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香港人的故事
十幾年前,有一個香港人,一心一意只想搞創作。他很窮,以26塊港幣過一天,一天只吃一餐,只喝可以無限續杯的咖啡,有人請吃飯,他才吃得到好吃一點兒的東西。
他住在父母的屋子里,也只能睡沙發,腳不能伸直。有段時間他還睡在廚房的走道上,旁邊堆滿他搞藝術的參考書籍。
后來,他覺得臺灣比較有創作的環境,決心去臺灣。他沒錢買皮箱,拿了只鐵箱裝了裝東西,就到臺灣去了。當時他唯一認識的人是表演藝術工作者吳興國,并在他家吃住了三個月。
但不會有人想到,這個一心創作、單純執著的人十多年后以《臥虎藏龍》一片獲得奧斯卡金像獎最佳藝術指導大獎。他就是藝術家葉錦添。
“我沒有想太多,生活的目標就是一直想著創作與學習,找各種不同的可能性。”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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