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鑒考異》的主要內容,《通鑒考異》導讀
《通鑒考異》是一部考據學的專著。亦稱《資治通鑒考異》,于元豐七年(1084)隨《資治通鑒》同奏上。司馬光修《通鑒》,“遍及舊史,旁及小說,簡牘盈積,浩如煙海。”難免要遇到記載的異同、史實的真偽問題。為了弄清事實,決定取舍,他提出了考異的方法,“擇其可信者從之,又參考異同,辨正謬誤,以明去取之故,別為《考異》三十卷。”長編中的考異,原注于正文之下,但經過司馬光修訂以后,把注文剔出,另成《通鑒考異》30卷,與《資治通鑒》相輔而行。后來胡三省注《通鑒》,將考異散入《通鑒》正文之中,便于閱讀。但仍有《通鑒考異》單行本流傳。如《四部叢刊》影宋本、劉茮云單行足本、廣雅書局本、光緒十四年長沙楊氏刊本、四庫全書本等。
司馬光(1019—1086)字君實,號迂叟,山西夏縣人,是11世紀我國偉大的史學家,生平事跡見“資治通鑒”。
《通鑒考異》共30卷,從所涉及的內容看,十分廣泛,人名、地名、時間、事件書中都有考訂。由于《通鑒》是一部編年體史書,尤重時間考訂,因而這方面的條數特別多。為便于作好考訂史書工作,司馬光還制定了一個撰寫考異公式:“先注所舍者云某書云云,今按某書證驗云云,或無證驗,則以事理推之云云,今從某書為定;若無以考其虛實是非者,則云今兩從之。”《通鑒考異》的條文,大體上都是按照這個公式寫的。有的條文不過寥寥數字,如卷二漢靈帝光和六年“張角置三十六方條說,《袁紀》作坊,今從《范》書。”非常簡單。有的條文則字數很多,如卷十四唐玄宗天寶十四載十二月丙午“顏杲卿殺李欽湊、擒高遠、何千年,河北十七郡皆歸朝廷”條,引用 《河洛春秋》、《顏杲卿傳》、《玄宗實錄》、《肅宗實錄》、《唐歷》、《舊唐書》、《顏氏行狀》等七種史書、考辨顏杲卿起兵反抗安祿山事實,全文二千五百七十三字。特別難能可貴的是通過考異,推翻不實之詞,恢復歷史的本來面目。如對漢武帝、唐太宗這樣杰出而有作為的皇帝,在肯定他們歷史功績的同時,也毫不掩飾地指出他們的過失。如直接批評漢武帝“窮奢極欲,繁刑重斂,內侈宮室、外事歸夷,信惑神怪,巡游無度,使百姓疲敝,起為盜賊,其所以異于秦始皇者無幾矣。”指出漢武帝“有亡秦之失而免于亡秦之禍”在于他能“晚而改過”。對于唐太宗,在《考異》中明確指出,正史對于他的記載有許多都是“抑揚誣諱”之辭,不足取信,特別是對玄武門之變,記載更是失實。因而司馬光在編寫有關唐太宗的事跡和言論時,對舊史的記載都作了細心的考核和篩選,凡屬“溢美掩惡”的,《考異》中大多予以點出,選擇近情可信者編入《通鑒》。《考異》在這方面大體做了這幾件工作:凡為唐太宗故意粉飾并開脫其罪責者一律予以清除;凡憑空為唐太宗歌功頌德者一律予以推翻;凡對李建成、李元吉功勞有意抹煞者一律予以恢復;對唐太宗晚年“頗好奢縱”,大興土木,以及拒諫、專斷等行為亦多方加以揭露。使唐太宗的面貌更加真實,這是十分難能可貴的。
《通鑒考異》對我國考據之學的發展推進了一大步。歷史記載的真偽異同,是一個由來已久的問題,司馬遷作“史記”,提出“考信于六藝”的原則。對于那些荒誕不經的史料不予采用。開始表現出史家處理史料的慎重態度。到了裴松之注《三國志》,除廣泛收集史料以補缺遺、備異聞外,對于“紕繆顯然,言不附理”的記載,也都加以辨正。杜佑《通典》中,有不少注專門考訂史料的真偽,這些都可說是司馬光考異法的先導。但司馬光的考異法卻遠遠超過了前人的成就。誠如 《四庫全書總目》評論《通鑒考異》說: “修史之家,未有自撰一書,明所以去取之故者。有之,實是光始。”可見司馬光建立考異法對歷史編纂學是一個重要貢獻。隨后李燾作 《續資治通鑒長編》、李心傳作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皆沿其義例,對史實予以考辨,說明去取,分注于正文之下。
《通鑒考異》所采用考異的方法,除書證法外,大量采用理證法和金石碑銘等物證法。從書證、理證、物證三大方面對事實進行考訂論證。解決了史書記載中許多難以解決的懸案。此外,司馬光在《通鑒考異》中還采用過三百多種史藉,這些史籍大部分已經失傳,《考異》無形中為我們保存了許多可貴的第一手資料。
參考文獻
- 1. 《資治通鑒》,中華書局,1956。
- 2. 《資治通鑒考異》,四庫全書本。
- 3. 《中國史學家評傳·司馬光》,中州古籍出版社出版,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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