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譯注·蒙卦第四·《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譯文】《象傳》說:“兒輩能治家”,說明九二陽剛和六五陰柔互爲應接。
【注釋】①剛柔接——九二陽剛,有“子”能治家,下者爲尊者師之象;六五陰柔,有尊者下求賢師、虛心受教之象:二、五應合,故稱“剛柔接”。
【說明】本爻分別取“包蒙”、“鈉婦”、“子克家”爲象,爻義統歸于陽剛居中、啓迪蒙穉這一象徵本旨。楊萬里曰:“乃謂‘子克家’,何也?臣之事君,如子之事父。責難納誨,陳善閉邪,正使致君以堯,格君于天;如伊尹、周公,亦臣子分內事耳,亦如子之干蠱克家耳。”(《誠齋易傳》)此將“子克家”的象外之意申說得甚爲透徹,韓愈在他的名作《師說》中寫道:“生乎吾前,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吾從而師之;生乎吾后,其聞道也亦先乎吾,吾從而師之。吾師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是故無貴無賤,無長無少,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儘管他并非在解《易》,但其意恉卻與“子克家”的喻義頗有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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