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首頁·中國古典文學作品精講·第二篇 散文、辭賦、駢文專卷 下冊·元明清及近代散文·明代散文·李贄
李贄(1527-1602) 初名載摯,字卓吾,號宏甫,又號溫陵居士、百泉居士和龍湖叟等,回族,泉州晉江(今福建泉州)人。其家世代為巨商,經(jīng)營海內(nèi)外貿(mào)易。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1552)舉人,選為河南輝縣教諭,歷官北京禮部司務(wù),南京刑部員外郎,云南姚安知府。五十四歲辭官,寄居湖北黃安、麻城等地。講學著書,招收女弟子,以“異端”自居,對當時的假道學、程朱理學和封建傳統(tǒng)進行了抨擊,以剃刀自刎于通州獄中。
他是“泰州學派”后期的代表人物,在理論思維上敢于批判舊說,提倡新說,指責《六經(jīng)》、《論語》、《孟子》并非“萬世之至論”,主張不必“咸以孔子之是非為是非”,同時大膽批判“存天理”、“滅人欲”的理學思想是虛偽說教,主張“穿衣吃飯,即是人倫物理”,公開宣揚重視事功,肯定“天下萬物皆生于兩不生于一”,是由陰陽二氣結(jié)合而成。在思想上又有禪宗心學的影響。
他在文學上,提出“童心說”,文藝創(chuàng)作反對貴古賤今思想和擬古主義,認為“天下之至文”,皆出于“童心”,不可“假人言假言”、“事假事”、“文假文”,敢于寫出“吾心之言”(《藏書》)。他又以這個標準去評價當時文壇戲曲和小說,提高市民文藝的地位。他的這種主張對后來公安派的理論有著直接影響。
李贄的思想龐雜,著作極豐,他的生命雖斷于獄中,但其著作都禁毀不了,死后“不數(shù)年盛傳于世,若揭日月而行”(袁中道語)。一生著述甚多,計有三十多種,其中最主要的有:《焚書》、《續(xù)焚書》、《藏書》、《續(xù)藏書》和《明燈道古錄》、《初譚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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