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經典文章賞析·曾鞏《南齊書目錄序》原文|注釋|賞析
曾鞏
《南齊書》八紀、十一志、四十列傳,合五十九篇。梁蕭子顯撰。始江淹已為十《志》,沈約又為《齊紀》,而子顯自表武帝,別為此書。
臣等因校正其訛謬,而敘其篇目曰:將以是非得失、興壞理亂之故而為法戒,則必得其所托而后能傳于久,此史之所以作也。然而所托不得其人,則或失其意,或亂其實,或析理之不通,或設辭之不善;故雖有殊功韙德非常之跡,將闇而不章,郁而不發;而梼杌嵬瑣、奸回兇慝之形,可幸而掩也。
嘗試論之:古之所謂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萬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適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難知之意,其文必足以發難顯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稱也。
何以知其然也?昔者唐虞有神明之性,有微妙之德,使由之者不能知,知之者不能名,以為治天下之本。號命之所布,法度之所設,其言至約,其體至備,以為治天下之具。而為二典者,推而明之,所記者豈獨其跡也,并與其深微之意而傳之,小大精粗無不盡也,本末先后無不白也。使誦其說者,如出乎其時,求其旨者,如即乎其人。是可不謂明足以周萬事之理,道足以適天下之用,智足以通難知之意,文足以發難顯之情者乎?則方是之時,豈特任政者皆天下之士哉?蓋執簡操筆而隨者,亦皆圣人之徒也!
兩漢以來,為史者去之遠矣。司馬遷從五帝三王既歿數千載之后,秦火之余,因散絕殘脫之經,以及傳記百家之說,區區掇拾,以集著其善惡之跡,興廢之端;又創己意以為本紀、世家、八書、列傳之文,斯亦可謂奇矣。然而蔽害天下之圣法,是非顛倒而采摭謬亂者,亦豈少哉!是豈可不謂明不足以周萬事之理,道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難知之意,文不足以發難顯之情者乎?夫自三代以后,為史者如遷之文,亦不可不謂俊偉拔出之材,非常之士也。然顧以謂明不足以周萬事之理,道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難知之意,文不足以發難顯之情者,何哉?蓋圣賢之高致,遷固有不能純達其情而見之于后者矣,故不得而與之也。遷之得失如此,況其他邪? 至于宋、齊、梁、陳、后魏、后周之書,蓋無以議為也。
子顯之于斯文,喜自馳騁,其更改破析刻雕藻繢之變尤多,而其文益下,豈夫材固不可以強而有邪?數世之史既然,故其事跡曖昧,雖有隨世以就功名之君,相與合謀之臣,未有赫然得傾動天下之耳目,播天下之口者也。而一時偷奪傾危,悖理反義之人,亦幸而不暴著于世,豈非所托不得其人故也? 可不惜哉! 蓋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 故為之者,亦必天下之材,然后其任可得而稱也。豈可忽哉,豈可忽哉!
這篇文章是館閣群臣校定梁·肖子顯所撰《南齊書》后曾鞏為該書寫的一篇序。為他人之書作序; 一般都是以書作者或書籍內容為主,側重于介紹和評論,但這篇序卻不守成法。雖名之曰序,全篇卻以史論為主; 所論內容又與本書密切相關,在對正題的論述之中很自然地評價了《南齊書》的價值,指出本書根本缺陷之所在,以論帶評,有破有立,至有條理,非但是曾鞏書序體散文中之佼佼者,同時也是書序體中馳譽后世的名篇之一。曾鞏學有根底,博古通今,曾任館閣校勘、集賢校理,編校史館書籍,元豐四年宋神宗手詔,贊“曾鞏史學見稱士類”,使典修撰五朝史事,可知曾鞏的史學素養頗深。更兼作者清正古樸、意蘊深沉的文字功底,無怪乎曾鞏的這篇序備受當時及后人的稱贊。
文章的第一段,簡單明了地介紹了《南齊書》的結構及與前代同類史籍的淵源關系,引出撰人,并特識“子顯自表武帝,別為此書”,這一筆,就為后面的論述引起了話頭。肖子顯是齊高帝肖道成之孫,豫章王肖嶷的第八子,齊封寧都縣侯,梁初降為子。自請撰修南齊史書,奉梁武帝敕,撰寫畢,表奏之,詔付秘閣。以前朝帝王子孫而修前朝史書,二十四史中只此一家。正因為前代未遠,且子顯與前朝貴族恩怨糾結甚深,撰寫中未免乖亂史法,“更改破析”、“事跡曖味”之處尤多,遂為后世識者交譏。曾鞏特識于此,既為后文批評《南齊書》埋下伏筆,暗地里又譏刺了梁武帝“所托不得其人”,由此生發,展開了下面的議論。
