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盡心竭力的齊國相國
——盡心竭力的齊國相國
管仲(前719—前645),名夷吾,仲是他的字。潁上人。春秋初年的大政治家。被譽為“法家先驅”、“圣人之師”、“華夏文明的保護者”、“華夏第一相”。
齊桓公繼承君位后,鮑叔牙向他舉薦管仲執掌國政。齊桓公不僅不計私仇,反而對管仲格外尊重。管仲被齊桓公的仁愛之心感動,真心誠意地擔任齊國相國,盡心盡力,夙興夜寐。
管仲認為:“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所以改革必須先著眼于經濟方面,同時,也相應地注意到政治和軍事。管仲對農業稅制的改革實行“相地而衰征”的分配形式。從而廢除了集體無償耕種“公田”的勞役稅制,改為所有土地一律按土質好壞、面積大小,征收不同等級的實物稅。
“相地而衰征”首先是分“公田”為“份地”,改集體耕作為個體生產。通過“均地分力”,農民就可知道產量的多少直接關系到自己家庭生活的好壞,才能不怕勞苦,自覺地勞動。
管仲還提倡“本末并重”,即將工商與農業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因地制宜地實行多種經營,使得魚鹽、山林、川澤之利大興。
管仲也很重視工農技術的發展,實行各類人員專業化。管仲認為物質條件是一切社會生活的基礎,人們努力去追求更好的物質生活是社會的普遍現象。“夫人之情,見利莫能勿就,見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賈,倍道兼行,夜以繼日,遠千里而不怨者,利在前也。漁人之入海,海深萬仞,就波逆流,乘威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雖千仞之山,無所不止;深淵之下,無所不如焉。”這些思想對后世也有著重要的啟示作用。
在政治方面,管仲令士、農、工、商四種人分區居住。把全國分為二十一鄉,其中工三鄉、商三鄉、士農合占十五鄉。工商專心于本業,不服兵役。士農鄉平時“食田”、耕田;一有戰事,士則充當甲士或小軍官,農則為兵卒。士農鄉中以五家為一軌,十軌為一里,四里為一連,十連為一鄉。各級行政機構都有負責人。戰時,各級行政負責人又成為軍官。每戶出一壯丁,每五丁為一伍,每五十丁為一小戎。每二百丁稱為一卒,每二千丁稱為一旅。全國十五鄉即為十五旅,每五旅合為一軍,全國共有三個軍。齊王與兩大貴族各率一軍。
從上述情景不難看出,齊國的行政組織實際上是兵民合一的組織。無論是經濟發展還是軍事防衛,國家都擁有堅固的內部結構。
在官員管理上,管仲命令各人恪守職責,不準懈怠。若有違軍令不盡責者,可一可二,再三必定嚴懲。還令各級官吏隨時舉薦賢才,否則就是“蔽明”、“蔽賢”,也要治罪。經過改革,幾年之后,齊國成為了當時最富強的國家。
管仲為齊桓公制定的政治方針是以“尊王攘夷”為號召,征討不服,平恤患難,以武力和德望稱霸天下。
一次,桓公因蔡姬之事欲出兵伐蔡。管仲見勸阻無效,便建議桓公先以楚已三年未向天子納貢為由伐楚。獲勝歸來,再以蔡國不參加伐楚為由出兵。齊桓公聽之,親率諸侯聯合伐楚,迫使楚與各諸侯簽立盟約,諸侯皆服。
從公元前685年到公元前645年,在管仲執政的40年間,他一直秉承謙恭的態度,并屢次約束桓公要不驕不躁,出師有名,親賢者遠小人,為齊國稱霸立下了汗馬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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