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寓言·更渡一遭》寓言賞析
昔有人得一鱉,欲烹而食之,不忍當殺生之名,乃熾火使釜水百沸,橫筱為橋,與鱉約曰:“能渡此則活汝。”鱉知主人以計取之,勉力爬沙,僅能一渡。主人曰:“汝能渡橋,甚善!更為我渡一遭,我欲觀之。”
——岳珂《桯史》
想吃鱉卻不愿承擔殺生之名,于是想了一個讓其自蹈死地的辦法。吃鱉無可非議,但故設羅網,博取美名,卻令人憎惡,這就不能不使人聯想起那些口稱仁義心如蛇蝎的作惡者。
罪惡常常需要蒙上美名,這是因為作惡者心虛。犯罪的恐懼既使他們失去自我精神平衡,罪惡的后果又使他們難逃社會正義的譴責和懲罰。這就是反動統治者既殘酷又偽善的原因。“更渡一遭”這則寓言便是針對這班丑類進行諷刺的。
進而言之,虛偽或偽善又是傳統思想造就的知識分子二重人格的典型表征。儒家的所謂“內圣外王”,實際上是一方面提倡和追求超現實的理想人格,另一方面又追求和企圖滿足現實的人生欲求。有些人為了調和這種二重追求的內在矛盾,遂有對內之“自欺”和對外之“欺人”。這則寓言中的食鱉者, 以橫筱(xiao小竹子)為橋,令鱉自渡以墜入釜(fu古代的無腳鍋)中烹煮的主意,其精神實質,乃儒學真傳。由此看來,這則寓言的矛頭所指,又不止于作惡者,而具有更深廣的文化心理批判意義。
這則寓言雖短,卻寫得波瀾曲折。主人與鱉相約,本意在逼其就死,卻似乎是給予生路:“能渡此則活汝。”不料鱉竟然渡過。主人滿口夸獎,語氣輕松和藹,卻毫無放生之意,他違背諾言,提出再渡一遭的新要求,使情勢更為嚴峻。花樣變換,軟硬兼施,這更突出了欲吃鱉者的虛偽狡詐。僅能一渡的鱉命運如何?作者沒有寫,也不必寫。這種制造懸念的結局,留給人們豐富的想象天地:倘若鱉能僥幸“再渡一遭”, 主人會放過他嗎?接著而來的,一定是花言巧語提出新要求,第三次, 第四次……直到被主人心安理得地送進腸胃,“死而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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