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兩晉南北朝·祖沖之·薄紹之
亦題《薄紹之逐鬼》。南朝齊志怪小說。祖沖之撰。原載《述異記》。《太平廣記》卷三二五引載。魯迅《古小說鉤沉》,鄭學弢校注《列異傳等五種》皆輯錄。李格非等《文言小說》選錄。這則志怪記元嘉二十二年(445)至二十四年(447)事。敘述:薄紹之嘗為臧質(南朝宋高祖劉裕的內侄,曾為寧遠將軍,徐、兗二州刺史,元嘉二十一年已免職,發生這則志怪事時,他正白衣居家)參軍,元嘉二十四年(當作二十二年或二十一年),寄居東府(劉義恭司徒府)之西賓別宅中,與祖法開鄰舍。開母姓劉,寢疾彌旬,以二十二年(當作二十四年)五月一日夜半亡。二日,紹之見群鼠,大者如豚,鮮澤五色,或純或駁(雜色),或著武官之幘,或套著馬籠頭,大小百數,彌日累夜若此。到十九日黃昏,內屋四檐上有一白鼠,長二尺多,走入壁下。入處起火,以水灌之,火則不滅,而良久自滅。其夜,又見一人,身材高大粗壯,滿身紅色,身光如火,從燒壁中出,徑入床下,又出壁外。到四更時,復出現四人,有的與紹之說要相助,有的瞋目吐舌,折騰了一夜。至第二夜,怪復燒屋,有二人高九尺多,騎馬挾弓矢,賓從數十人,呼為將軍。二十一日,群怪又來。有一怪披錦袍,彎弧注矢,直對著紹之。紹之說:“汝是妖邪,怎敢嚇人,我不畏汝。汝若不速去,即令大道神來懲罰汝!”鬼怪即放下弦矢,策馬而去。作品表現了薄紹之不怕鬼怪的精神。接連幾夜,鬼怪作祟:有的“入屋起火”(白鼠怪),有的“徑入床下”(赤色鬼),有的“瞋目吐舌”(“恐人”鬼),有的“彎弧注矢”而想要射人(“被錦袍”鬼)等。薄紹之面對這些鬼怪,鎮定自若,方寸不亂。并查清鬼怪來歷,驅逐了鬼。他確實是一個膽氣非凡的逐鬼英雄。作品善于進行氣氛渲染,在一種陰森可怖的氛圍中來塑造不怕鬼的英雄。如寫薄紹之在祖法開之母亡后的鄰舍寄居,構設了一種妖邪輪番出沒,而鬼氣彌漫的環境,把主人公置于這種環境中進行勾畫,活生生地凸現了人物剛勇不懼的性格特征,給讀者以深刻的印象。作品文筆雅潔,故事情節驚心動魄,是《述異記》中的比較優秀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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