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文學·《圣經·新約》·羊人狼群》原文與賞析
《新約·馬可福音》第10章
耶穌叫齊了十二使徒,給他們權柄和能力,要他們分頭到各地去趕鬼醫病,宏揚福音,傳播上帝之道。
耶穌差遣他的使徒兩個兩個地出去傳道。臨走的時候,耶穌吩咐他們說:
“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隨走隨轉,說:天國近了!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麻瘋的潔凈,把鬼從人身上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舍去。
“腰袋里,不要帶金銀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拐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
“你們無論進哪一城,哪一村,都要打聽那里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進他家里去,要請他的安。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
“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
“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里鞭打你們。并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你們被交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什么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之靈在你們里頭說的。
“有人在這城里迫害你們,你們就逃到那城里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學生不能超過先生,仆人不能高過主人。學生和先生一樣,仆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即罵家主是別西卜 (鬼王),何況他的家人呢!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暴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訴你們,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才要怕他。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個銅子么?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發,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天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天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愛父母過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得著生命的,將要喪失生命。為我喪失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差我來的。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里的一個人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
耶穌吩咐完了十二使徒,就離開那里,往各地去傳道教訓人。
耶穌在耶路撒冷大鬧圣殿為上帝雪清恥辱后,便取道撒馬利亞,要回到加利利去。撒馬利亞是一個不幸的地區。幾個世紀以前,這地方是古老的以色列王國的一部分。以色列王國衰落后,當地居民被趕到亞述去,撒馬利亞成了美索不達米亞和小亞細亞移民的居所。這些移民與當地留下的很少的一些猶太人形成了一個撒馬利坦的新民族,這個地區擁有一個不信神的策源地的壞名聲。在純粹的猶太人看來,他們是“下賤的撒馬利坦人”。但是耶穌不一樣,他差遣十二門徒,給他們權柄和能力,令他們到那里去趕鬼醫病,宣揚福音。臨走的時候,耶穌給門徒作了一番吩咐。
在《新約》中,上帝是至高無上的人父,人在上帝面前,“就是你們的頭發,也都被數過了”。上帝是令人恐懼的,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即對上帝負責,他們面對自己的過失,懾于上帝的威嚴,產生了種種原罪感。基督教的這一思想在一代一代的西方人心靈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即使在“上帝死了”的年代里,存在主義仍呼吁人們“個體對自身的行為負責”。
這則故事講述的是耶穌傳教早期的事情,耶穌以傳播互恕和愛的福音使全國人都相信國內出了一個先知。但是耶穌的傳道是借上帝的名,憑上帝的圣跡才得成功的,因而他要求人們絕對地“信”上帝。“信”并不僅僅是指信仰上帝,還包含著要求人們忍受苦難的同時抱著堅定的信念,不可要任何撒旦的把戲欺騙上帝,因為這樣做事實上也就是欺騙自己的靈魂。在這樣的“信”面前,人必須拋棄一切私心雜念,“愛父母勝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耶穌并不是讓人們拋棄愛,而是要人們時時檢點這些愛的真實性和價值,所以他說“我來,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人子勸人們時刻反省自己。但事實上,并非人人生來就懷著“信”,耶穌漂泊的一生,都在教會人們懂得“信”和“怎樣信”。而在頑固的人、未經教化的人或盲目善良的人那兒,他卻時時受到嘲笑奚落,打擊迫害,以至最終被人釘在十字架上。作為人子,作為拯救人類的基督,耶穌一生行走在人與上帝之間,他懷抱著上帝的信念,堅信“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盡管如此,在長期的傳教生涯中,耶穌深刻地體會到了那未經教化的人的愚鈍,因而告誡門徒們“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你們要防備人。”將“不信”的人比作“狼群”,最后耶穌真的被“狼群”所殘殺。在今天看來,耶穌的死似乎是不可避免的,盡管他懷抱堅定的信念,但結果釀出的只能是唐·吉訶德和西西弗斯式的悲劇。而在價值被砸得粉碎的年代里,存在主義哲學家薩特提出了“他人即地獄”的口號,薩特是苦于人與人之間意志的不同,而耶穌是感嘆人的愚鈍;薩特認識到自己沒有權力去責備、干涉“他人”,而耶穌能夠義正辭嚴地指責“你們這些小信的人”,薩特鼓勵人們在社會群體面前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耶穌要求人們在上帝面前對自己負責。在耶穌那個價值觀念確定的年代,他要造就的是英雄,而在薩特那兒,人人都是微不足道的個體,他之所以要存在、選擇,是因為人作為群體中的一分子,必須盡最大的努力對自己負責的同時也對別人負責。在這一點上,我們似乎可以看到基督那種悲劇精神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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