議論之始,曾鞏率先說明自己對“史”的基本認識。“蓋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修史的目的,就是“以(前代)是非得失、興壞理亂之故而為(后世)法戒”,把圣人之道、把前代的統治經驗傳諸后世。使后世有所依托、有所借鑒。史之要務,就是得其意、正其實、通其理、善其辭,以圣人之道為準則,明其善惡,正其得失。而要得其意、正其實、通其理、善其辭,整理條貫、傳之久遠,就一定要“得其所托”,讓那些“良史”執簡操筆,“為之者必天下之材,然后其任可得而稱也”。倘若“所托不得其人,則或失其意,或亂其實,或析理之不通,或設辭之不善;故雖有殊功韙德非常之跡,將闇而不章、郁而不發;而梼杌嵬瑣、奸回兇慝之形,可幸而掩也”,史法也就亂了,善惡忠偽也就不可分辨了,前代業績也就不能彰明了。如此,“史”也就起不到傳達圣人之道的作用,修史也就沒有意義了。這段論述,先明修史之目的,次及“所托必其人”的重要,終以“所托非其人”造成的惡果來反證”所托必其人”這一結論,層次分明,文字干凈,論證確實。
到了這里,文氣很自然地一轉,什么樣的人才堪托以修史這樣一個論題很自然地被引申出來了,下面所有的文字,都是圍繞著“良史”二字展開,論證的細密周致、委婉自然。“古之所謂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萬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適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難知之意,其文必足以發難顯之情”,簡言之,所謂良史,必須內蓄道德,外修文章,是圣人之徒,方可措手史籍,這種主張,很明顯地和古文家“文者道之器”(李漢《昌黎先生集序》)、和曾鞏的文學觀保持一致。
論題確定了,下面就從正、反兩方面論證“良史”的問題。值得注意的是,曾鞏并不是單純以證成論題為目的,而是在論列史學發展史的同時,有破有立,提出了史官、史籍的標準規范,評判了兩漢以來史學的優劣得失,寓褒貶于質樸的敘述之中,所以這兩段文字雖然簡約,但其蘊含的內容卻很豐實。
從“何以知其然也”始,為正面的論述。堯舜之時。執政者“有神明之性,有微妙之德”,任政者“皆天下之士”,“號令之所布,法度之所設,其言至約,其體至備”,“治天下之具”甚為完備,政績甚為昌明。這個時期“執簡操筆而隨之”的史官,“亦皆圣人之徒也”,他們能歷記當朝政績,傳達圣人之道,“并與其滌微之意而傳之,小大精細無不盡也,本末先后無不白也”,產生了《堯典》、《舜典》這樣的名著,“史”真正地貫通著“道”,且能發幽顯隱,使“誦其說者,如出乎其時;求其旨者,如即乎其人”,道德齊備,文方茂盛,著述輝煌。史學之所以在這個時期能取得如此成就,就是因為當時史官“明”、“道”、“智”、“文”俱足,君臣相得、所托正確之故。這段論述由政業推及史籍,再由史籍推及史官,緊緊扣住了中心論題,層層深入,線索異常清晰、洗煉,顯得流暢生動,質樸自然。論證之余,對史籍的體制規范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規定。
從“兩漢以來,為史者去之遠矣”始,是總結經驗教訓式的反面論證。通過對兩漢以來史學的宏觀概括,通過對史家巨擘司馬遷這個個案的解析,使讀者對論題的認識又具體了一步。曾鞏對司馬遷是貶多于褒的,他在肯定司馬遷的貢獻——能在秦火之余勤于搜求,“集著其善惡之跡、興廢之端”,創立史書體制的同時,又指出他不能純達圣賢之高致而現之于后世,“蔽害天下之圣法,是非顛倒而采摭謬亂”。因此,雖然不能說司馬遷不是“俊偉拔出之才、非常之士”,但終究“明不足以周百事之理,道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難知之意,文不足以發難顯之情”,不能以文貫道、弘揚圣法,史則史矣,非為“良史”。“遷之得先如此,況其他邪?”后世史書,“蓋無以議為也”——不值得細細議論了。
這兩段論述,一正一反,一揚一抑,構思精巧,筆力雄健,破立結合,立意鮮明,既證成了論題,又表達了自己對史學的一些基本看法,敘與論、褒與貶結合,細部的描摹與整體的勾畫相互呼應,以少少勝許多,堪稱大手筆。
最后一段,照應本文寫作緣起及第一段的內容,特論肖子顯的《南齊書》。“子顯之于斯文,喜自馳騁”;而且“其文益下”,顯然肖子顯不具史才; 文筆章法也不入曾鞏法眼。非獨文筆低劣,數世之史,資料繁多; 理應線索清楚,史實明確,他卻給弄得“事跡暖昧”,褒貶無據,立不定立場,把持不了大道,起不到“明夫治天下之道”的作用,簡直是一無是處。很顯然,在曾鞏看來,肖子顯不具備“良史”的條件,《南齊書》算不得是“以文貫道”,斯人斯書,實在沒有什么價值可言。文章之末,喟然興嘆,為史者“必天下之材,然后其任可得而稱”,史之所托,豈可忽哉! 再一次撮起全文的中心論題,與議論之始遙相呼應。
這篇文章較長,但立論新奇,行筆不落俗套,構思精巧,層次清楚,起承照應法度謹嚴,結撰的統一整飭頗有變化,論證嚴密,絲絲入扣。語言上,本文也頗具特色,駢、散結合,長短相間,句式變化大,迭句、問句用得很多,這些都很好地疏導了作者思想感情的流露。總的來說,這是一篇優秀的文章,不論是研究史學史還是文學史,都應很好地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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