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工作中,能力再強的人,也不可能了解所有可能在完成任務過程中遇到的不確定因素,所以,遇到問題時,千萬不要自作主張、妄自做出決定。
有個女孩大學畢業后獲得了一份保險銷售的工作。進入公司不久,她就談成了一筆上百萬元的單子,只要順利地將保單送到客戶那里,她的任務就完成了。
這是她的第一筆單,組長很重視,耐心地教她怎么引導客戶看合同,讓客戶在什么地方簽字,簽合同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如何使用移動POS機幫客戶交納保費。
為了避免出現意外,組長特意囑咐她,先讓同事現場模擬操作一下機器的使用方法,她心想,堂堂大學生,有什么不會用!于是,她根本沒顧得上問,就直接去找客戶了。
簽合同的環節很順利,可是最后,問題出現了,POS機怎么也打不出小票!最后,女孩只得跟客戶道歉,跑到外面給組長打電話求救,原來是她少按了一個鍵。等她回來的時候,客戶已經改變主意了,不悅地對她說:“我馬上要開會了,下次再說吧!”
女孩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在看似簡單的地方栽了大跟頭。從她的身上,我們可以總結出一條必須遵守的做事準則:對不熟悉的工作還是先想好再做,對拿不準的事情在做之前就要問好。有了充分的準備再去做事,這樣才能確保圓滿完成任務。那么,做事之前應做好哪些準備呢?
1. 三思而行
接到任務后立刻執行,固然是一件好事,但必須在對所要做的事情有十足把握的情況下才可以。如果是一項自己以前從來沒接觸過的新任務,不知道從何入手,首先要在思想上有所準備,三思而行。需要考慮所需達到的結果,考慮執行任務的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關鍵是要考慮好解決方案。只有這樣,才能在行動中克服困難,努力做出想要的結果。
2. 不恥下問
有些人在工作中遇到了困難,但是卻為了怕引人恥笑而不愿請教別人,最后不僅耽誤了時間,更重要的是給公司造成了重大損失。所以,我們對自己拿不準的事情一定要向領導或者有經驗的同事請教,力求把事情做好、做對。
只有做好了準備,才能確保做對并且做好事情。
另外,還有一種現象比較常見,那就是“想當然”。所謂“想當然”,就是覺得事情理所當然、應該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發展。一旦“想當然”,客觀事實與客觀規律,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當我們“想當然”的時候,許多想象不到的問題就會出現。
在工作中,通常會出現以下四種“想當然”的表現:自以為是地擅自改變領導意見;僅憑“表面印象”做出判斷;只考慮原來的“計劃”;盲目樂觀。想要告別“想當然”,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1. 杜絕自以為是,變更領導意見前一定要請示
很多時候,我們不一定要按照領導的安排去做某件事,因為覺得執行時可以靈活處理。但從另一個角度想,那只是我們的想法,領導也這樣想嗎?或許這個想法所達到的結果恰恰是領導不想要的。所以,凡事多向領導請示。
2.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在工作中,我們常常覺得一件事情“看起來是這樣的”,于是就去做了,或者“以前都是這樣,這次也不會例外”。可是,結果卻很有可能和我們預想的大相徑庭。所以,在工作中,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才能有效推進工作。
3. 要想原來的“計劃”,更要想可能的“變化”
“想當然”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只考慮到原來的“計劃”,卻忽略了可能產生的“變化”,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計劃趕不上變化”。事物的發展不是一成不變的,無論事先計劃得多么周詳,在執行的過程中都有可能出現變化。這就要求我們在做任何工作之前都應該想得更細一些,有時候還必須根據預想的變化多設計幾個方案。如果只是拘泥于原有計劃,那么當面對新的變化時,我們很可能就會束手無策。
4. 不盲目樂觀
許多人被“想當然”牽著走,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盲目樂觀,“想當然”地認為后續的發展會很順利。盲目樂觀會蒙蔽我們的雙眼,看不到潛在問題,從而引發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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