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中央與地方爭權:諸侯模式的告終·袁盎晁錯列傳》鑒賞
選文:
袁盎,楚人也,字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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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盎常引大體①慷慨。宦者趙同以數②幸,常害袁盎,袁盎患③之。盎兄子種為常侍騎,持節夾乘④,說盎曰:“君與斗,廷辱之,使其毀不用?!毙⑽牡鄢?,趙同參乘,袁盎伏車前曰:“臣聞天子所與共六尺輿者,皆天下豪英。今漢雖乏人,陛下獨柰何與刀鋸余人載!”于是上笑,下趙同。趙同泣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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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袁盎亦以數⑤直諫,不得久居中,調為隴西都尉。仁愛士卒,士卒皆爭為死。遷為齊相。徙為吳相,辭行,種謂盎曰:“吳王驕日久,國多奸。今茍欲劾治,彼不上書告君,即利劍刺君矣。南方卑濕,君能日飲,毋⑥何,時說王曰毋反而已。如此幸得脫?!卑挥梅N之計,吳王厚遇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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盎素不好晁錯,晁錯所居坐,盎去;盎坐,錯亦去:兩人未嘗同堂語。及孝文帝崩,孝景帝即位,晁錯為御史大夫,使吏案⑦袁盎受吳王財物,抵罪,詔赦以為庶人。
吳楚反,聞,晁錯謂丞史曰:“夫袁盎多受吳王金錢,專為蔽⑧匿⑨,言不反。今果反,欲請治⑩盎宜知計謀?!必┦吩唬骸笆挛窗l,治之有絕(11)。今兵西鄉(12),治之何益! 且袁盎不宜有謀?!标隋e猶與未決。人有告袁盎者,袁盎恐,夜見竇嬰,為言吳所以反者,愿至上前口對狀。竇嬰入言上,上乃召袁盎入見。晁錯在前,及盎請辟(13)人賜閑,錯去,固(14)恨甚。袁盎具言吳所以反狀,以錯故,獨急斬錯以謝(15)吳,吳兵乃可罷。其語具在《吳事》中。使袁盎為太常,竇嬰為大將軍。兩人素相與善。逮(16)吳反。諸陵長者長安中賢大夫爭附兩人,車隨者日數百乘。
及晁錯已誅,袁盎以太常使吳。吳王欲使將,不肯。欲殺之,使一都尉以五百人圍(17)守(18)盎軍中。袁盎自其為吳相時,有從史嘗盜(19)愛盎侍兒(20),盎知之,弗泄(21),遇之如故。人有告從史,言“君知爾與侍者通”,乃亡歸。袁盎驅自追之,遂以侍者賜之,復為從史。及袁盎使吳見(22)守,從史適為守盎校尉司馬,乃悉以其裝赍(23)置(24)二石醇醪(25),會天寒,士卒饑渴,飲酒醉,西南陬(26)卒皆臥,司馬夜引袁盎起,曰:“君可以去矣,吳王期旦日(27)斬君。”盎弗信,曰:“公何為者?”司馬曰:“臣故為從史盜君侍兒者?!卑荒梭@謝曰;“公幸有親,吾不足以累公?!彼抉R曰:“君弟(28)去,臣亦且(29)亡(30),辟(31)吾親,君何患!”乃以刀決(32)張(33),道(34)從醉卒隧直出。司馬與分背(35),袁盎解節毛懷之,杖,步行七八里,明,見梁騎,騎馳去,遂歸報。
吳楚已破,上更以元王子平陸侯禮為楚王,袁盎為楚相。嘗上書有所言,不用。袁盎病免(36)居家,與閭里(37)浮沈,相隨行,斗雞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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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錯者,潁川人也。學申商刑名(38)于軹張恢先所,與雒陽宋孟及劉禮同師。以文學為太常掌故。
