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書·經籍志》的主要內容,《隋書·經籍志》導讀
《隋書·經籍志》是我國歷史上一部重要的史志目錄。系從《隋書》卷32—35裁篇另行編出。唐魏徵等撰。該書以隋政府藏書目錄為底本,核對唐東都和西京所存圖書,刪去無益,補入可采編輯而成。原作為《隋書》的一部分多次刊印。其單行本有日本文政八年(1825)刻《八史 ·經籍志》本;清光緒九年(1883)鎮海張壽榮重刻《八史 ·經籍志》本;1934年南京辭典館印《歷代經籍志》本;商務印書館的《叢書集成》本和1957年商務印書館所印《十史藝文志經籍志》本。該本以乾隆四年(1739)校刊殿版《二十四史》本之《隋書·經籍志》為底本,參考清章宗源、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校正舊本脫誤,增加新式標點,還節錄清張鵬一《隋書·經籍志補書目》作為附錄,書末附有書名、作者人名索引,是目前比較通行的本子。
魏徵(580—643)字玄成,館陶(今屬河北)人。唐初政治家。初從李密,竇建德、入唐為李建成太子洗馬。太宗即位,擢為諫議大夫,歷任秘書監、侍中、封鄭國公。受詔整理國家藏書,同時領導《五代史》的纂修。為人敢于犯顏直諫,促成“貞觀之治”。著作有《隋書》序論和《梁書》、《陳書》、《齊書》的總論,并主編有《群書治要》。
該書4卷,約10萬字,收錄梁、陳、北齊、北周、隋五代官私書目所載而唐代見存典籍6520種,56881卷。分為經、史、子、集四部并附有佛、道二部。部下又細分40類。經部下設易、書、詩、禮、樂、春秋、論語、爾雅五經總義附、孝經、小學,讖緯10類;史部下設正史、古史、舊事、職官、儀注、刑法、霸史、雜傳鬼神附、地理、譜系、簿錄、雜史、起居注13類;子部下設儒、道、法、名、墨、縱橫、雜、農、小說、兵、天文、歷數、五行、醫方14類;集部下設楚辭、別集、總集3類;所附道經部下設經戒、餌服、符錄、房中、佛經部下設經(大乘、小乘、雜疑),律(大乘、小乘雜),論(雜、論、記)。細類之下,列出書名及卷數,接下以“注”的方式記明撰著者的時代、官銜、姓名,間或注出“注”者或“贊者”、偶爾也注明書的內容出處。如史部·雜史類“《史要》十卷,漢桂陽太守衛颯撰。約《史記》要言,以類相從。”又如史部·地理類“《地理書》一百四十九卷,錄一卷。陸登合《山海經》以來一百六十家以為此書。”這種輯錄方式,對于考鏡源流,知某項學術之發展演變,無疑頗有助益。同時,《隋志》往往以“注”的形式在書名之下附記殘缺亡佚書目、卷數。這為后世了解古書的存佚流傳,進而研究古代學術的發展提供了線索。
《隋書·經籍志》的最大功績就在于開創了以“經史子集”直接標示部類的方法。并創立了一套相對完善的分類體系。此舉在圖書分類史上和目錄學發展上無疑具有里程碑的意義。自漢代劉歆的《七略》、班固《漢志》確立類分圖書的“六分法”之后,經過不斷發展,到魏晉南北朝時期,才開始出現了按“經史子集”四大部類類分圖書的方法,但此時的“四分法”并沒有直接以“經史子集”標示部類,而是用甲乙丙丁為次,在類目次序安排上也不盡一致,像《中經新簿》的部類順序是“經子史集”;《晉元帝四部書目》的部類次序為“經史子集”,均以“甲乙丙丁”標類。直到《隋志》問世“經史子集”才代替了“甲乙丙丁”直接標示部類,并一直沿用至今。此外,《隋志》于四大部類之下又細分小類,使四部分類的體系臻于完善。這種做法,也與四部標類一樣具有繼往開來,推陳出新的意義。如作者在“史部”之下又細分13小類,其分類十分嚴謹,科學,以至后來的《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宋史·藝文志》等史志目錄的史部都直接沿襲了《隋志》史部的細類,直至清代,才由于學術的發展和圖書數量的增加,佚史部的細目有所增加,但《隋志》的13類仍為基本類目。其他經、子、集的細類,同樣也成了后世各種目錄的基本類目。由于采用了這種直接標示部類的方法,可以清晰地向人們展示所錄各種圖書的內容,便于讀者一目了然地檢索,因而為后世目錄書的編制樹立了典范。至今仍是我們類分古籍、標示部類的基本方法之一。
《隋志》在四大部類之后附錄道、佛兩教的經書,這可以說是該書獨具的特色。對這部分書只記其書名、卷數,不記其產生的時代及撰者、譯者,也不統計殘缺亡佚卷數。這是因《隋志》修撰者不以道、佛著作為正統典籍之故。
《隋志》繼承了《漢志》開創的為部類撰寫序言的優良傳統,在每一細類之后撰有小序(類序);各部之后寫有大序(部序);佛道經書之后也寫有序言;另冠“總序”于卷首;綴“后序”于書末。計其大、小序,總、后序和佛道兩序共48篇。這些序言概述了該部類圖書的內容特點,學術源流以及圖書發展變化、聚散存亡的情況,既起到闡明其分類特點的作用,又為后人了解該書起到提綱挈領、綜觀全局的作用。其實用價值和辯章學術的意義是很大的。如經部、樂類序云:“樂者,先王所以致神祗,和邦國,諧百姓,安賓客,悅遠人,所從來久矣。周人存六代之樂,曰云門、咸池、大韶、大夏、大濩、大武,其后衰微崩壞,及秦而頓滅。漢初制氏雖紀其鏗鏘鼓舞而不能通其義。其后竇公河間獻王,常山王張禹咸獻樂書。魏晉以后,雖加損益、去正轉遠,事在聲樂志。今錄其見書,以補樂章之闕。”雖寥寥數語,樂書之內容、演變、存之等情況,一目了然。清朝編制《四庫全書總目》時,也采用了這種方法。
《隋志》除“子部”外,各部的細類后面都有小計,既統計存書的部數、卷數,又作存、亡總數的統計;“經史子集”各部類后面,也都有統計。最后,有“四部”總計。如經部·春秋類后記:“右97部,983卷。通計亡書合130部,1190卷。”又如史部后記:“凡史之所記817部,13264卷。通計亡書合874部,16558卷。”這種輯錄和統計存、亡圖書的方式,被后代學者譽為“記一代藏書之盛”,是后世編制目錄書所須遵循的基本體例之一。
清代以來,考補疏正《隋志》者頗多,如張鵬一撰有《隋書 ·經籍志補》,章宗源撰有《隋書 ·經籍志考證》(僅存史部13卷)等,而尤以清末目錄學家姚振宗所撰《隋書 ·經籍志考證》最為詳審。
參考文獻
- 1.王重民:《對于<
- 隋書 ·經籍志>
- 的初步探討》,1957年《中國科學院圖書館通訊》第7期。
- 2.來新夏:《目錄學淺說》之五《隋書 ·經籍志》,1980年《圖書館工作與研究》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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