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張耳陳馀列傳第二十九·張耳者,大梁人也[1]。》鑒賞
其少時,及魏公子毋忌為客[2]。張耳嘗亡命游外黃[3]。外黃富人女甚美,嫁庸奴,亡其夫,去抵父客[4]。父客素知張耳,乃謂女曰:“必欲求賢夫,從張耳。”女聽,乃卒為請決[5],嫁之張耳。張耳是時脫身游,女家厚奉給張耳,張耳以故致千里客[6]。乃宦魏為外黃令[7],名由此益賢。
陳馀者,亦大梁人也,好儒術[8],數游趙苦陘[9]。富人公乘氏以其女妻之[10],亦知陳馀非庸人也。馀年少,父事張耳[11],兩人相與為刎頸交[12]。
秦之滅大梁也,張耳家外黃[13]。高祖為布衣時[14],嘗數從張耳游,客數月。秦滅魏數歲,已聞此兩人魏之名士也,購求有得張耳千金[15],陳馀五百金。張耳、陳馀乃變名姓,俱之陳[16],為里監門以自食[17]。兩人相對。里吏嘗有過笞陳馀[18],陳馀欲起,張耳躡[19]之,使受笞。吏去,張耳乃引陳馀之桑下而數之曰[20]:“始吾與公言何如?今見小辱而欲死一吏乎?”陳馀然之。秦詔書購求兩人,兩人亦反用門者以令里中[21] 。
【段意】 寫張耳、陳馀貧賤時之事。二人是魏國都城大梁知名的賢者,富人主動將女嫁給他們。張耳與布衣時的劉邦有些交情。秦滅魏后,張耳、陳馀改名換姓逃往陳地作里門看守,忍辱逃避秦的通緝。
注釋
[1]大梁:地名,戰國時為魏國都城,在今河南開封西北。[2]魏毋忌:人名,魏昭王的小兒子,封為信陵君。“毋”也作“無”。[3]亡命游外黃:削除戶籍流亡游走外黃。外黃,地名,在今河南民權西北。[4]亡其夫:逃離她的丈夫。去抵父客:去投奔父親的朋友。客,賓客,朋友。[5]卒為請決:終于替她作主與前夫決裂。決,決裂,指斷絕夫妻關系。[6]致:招致。[7]宦魏:在魏國做官。[8]儒術:儒家學說。[9]苦陘(xing):戰國時趙國地名,在今河北定縣東南。[10]以其女妻(qi)之:把女兒嫁給他。[11]父事張耳:像對待父親那樣對待張耳。事:服事,為……服務。[12]刎頸交:生死之交。[13]家外黃:家住在外黃。[14]高祖:即漢高祖劉邦。[15]購求:懸賞通緝。購,懸賞征求。求,尋找。[16]之:到,至。陳:地名,今河南淮陽。[17]為里監門以自食:做里門看守人養活自己。里:古代居民區單位,相傳周代以25家為里,有里門。監門:守門人。[18]過笞(chi):打罵。過:責備。笞:用竹板打。[19]躡(nie):踩。[20]數(shu):批評。[21]反用門者以令里中:言利用里門看守身分號令里中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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