錯為人陗(39)直刻(40)深(41)。孝文帝時,天下無治《尚書》者,獨聞濟南伏生故秦博士,治《尚書》,年九十馀,老不可征(42),乃詔太常使人往受之。太常遣錯受《尚書》伏生所。還,因上便宜事,以《書》稱說。詔以為太子舍人、門大夫、家令。以其辯(43)得幸太子,太子家號曰“智囊”。數上書孝文時,言削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書數十上,孝文不聽,然奇其材,遷為中大夫。當是時,太子善錯計策,袁盎諸大功臣多不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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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為御史大夫,請諸侯之罪過,削其地,收其枝郡(44)。奏上,上令公卿列侯宗室集議,莫敢難(45),獨竇嬰爭之,由此與錯有郤(46)。錯所更令三十章,諸侯皆喧嘩疾(47)晁錯。錯父聞之,
從潁川來,謂錯曰:“上初即位,公為政用事,侵削諸侯,別(48)疏(49)人骨肉,人口議多怨公者,何也?”晁錯曰:“固也。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廟不安?!卞e父曰:“劉氏安矣,而晁氏危矣,吾去公歸矣!”遂飲藥死,曰:“吾不忍見禍及吾身?!彼朗湃眨瑓浅邍?,以誅錯為名。及竇嬰、袁盎進說,上令晁錯衣朝衣斬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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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公曰:袁盎雖不好學,亦善傅會(50),仁心為質,引義慷慨。遭孝文初立,資(51)適逢世。時以變易,及吳楚一說,說雖行哉,然復不遂。好(52)聲矜(53)賢,竟以名敗。晁錯為家令時,數言事不用;后擅權,多所變更。諸侯發難,不急匡(54)救,欲報私讎,反以亡軀。語曰“變古亂常,不死則亡”,豈錯等謂邪!
〔注釋〕 ①大體:原則問題。②數:術數。③患:憂慮。④乘:乘輿車。⑤數:屢次。⑥毋:沒有。⑦案:通“按”,察看。⑧蔽:隱蔽。⑨匿:隱藏。⑩治:查辦。(11)絕:反叛。(12)鄉:通“向”,趨向。(13)辟:排除。(14)固:乃。(15)謝:道歉。(16)逮:等到。(17)圍:包圍。(18)守:看守。(19)盜:私通。(20)侍兒:婢也。(21)泄:泄漏。(22)見:被。(23)裝赍:隨身箱包中的值錢物品。(24)置:購置。(25)醇醪:味濃的酒。(26)陬:角落。(27)旦日:明天。(28)弟:只管。(29)且:將要。(30)亡:逃亡。(31)辟:通“避”,藏匿。(32)決:割裂。(33)張:通“帳”。(34)道:經由。(35)分背:各自而去。(36)免:賦閑。(37)閭里:平民所住里巷。(38)刑名:法家學說。(39)陗:峭峻。(40)刻:刻薄。(41)深:深沉。(42)征:征召。(43)辯:口才。(44)枝郡:國都外之郡。(45)難:反駁。(46)郤:嫌隙。(47)疾:憎惡。(48)別:破壞關系。(49)疏:使疏遠。(50)傅會:同“附會”。(51)資:才能。(52)好:喜好。(53)矜:夸耀。(54)匡:匡正。
鑒賞:
晁錯是潁川人,為人峭直刻深,因早前在軹縣張恢先生那里學習過申不害和商鞅的刑名學說,故有較濃厚的法家思想。是漢景帝的“智囊”寵臣,可最后卻是在七國之亂爆發時被景帝親自下令誅殺。
作為吳楚叛亂的導火線,晁錯所主張的削藩本沒有錯,從宏觀大局而言,確實是有利于中央集權國家統一,從而鞏固漢王室的統治地位。然而他并沒有選擇適當的時機和方法,空有理論總綱沒有具體的操作方案便貿然行事,致使漢王室在未成熟的時機面對一場本可避免的戰爭。
首先,諸侯國對中央造成威脅需要實力的累積,而實力的累積又需要時間。天下剛剛安定,在休養生息的政策下,不管是天子還是諸侯,安撫百姓、恢復和發展經濟是首要任務,可以說是無暇起兵生事端的。不能因為人家封地資源優、發展好,盡了一國之主應盡之責,就開始揣測他們是否用心不良。即便吳王的一些作為值得晁錯懷疑,但光看事情表面就下定論,并以這個特例代表了整個諸侯群體,一棒子打翻一船人,實在是過于草率了些。
