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布·排遍第七·義城元靖賢相國》唐宋詞匯評賞析
義城元靖賢相國,喜慕英雄士,賜金繒。聞斯事,頻嘆賞,封章歸印。請贖馮燕罪,日邊紫泥封詔,闔境赦深刑。萬古三河風義在,青簡上、眾知名。河東注,任流水滔滔,水涸名難泯。至今樂府歌詠。流入管弦聲。
【本事】
王明清《玉照新志》卷二:《馮燕傳》,見之《麗情集》,唐賈耽守太原時事也,元祐中,曾文肅帥并門,感嘆其忠義風,自制《水調歌頭》以亞大曲,然世失其傳。近閱故書,得其本,恐久而湮沒,盡錄于后。
【編年】
元祐元年(1086),曾布以戶部尚書知太原,至四年(1089),改知成德。《七調》七遍,即在太原任上作。因馮燕事即唐時太原故事也。
【匯評】
錢鍾書《管錐編》705頁:司空圖《馮燕歌》末云:“為感詞人沉下賢,長歌更與分明說。”王明清《玉照新志》卷二載曾布《水調》七遍,亦賦燕事,多本于司空《歌》,如“爾能負心于彼,于我必無情”,即《歌》之“爾能負彼必相負,假手他人復在誰”。沈《傳》初無“爾許”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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