柳,
不尚愒焉。
上帝甚蹈,(魯帝作天,蹈作
無自瘵焉。神。焉作也。)
俾予靖之,
后予邁焉!
(柳、蹈,幽部。愒、瘵、邁,祭部。)
有鳥高飛,
亦傅于天。
彼人之心,
于何其臻?
曷予靖之,
居以兇矜!
(天、臻、矜,真部。)
〔譯文〕
這茂盛的是柳樹,誰不想去休息遮陽?周王喜怒無常沒定時,不要自取災禍。叫我為他辦理國事,而今卻反而加害于我?
這茂盛的是柳樹,誰不想去休息遮陽?周王喜怒無常沒定時,不要自取災禍。叫我為他辦理國事,而今卻反而加害于我?
鳥兒高飛,飛呀飛到天空上。那個人的心呀,怎能滿足它的要求?為何當初叫我商量國事,而今卻反而加害于我?
〔評介〕
全詩三章,每章六句。關于詩之主旨,歷來幾乎都涉及到了周王暴虐無親而引起諸侯們不滿與憂憤的內容,但在說法上卻存在某些差異。《毛詩序》云:“《菀柳》,刺幽王也。暴虐無親,而刑罰不中,諸侯皆不欲朝,言王者之不可朝事也。”朱熹《詩集傳》云:“王者暴虐,諸侯不朝,而作此詩。”姚際恒《詩經通論》對上述“諸侯不朝”之說提出駁議,他說:“君雖不淑,臣節宜敦,不朝豈可訓邪?大概是王待諸侯不以禮,諸侯相與憂危之詩。”此說可通。程俊英《詩經譯注》認為:“這是一個被周王流放的大臣的怨詩。他曾被周王信任,商議過國政,后被撤職流放。”屈原在《離騷》中曾不無憤慨地吟唱道:“初既與余成言兮。后悔遁而有他。余既不難夫離別兮,傷靈修之數化。”本詩作者的情形亦與屈原頗為相似。
三章詩,首二章句式相同,詩意相類,主要揭露周王昔日重“我”而今日“害我”的事實,批判周王的喜怒無常,不可依靠。一、二章開頭分別以“有菀者柳,不尚息焉?”“有菀者柳,不尚愒焉?”(“菀”:茂盛。“尚”:常。“愒”:休息。)起興,以柳樹的茂密成蔭可供人休息來反比君王的不可親近和依靠。“俾予靖之,后予極焉。”“俾予靖之,后予邁焉。”(“靖之”:治理國事。“極”:借為“忌”,忌恨。“邁”:行,指放逐。)這就是無法回避的殘酷事實。因此,才不得不使詩人發出沉痛的“上帝甚蹈,無自暱焉”(“上帝”:指周王。“蹈”:喜怒無常貌。“暱”:病,引為災禍。)的強烈控訴和呼告。第三章進一步譴責周王的暴虐無常和摧殘人才的罪愆。開頭以“有鳥高飛,亦傅于天”起興,比喻周王主意不定而又沒有邊際,令人琢磨不透。結尾“曷予靖之,居以兇矜”(“曷”:為什么。“矜”:危。)二句,以反問形式出之,憤懣之情溢于言表。如此結尾,猶如撞鐘,給人以余音繞梁之感,增強了諷刺效果。
此詩巧用比興,或正寫反說,或正面設喻,形象自然,生動貼切。特別是一、二章,句末連用六“焉”字,加強了感嘆語氣,突出了詩人的悲哀與怨憤之情。確是一首語短情真,直抒胸臆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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