其次,諸侯國的存在本是作為王室的屏藩,然而在它尚未失去這個政治作用時過早地給人扣上謀反的帽子,就提早了削藩的必要性,不僅不妥,且非常有可能失敗。晁錯提出的“削之亦反,不削亦反”本身就是先把沒罪的藩王當作叛逆之人來看,那別人被逼急了當然要反抗了,可這樣的話就正好印證了晁錯的理論,看上去似乎是晁錯有先見之明,實則是諸侯們“被謀反”罷了。而恰巧吳王劉濞又是一個很沒安全感的人,本身對統治者就有弒子之恨,現在好端端的又把壓箱底的罪翻出來,二話不說削了人家的地,新仇加舊恨,當然被逼得拿起武器為自己生存的權益而戰。削藩本意是想平衡各方勢力以達到國家和諧統一的目的,可現在它不僅沒有起到抑制防范作用,反而成為了禍端。
此外,在這種天下太平的局勢背景下,即便是有個別諸侯王想謀反,他也得有正當名目,否則大部分地方勢力原則上會站在統治階級一方。這種以寡敵眾、勝算全無的仗,真正有野心、想撼動統治者地位的人也不會如此愚蠢地去送死。退一步來說,若真有這么異想天開的同姓王存在,他的反叛對中央也構不成威脅??涩F在晁錯這么一折騰,讓許多同姓王都或多或少地產生了危機感,再被吳王一牽頭煽動,大家自然而然就同仇敵愾了。一個地方勢力造反不可怕,但一群拼死一戰的諸侯鬧起事來后果還是很嚴重的。
若削藩只是想防患于未然,盡可能地使權力集中于中央,保障天子的統治地位,那么它必然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但晁錯并沒有考慮到這點,利害關系也把握得不夠,他把原本該暗中較量的兩股勢力,一下子放到臺面上來,沒有一個鋪墊的過程,難免會適得其反。削藩這件事成功與否暫且不說,首先他就把自己推到了風口浪尖。不管這件事的發展如何,槍打出頭鳥,晁錯的未來終究不會明朗。而且晁錯對形勢看得也不夠透徹,在己方實力未明了的情況下想當然地去削藩。試想如果中央真的有十足的把握和堅挺的實力在,吳王叛亂之際景帝也不會接受袁盎的建議,誅殺寵臣晁錯意圖換取七國退兵了,這顯然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
再者,晁錯自身性格也是引起吳楚叛亂的一個關鍵點。憑借景帝的賞識,晁錯在修改法令、削減諸侯王的勢力上,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置大臣們的反對于不顧,即便父親勸說也無濟于事。他的固執己見和行事風格使眾大臣都不喜歡他,這其中就包括了袁盎。而作為削藩的主使者,晁錯又被諸侯們所怨恨,注定會成為眾矢之的。在諸侯發動叛亂時,晁錯不急于匡正挽救這個危機,卻想著報與袁盎的私仇,把個人恩怨移到了國事上,最后引來殺身之禍。
值得慶幸的是,晁錯的死未能使叛軍退兵,卻也成為了這場叛亂的轉折點,使諸侯起兵的性質發生了轉變。從為天子考慮誅殺小人的正義之戰,轉為篡奪皇權的謀反,從道義上來說明顯理虧。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叛軍沒有退路,只能硬著頭皮繼續上,而這給漢王室決心用武力鎮壓提供了正當借口,平亂的成功也為日后真正合乎時宜的削藩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而這一轉變都歸功于袁盎的建議,不過袁盎無疑是被卷進紛爭的“無辜者”。史載其個性剛直,常常稱引大義,敢言直諫。深得漢文帝的信任,被時人稱為“無雙國士”。因為官職遷調,袁盎曾做過吳相,被愛才的吳王厚待過。在吳王聯合起兵之際,這份與眾不同的官場經歷被政敵晁錯作為袁盎與吳王同流合污的罪證,晁錯欲上奏景帝說袁盎收取吳王錢財而包庇縱容其謀反,以借機除掉這個眼中釘。在晁錯猶豫之際,袁盎為求自保,唯有先下手為強,向統治者坦白以示自己的忠心,并反將了晁錯一軍,成為兩人政治斗爭最后的贏家。也正是這自保之計在七國之亂的關鍵時刻影響了事態的發展,扭轉了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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