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
〔注釋〕 沖:“沖”即“盅”之古文,訓為“虛”。《說文·皿部》:“盅,器虛也。”又,河上公訓“沖”為“中”。盈:滿、溢、盡。不盈:不滿、不溢、不盡。 淵:幽深。《小爾雅·廣詁》:“淵,深也。”宗:祖也。 挫:銼(剉),銼磨。紛:忿,結恨。和:涵、合。同:混同。塵:塵埃;此處指塵世、塵俗。 湛:澄(沉)、沒。《說文》說:“湛,沒也。”《小爾雅·廣詁》又說:“沒,無也。”此處指“道”隱而無形。 象:似、像。帝:上帝、天帝(王弼注)。
〔鑒賞〕 本章為老子“道”之續篇。老子認定似無或存、淵深澄寂的“道”是萬物之宗。用于人事,其能挫人之銳氣,解人之糾紛,和眾之光明,同眾之塵垢,達到人際關系的和諧。
作為老子之“道”的續篇,本章被近人張松如稱為是老子對“道”的一種“寫狀”(《老子說解》);張松如還進一步指出:“在以后,(老子)還會一續再續,反來復去續下去。”(《老子說解》)
然而,這種本體之“道”光續于“寫狀”,還總歸是“道”之本體;翻來覆去“道”(說)本體之“道”,似乎不是老子之本意;述說(即寫狀)“道”之本體,是為了“道”之用,所以老子于本章一開始就講到“道沖而用之”。這“用之”,如徐梵澄說來是用于“人事”(《老子臆解》)。
如將“挫其銳”用于人事,就要明白鋒芒顯露總非智者所為。原本以為戰爭打仗總該保銳氣持鋒芒,但優秀軍事家卻又知對方也在“避其銳氣”(《孫子兵法·軍事》),所以常常掩其鋒芒,藏其精良,為的是虛實奇正無以捉摸,以便尋機給對方致命一擊。“道”之厲害就是如此。
現實生活中,鋒芒顯露者常遭其剉磨,不斷印證這一自然現象:“木秀于林風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三國李康《運命論》)。所以人如按“道”行事,就該“虛而不盈”。古人唯恐世人不知此“道”原則,故用“器”來明(銘)之,這就是《荀子·宥坐》中講到的“宥坐之器”;此“器”明此“道”,那就是注水于器“中”則正,“滿”則傾覆。以此“器”作為座右銘,就能常常提醒世人,不能鋒芒畢露、銳氣十足;招惹禍事均由“銳”、“芒”所致,所以老子要說“挫其銳”。
同樣,如將“和其光”用于生活,就會看到人之居處原本就該“陰陽適中,明暗相半”;為了“和其光”,防止“明多傷魂,暗多傷魄”,室內房中必置簾備屏,“太明則下簾以和其內映,太暗則卷簾以通其外曜”,這樣就能使人安心平目、身心健康(明周臣《厚生訓纂·治家》)。由此推向人事,如同商品廣告中的過分炫耀引人反感一樣,人之炫耀也同樣引人反感,且不符合“和其光”原則。而現在越來越多的人明白炫耀是缺才的表現;炫耀者終究是無光的,自然界中的珍寶美景在沒有發現前是從不會向人炫耀的,它們自有它們的和諧妙處。即使有才值得炫耀,或對社會不滿想示威“炫耀一番”,盡管能使人嶄露頭角,但帶來的負面效應也是可怕的,如同過明過暗均傷魂魄一樣,三國魏晉的孔融、楊修、嵇康等均因炫耀,不能“和其光”而招致殺身。對此,開導嵇康的孫登說了一句哲理性的話:“火生有光而不用其光,果然在于用光;人生有才而不用其才,果然在于用才。”(劉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棲逸》注引《文士傳》)這可算是對老子“和其光”的最好注解了。
由此說到“同其塵”。這“同其塵”猶如入鄉隨俗,也猶如離鄉背井,懷故土一抔流入異地,方能打成一片生存下來一樣。所以河上公對它的注解是:“當與眾庶同垢塵,不當自別殊。”(《老子道德經章句》)而現代張松如對它更從人事方面解釋:“天地間到處彌漫著塵埃,人世間的紛繁復雜情況也是如此,超塵出世的想法是不合理的,眾人皆濁我獨清的做法是行不通的,不圖標新立異,只有同流合污,把特殊混同于普遍中,才合道理。”(《老子說解》)確實如此,舉世皆濁我獨清,眾人皆醉我獨醒帶來的只能是痛苦。屈原《漁夫》就記下了屈原因舉世皆濁他獨清,眾人皆醉他獨醒而導致的痛苦相:“顏色憔悴,形容枯槁”;并記下了漁夫開導屈原所用的老子式的“同其塵”:“圣人不凝滯于物,而能與世推移。世人皆濁,何不淈其泥而揚其波?眾人皆醉,何不餔其糟而歠其釃?”而屈原卻不肯“同其塵”,還說:“安能以浩浩之白而蒙世俗之塵埃乎?”這使得深得老子“同其塵”真諦的漁夫大失所望,只得“莞爾而笑,鼓枻而去”,這樣,屈原的最終結果則是眾所皆知的。而結果比屈原好不了多少的曹植也同樣不愿作“濁路之飛塵”(同其塵),盡管他還愿意作“清水之沉泥”,但這“同其塵”哪能可作這樣的區分?不肯和光同塵的嵇康也因“排俗而取禍”(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勉學》)。
綜上所述,“挫其銳,和其光,同其塵”均體現老子“道”體虛而不盈的原則,用于人事也真能使人得益匪淺,受惠無窮;同樣也真能使人感到如老子所言“道”體“湛兮似或存”,所以能說它(“道”)沒有(“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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