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于成龍在順治十八年(1661)被任命為廣西羅城縣知縣,這一年他45歲。行前,他給友人致信說:我去做羅城縣知縣,絕不為獲取俸祿或搜刮百姓,我要以“天理良心”四字自律,替百姓做事。
羅城這個地方,地處深山之中,遍地榛莽,于成龍的官舍也在叢林之中。說是官舍,實際上卻只是一間小草房,草房周圍插上一圈荊條也就算是圍墻了。面對這樣艱苦的條件,于成龍沒有過多地考慮自己,而是以慎獨為要,他壘土為幾,又在旁邊挖了一個灶,灶上放了一個鍋,屋角放了一個盛水用的瓦罐,就這樣安頓下了官衙。隨后,他深入到百姓之中了解民情,問寒問暖,勸民耕桑。在天高皇帝遠的窮鄉僻壤,他任知縣7年,與當地百姓相處得如同家人,當地百姓都為其清廉所感動。之所以能如此,儒家的慎獨在他身上發揮了重要作用。(《清稗類鈔·吏治類》)
上一篇:《鄭板橋開倉放糧》中學生愛民寫作素材
下一篇:《彭總為民請命》中學生愛民寫作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