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宗東封②還,訪天下隱者,得杞人楊樸,能為詩。召對,自言不能。上問臨行有人作詩送否?樸言:“無有。惟臣妻一絕云:‘且休落魄貪杯酒,更莫猖狂愛詠詩。今日捉將官里去,這回斷送老頭皮’”。上大笑。放還山,命其子一官就養。余在湖州,坐作詩③追赴詔獄④,妻子送余出門,皆哭。無以語之。顧老妻曰:“子獨不能如楊處士⑤妻作一詩送我乎?”妻不覺失笑。予乃出。
(《東坡全集》)
注釋①楊樸——字契元,鄭州人。鄭州古屬“杞”國之地,故下文稱他為“杞人”。
②東封——指東封泰山。封,封禪,帝王祭天地的典禮。③坐作詩——因寫詩招罪。④詔獄——直接由皇帝下詔置獄審訊。⑤處士——有德而隱居不仕的人。
賞析此文最顯著的特點,是蘇軾以自嘲的手法,賦予文章以雋永的諧趣。詩文的諧趣,有雅俗共賞,老小咸宜之妙。
正如朱光潛先生說:“諧是模棱兩可的,所以詩在有諧趣時,歡欣與哀怨往往并行不悖。詩人的本領就在能諧,能諧所以能在丑中見美,在失意中見安慰,在哀怨中見出歡欣。諧是人類拿來輕松緊張情境和解脫悲哀與困境的一種清瀉劑”。“諧”能不能成為一種“清瀉劑”,關鍵在于處理好“莊”與“諧”的統一,“諧”的兩重性決定于與“莊”的統一性。《文心雕龍》談“諧”時強調:“辭雖傾回,意歸義正”。諧之所以成趣,正因為有“義正”深含。無“諧”,無以解脫悲哀與困境;無“義正”,諧也就成了無味的嬉戲與調笑。詩文最不易諧。高能者,詼諧成趣,臻于勝境;粗俗者,近于嬉鬧,乃致油腔滑調。
此文可謂“寓莊于諧”,使二者達到完美統一。“義正”深含。其一:“妻子送余出門,皆哭”。以莊重之筆,寫出了悲劇情事,悲慘氛圍,可見并非一味戲笑。其二:蘇軾面對痛哭的妻子,“無以語之”,這四字飽孕了極其沉痛的心情。其三:“無以語之”之后,竟向其妻曰:“子獨不能如楊處士妻作一詩送我乎”,“予乃出”。一言一行,表明他對由誹謗而加罪的無懼無悔的嚴正態度。另一方面,楊樸妻詩“諧”,而蘇軾詩“莊”;楊妻詩“顯”,而蘇軾詩“隱”。顯中含隱,諧中寓莊,這就更顯示了蘇軾對這一公案的義正態度。
總之,坡公飽含沉痛、義正的思想感情,卻以自嘲手法,幽默詼諧的語言出之。這樣對命運與苦難開玩笑,調侃逗趣,“一笑置之”,是遁逃,然而也是一種超越和征服,成為他在逆境之中生活的精神支柱。坡公以喜劇形貌,寫悲劇情事,遂使怨忿之氣、不平之慨、曠達的情懷、樂觀的精神、沉痛的感情、詼諧的態度,融匯交感、和諧統一。行文如“行云流水,初無定質”,然而嬉笑怨忿、飽孕字里行間,讀來大有奇趣,引人感嘆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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